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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如何“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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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7日
阅览:
917 次



当人们对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已不再局限于景区景点,当更广阔的空间被人们所需要,在市场需求与竞争同等紧密的当下,怎样打造“全域旅游”才能“乘风破浪”?日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纯对“深化全域旅游创建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见解。现摘录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示范区”创建成功秘诀在哪里?


发展全域旅游从理念提出到付诸实践,已历时4年。在实践中各地探索出不少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经验做法,概括起来就是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

发展全域旅游是对旅游业实施的系统性、全方位的改革,需要突破的难点多,需要攻克的难关多,需要解决的难题多,离不开高位推进。



二是坚持城乡联动。

这是发展全域旅游的必然要求。特别是经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人们对生命、生活、生态都有了新的理解,“到乡村去”已成为更多人出游的新选择。



三是坚持共建共享。

发展全域旅游,根本目的是通过共建共享让旅游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尤其是随着旅游进入大众化时代,“像当地人一样生活”已成为游客对旅游体验的一种向往。


在全域旅游创建中,各地坚持主客共享,推动公共文化设施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在服务当地居民的同时面向游客开放;依托游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公共设施,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服务,让更多的游客感受当地的风土人情,分享独特的地域文化。



四是坚持机制创新。

这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保障,也是破解旅游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所在。在全域旅游创建中需勇于探索实践,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体制机制。



五是坚持文旅融合。

用文化的理念发展旅游,让旅游更有“诗意”;用旅游的载体传播文化,让文化走向“远方”,这是贯穿全域旅游发展的主线。各地注重挖掘和利用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资源发展旅游,注重增加各类旅游创建的文化底色和特色,努力打造“处处有景、处处有文化”的全域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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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湖风光 中国经济网





创建中“个”“共”性问题的经验之谈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有规范性标准,主要包括8个方面、52项、168条,总分为1200分。前不久,江苏省对照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评审。从这次验收评审反馈的问题看,既有个性的问题,也有共性的问题,深入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是对创建规律把握还不够透。

有些地方对全域旅游内涵还有模糊认识,有的觉得经济基础、资源赋存、产业发展水平相对薄弱,对创建缺乏足够信心;有的觉得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好,认为不必花多大力气就能够创成全域旅游示范区;有的把全域旅游创建简单等同于发展乡村旅游、建设景区景点,创建工作仅停留在资源开发、项目建设上,忽视了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形成特色。



二是在推进文旅融合上还不够深。

有些地方还停留在就旅游谈旅游,旅游产品结构单一、文化内涵不足,观光旅游产品比重偏大,游客喜爱的文化体验项目不够丰富,特别是缺少对游客具有吸引力的标志性文旅产品。



三是旅游带动消费效应还不够大。

有些地方旅游产业链延伸不长,优质旅游供给与旅游消费升级还不相适应,符合市场需求、能够进入人们日常生活的旅游文创产品不多,一些景区过度依赖门票收入,缺少让游客二次消费的优质产品。



四是对标创建还不够准。

有些地方公共服务水平急需提升,特别是智慧旅游建设相对滞后,旅游市场监管有待深化,诚信经营、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安全生产等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发展全域旅游的专业人才、复合型人才普遍短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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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机场 中国经济网





“短板”补齐的关键是什么?




一要丰富优质供给。


这是全域旅游发展的核心所在。一个地方要吸引更多的游客,必须在丰富和创新旅游产品上下更大功夫,尤其是注重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色产品,创造具有唯一性的独特体验项目,更好满足游客“晒”的需求。


各地要着力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科技水平、绿色含量,注重打造精细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多增加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


要主动顺应后疫情时期人们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变化,打造更多生态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等“治愈系”旅游产品,开发更多让游客 “住的安全”“食的健康”等新业态产品,推出更多徒步、骑行等“城市微旅行”旅游线路和自驾车旅居车旅游线路,培育更多常态化、多元化、特色化夜间文旅消费项目产品。




二要深化融合发展。


推进融合发展,不仅空间广阔,而且潜力巨大,关键是要解决好如何融的问题。


各地要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基本思路,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方向,有效提升和深入挖掘传统村落、文物遗迹、非遗文化以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等文化产品的旅游体验和价值功能,推动非遗代表性项目进景区景点,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小剧场,打造“白天观景、晚上看戏”等沉浸式文旅产品,为游客提供更多互动性强的文化场景和旅游体验;


要用文化创意提升旅游产品设计水平,开发特色化、时尚化、生活化旅游文创产品,让游客既感兴趣、愿意买,又用得上、有回味。


要推动农业、林业、工业、水利、交通、生态、自然资源、海洋等领域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现代农业+旅游”“制造业+旅游”“体育+旅游”“生态+旅游”等融合发展业态,激发产业倍增效应。



三要优化公共服务。


随着个人游、自助游呈井喷式增长,旅游公共设施不足、服务水平不高,仍是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痛点和难点。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标准中,旅游公共服务分数占比达到20%以上。


各地要重视推动旅游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以更优美的风貌吸引游客的“眼”,同时重视加强旅游配套服务,以更精细的服务赢得游客的“心”;


要持之以恒推进“厕所革命”,重点推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厕所整体改造,提高城乡公厕管理维护水平;


要立足全域优化旅游环境,大力推进“快进慢游”交通工程,强化旅游客运、城市公交对旅游景区景点的服务保障,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观景台、自驾车房车营地和公路服务区等设施,推进风景道、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旅游交通休闲设施建设,构筑快捷畅达的全域旅游交通网络;


要建设功能完善、设置科学、布局合理、指向清晰的全域旅游导览体系,完善机场、码头、车站、乡村等重点地区旅游集散服务体系,打造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和旅游志愿服务品牌,让游客感到温馨惬意并乐享其中。



四要推进产业升级。


把文旅产业打造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域旅游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要适应新型消费、升级消费需求,大力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布局、拓展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农业旅游、研学旅游、商务会展旅游、海洋海岛旅游等新业态推进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规范和发展乡村民宿;


要推动旅游企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发展,培育和引进大型文旅集团,打造更多文旅融合类、新业态示范类、产业平台建设类、创新与转型升级类等文化旅游示范项目;


要统筹推进全域旅游创建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旅游度假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把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成为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区。



五要加强品牌推广。


发展全域旅游既要抓创建,也要塑品牌。各地要结合地方自然、历史、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研究策划和设计打造特色鲜明、辨识度高、容易传播的旅游标识,并利用多种载体加以宣传推广,使之成为有影响力的旅游品牌。



六要发展智慧旅游。


这次应对疫情带来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这不仅可以拓展文旅产品供给方式,而且能够加强文旅智慧服务和监管,提升文旅行业治理水平。


各地要善于运用“上云增智”等互联网新技术,加快推进旅游业现代化、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文旅场所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测全覆盖,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智能导游、实时信息推送等服务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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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同里古镇 中国经济网





全域旅游创建如何走进“常态”?



全域旅游创建是个动态过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即使拿到了牌子,仍需要向高处攀、往实处落。这就要求抓创建不能抓一阵、停一阵,要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科学规划是全域旅游发展的前提。



各地要坚持规划先行、谋定后动,编制好全域旅游规划,合理布局各项功能,做到大空间和小空间有机结合,绘就好文旅相融、串景成链、功能完善、产业协调的全域旅游发展画卷;要贯彻“多规合一”发展理念,加强全域旅游规划与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综合交通等规划的对接衔接。


规划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推进、督导机制,以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推动全域旅游“施工图”变成“实景图”。


创新完善协调决策和推进机制。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领域多,关联部门多,统筹事项多。


各地不仅要建立领导小组,还要完善实体化、常态化运作机制,确保全域旅游发展有机构管、有专人抓;要根据“综合产业综合抓”的特点,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机制,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行业管理标准和自律机制,推进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等建设;要理顺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加强资源有效整合,做到统一规划、整体开发、综合利用、利益共享,实现文旅资源保护、管理、经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强化政策保障是重要支撑。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尤其是把解难题作为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创新土地供给政策,采取点状供地、增减挂钩、长期租赁、土地流转等方式,优先安排旅游用地指标,加大旅游用地保障;要集成财政金融政策,用好各类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发挥好财政投入引导作用,探索以旅游资产证券化、收费经营权质押、资产抵押等模式引入各类资本,提升文旅项目融资能力;要强化扶持政策,结合实际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要坚持人才强旅、科教兴旅,加强涉旅部门、行业、企业全员培训,为全域旅游发展培养更多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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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餐饮 中国经济网


优化市场环境尤为重要。



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整治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等市场乱象,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形成规范有序文明的良好市场秩序。


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要毫不放松把各项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扎实抓好景区有序开放管理;要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牢固树立“抓管理就是促发展、严管理就是保安全”的理念,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和生产安全这两条底线;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文旅市场监管以及文旅场所消防安全、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等重点领域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动态管理是保障。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不是一日之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要把握全域旅游发展规律,严格精准对照标准,以耐心、恒心和决心,扎扎实实完成好每一项创建任务。


正在创建的单位要咬定目标不放松,尤其是根据反馈的问题,抓紧做好整改提升工作,争取早日通过评审认定;已经创成的单位要切实防止“牌子到手、创建到头”,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创建再出发、再深化,持续擦亮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










杨志纯坦言到“发展全域旅游是一篇大文章,需要常做常新、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确,全域旅游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但其发展进程中给予城乡的经济推动力以及带给游客的幸福感,便是其值得被精心浇灌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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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在江苏无锡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赏樱游玩

新华社









相关链接:


2017年

3月14日



原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印发《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是指以市(州)、县(区)为主体,以实现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旅游产业制度、旅游政策措施等为重点的先行先试地区。

2017年

5月17日



原国家旅游局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明确,全域旅游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围墙内民团式治安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推进转变,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

2018年

3月22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把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从区域发展全局出发,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凝聚全域旅游发展新合力,并大力推进“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全面增强旅游发展新功能,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方,构建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

2018年

4月19日



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在旅游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明确,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导向,对一定区域内的厕所、咨询服务体系、旅游引导标识系统、旅游资源保护等与酒店、景区等经营性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建设。

2018年

11月15日



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优化乡村旅游区域整体布局,推动旅游产品和市场相对成熟的区域、交通干线和A级景区周边的地区深化开展乡村旅游,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促进乡村旅游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2018年

11月25日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的指导意见》明确,建立健全全域旅游产品体系、治理体系、营销体系、公共服务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着力缓解传统观光景区压力,拓展丰富全域旅游产品供给,倡导健康向上的假日休闲生活,大力推进旅游目的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内容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实现多样化、特色化、差异化、内涵式发展。

2019年

3月1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

2019年

3月2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2019年

3月14日



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旅游演艺经营主体与旅行社、旅游公司等合作制作大中型驻场综艺演出,开发设计主题鲜明的旅游线路。

2019年

8月23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明确,将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努力使我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文化和旅游产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

2019年

9月20日



文化和旅游部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北京市延庆区等71家单位被认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文章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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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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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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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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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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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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