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实行政企分离”
是英国文化产业资产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
该特点具体体现在政府在制定文化产业宏观发展政策时,始终坚持 “一臂之距”原则,在充分引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政府不直接插手文化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而是以政策制定者和产业监管者的角色与文化企业保持着一定距离。“一臂之距”原则的实现依赖于 “官歌”这一准政府机构的设立。英国文化产业资产管理模式分为三级: 第一层级的责任主体为 “文化、新闻和体育部”,其主要负责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的制定以及行业监督,同时承担着全国性文化产业发展经费划拨职能。“文化、新闻和体育部”虽在政府委托授权下设立,但行使职能时依然保持其独立性。而且,在部门机构人员聘任上,文化产业领域的专家或学者占较大比例;第二层级的责任主体为“官歌”这一准政府行政机构。“官歌”作为中介,将 “文化、新闻和体育部”与文化团体联系在一起,其主要负责文化拨款的评估、分配以及为政府提供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实施文化产业政策等。“官歌”实际上避免了政府与文化企业和团体的直接接触,解决了政府用行政手段干预文化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英国文化产业的政企分离。同时,“官歌”也承担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文化产业政策的传达以及矛盾协调等职能; 第三层级的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即成立地方艺术管委会,主要包括地方艺术董事会以及地方文化行业联合组织等。
税收激励政策以及为文化产业提供资金援助等方式
促进当地文化产业创新和发展
1990年后,英国政府一直采用 “大文化” 管理理念,其文化资产管理模式的第一层级经历了不断整合的过程。1992年,梅杰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文化主管部门整合改革,设立 “国家文化遗产部”,将就业部、环境部、贸工部等 6 个部门的文化行政管理职能集中起来交由其行使。1997年,“国家文化遗产部”正式更名为 “文化、新闻和体育部”。虽然中央文化主管部门经历了不断整合和统一的过程,但英国文化主管部门对文化企业和团体始终坚持 “一臂之距”原则,并通过设立 “官歌”这一准政府机构,有效实现了政企分离。英国文化产业历经一系列改革后焕发生机,蓬勃发展。英国文化产业有效实现政企分离的改革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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