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异地合作丨西部产权交易所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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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中宣发[2011]49号关于“鼓励各地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进入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的要求,深圳文交所积极与各地的产权交易机构接洽,就中央文化企业及地方国有文化企业的产权交易建立异地联合信息发布的合作机制。
为了推动落实与各地产权交易机构的合作,有效发挥各自资源整合和聚集的优势,9月上旬,深圳文交所与陕西省唯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服务机构—西部产权交易所正式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及其他投融资项目等方面加强项目资源共享与合作,为合作项目提供异地联合发布信息、组织交易等方面的服务。基于此次合作,双方将充分利用产权市场信息集散、价格发现功能,促进国有资产及项目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实现合作双方资源优势互补,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打下坚实的基础。
异地联合发布信息,这不仅仅适用于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也同样适用于其他省级、市级国有文化企业产权交易,是为各地的文化、旅游企业和项目提供资源整合和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参与各方多赢局面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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