加强产权交易异地合作,最大限度实现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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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关于“鼓励各地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的要求,深圳文交所积极与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接洽,就中央文化企业及地方国有文化企业的产权交易建立异地联合信息发布的合作机制。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在更大范围内发现投资者,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近日,深圳文交所与地处华北且是山西省国资委选定的唯一从事全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服务机构-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国有产权项目及其他投融资项目的异地联合发布信息、提供相关服务等方面建立合作。同时,双方将借助主流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多手段、全方位的路演、招商等多种推介方式,使异地项目最大范围征集意向购买人,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成交率、平均增值率都有所提高。
异地联合发布信息,这不仅仅适用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也同样适用于其他省级、市级国有文化企业产权交易,是为各地的文化、旅游和项目提供资源整合和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参与各方多赢局面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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