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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树刚丨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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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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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2019年全国全域旅游工作推进会在河南省信阳市召开。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在会上总结了全域旅游工作的经验和短板,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以及具体要求。


  雒树刚指出,在新县召开会议是要在这片红色革命的热土上,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推动文化和旅游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雒树刚重点谈了三部分内容。




01

认真总结全域旅游发展的实践经验


  2016年7月,总书记在宁夏调研时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为开启新时代旅游业发展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也是新时代解决我国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满足人民对旅游美好生活需求的战略要求。


  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我们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推进全域旅游取得新进展。


一是坚持把高位推进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关键。

二是坚持把创新机制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保障。

三是坚持把科学规划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前提。

四是坚持把优质供给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核心。

五是坚持把公共服务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点。

六是坚持把政策保障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

七是坚持把示范引领作为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加强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指导、标准引领和监督管理,文化和旅游部先后印发实施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等政策文件,会同财政部通过旅游发展基金已拨付补助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项目建设资金11.18亿元,近期还将拨付3亿元,总计将达到14.18亿元。


  按照全域旅游工作整体部署,文化和旅游部于今年上半年启动了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共有71家创建单位被认定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整体通过率为74%。这些示范区单位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提供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从实践来看,全域旅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幸福产业为导向,以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进一步丰富了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通过共建共享让旅游业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百姓,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进一步得到增强。


  在肯定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时间还不长,在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创建旅游美好生活的征程中也只是迈出了一小步,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不少短板弱项需要攻坚克难,距离人民对文化和旅游美好生活的期待还有较长的路要走。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文旅融合”为引领的“旅游+”战略还需要加大实施力度,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还需要完善。

二是产业结构还需优化,优质旅游供给与旅游消费升级还不相适应,旅游业创新发展能力还需要提升。

三是旅游市场秩序监管还需要加强,诚信经营、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的理念还需要强化。

四是旅游公共服务依然是制约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基础设施还需要完善,智慧化服务水平还需大力提升。




02

 扎实推进全域旅游重点工作


  行百里者半九十。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我们要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情怀,以建功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努力推进全域旅游向纵深发展。


1
要推进制度建设

  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把加强和完善旅游领域各方面的制度作为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不断提高旅游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要积极顺应综合产业综合抓的特点,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机制,健全旅游投诉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行业管理标准和自律机制,构建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责任清单,推进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等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理顺旅游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破除区域壁垒障碍,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到统一规划,整体开发,综合利用,利益共享,实现资源保护、管理、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要创新旅游用地政策,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区分不同项目用地性质和途径,用好用足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农民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住、互换等方式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用地。要改革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强项目建设的资金保障。


2
要深化文旅融合


  要按照“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理念,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要有效提升和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物遗迹、非遗文化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等文化产品的旅游体验和价值功能,进一步拓展剧场、演艺、动漫等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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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铁花表演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王婉莹 摄


  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努力打造既有民族文化底蕴又富有时代精神的旅游精品,开发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推动旅游业成为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渠道。


  要加大旅游文创产品开发力度,用文化创意提升旅游产品设计水平,推进旅游文创产业发展。


3
要推进产业升级


  产业发展要积极顺应消费升级的变化。要继续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大力实施“旅游+”和“+旅游”战略,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开发一批符合市场需求的好项目好产品,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成产业转型升级的集聚区,加快构筑新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要落实中小旅游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旅游投资主体多元化,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要大力培育邮轮游艇旅游、高端医疗旅游、山地旅游、海洋海岛旅游、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低空旅游、冰雪旅游、研学旅游等旅游新业态。


  进一步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内涵、科技水平、绿色含量,注重打造精细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增加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切实提升游客的体验度和满意度。


4
要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在大众旅游时代的背景下,旅游公共服务仍然是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提升和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任重而道远。


  要聚焦主攻方向,持之以恒地推进“厕所革命”,努力提高城乡公厕管理维护水平,重点推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厕所整体改造,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旅游发展基金和地方各级政府投资对“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


  要主动顺应自助游、自驾游发展趋势,优化交通体系,健全交通网络,改善通达条件,重点提高旅游景区可进入性,切实强化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保障,积极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公路服务区等设施,大力推进风景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交通休闲设施建设。


  要进一步完善机场、码头、车站、乡村等重点地区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海洋、安全、医疗急救等信息与服务。要着力打造智慧城市、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和智慧旅游乡村,让游客消费更便捷。


5
要推进红色+乡村旅游发展

  发展红色旅游,是党中央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思想基础、群众基础、文化基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


  乡村旅游是助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渠道,具有突出的综合带动优势,也是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方向。


  我们要按照总书记关于红色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复合型产品,探索出发挥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富民功能、助力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好路子。


  当然,在融的过程中,红色旅游还是要强调“红色”这个核心,旗帜鲜明地突出政治功能、文化功能。


  乡村旅游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从农村实际和旅游规律要求出发,坚持“生态优先、以农为本、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共建共享”,强化规划引领,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旅游环境,丰富乡村旅游产品,规范和发展乡村民宿,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6
要推进示范引导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有力抓手和现实路径。


  71家示范区创建单位通过首批验收认定,是各地区全域旅游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体现,在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在创建方式、创建路径、创建成果上各具特色,为各创建单位提供了诸多有价值的经验做法,特别是在文旅融合创新发展、旅游扶贫富民创新发展、城乡统筹创新发展、生态依托创新发展、景城共建创新发展、休闲度假创新发展、资源转型创新发展、边境开发开放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启发借鉴意义都很强。


  各地要善于学习借鉴这些示范区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03

 具体要求

1
要抓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

  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联系工作抓好落实。


  要结合“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编制,加强文化和旅游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文化和旅游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提升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推进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


2
要加强全域旅游组织领导

  发展全域旅游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各地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观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指示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加强督促检查全域旅游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重大政策要铆实责任、传导压力、强化考核,把出台的政策、规划、文件从“施工图”变成“实景图”。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履职尽责、积极作为,敢于负责、主动担当,想在前干在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全域旅游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3
要循序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关联部门多,统筹事项多,攻坚克难多,不是一日之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今年只有71家县级示范区创建单位通过验收认定,市级、省级的创建工作还需要长期的坚持和持续的提升。


  各地要把握全域旅游发展内涵,遵循旅游业发展规律,严格精准对照标准,打牢创建工作基础,扎扎实实完成好每一项创建任务,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拔苗助长,要保持耐心、恒心和决心。


  文化和旅游部将坚持从实际出发,秉持原则和标准,严把质量,成熟一批认定一批,有序推进验收认定工作。


4
要压实管理责任

  疏于管理就会制约发展,没有管理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只有把发展与管理有机统一有机衔接起来,才能让示范区各项工作始终行走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


  各地要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牢固树立“抓管理就是促发展、严管理就是保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各级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对示范区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在管理面前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切实把管理压力层层传导,把管理工作落实落细。


  要警钟长鸣,加强风险防范,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和生产安全这两条底线。  



文章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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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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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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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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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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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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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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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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