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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金融丨艺术品金融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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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9日
阅览:
1217 次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不断增长,百姓对精神文化和财富管理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优质的艺术品恰好是集两者为一体的上佳载体。在德勤和ArtTactic共同发布2017年《全球艺术与金融报告》中,针对财富经理的调查显示,88%的财富经理认为艺术品和收藏品应该是财富管理计划的组成部分,艺术品进入资产配置的理念正在升温。
















艺术品资产的特征

能够重复交易的艺术精品才能够真正实现保值增值和资产配置效应。一般来说,只有优秀的艺术品才能够进入到拍卖市场。研究表明,在10年内,在拍卖市场上能够重复销售的艺术品不足10%,能够保值增值的艺术品只是少数精品。与股票、债券等主流资产相比,艺术品资产有以下特点。


第一,艺术品市场具有较强的“行为异象”(Behavioral Anomalies)。艺术品是一种展示人个性和情感的精神产品,其价格上限由欲望和收入水平决定。艺术品创作和市场往往呈现出不规则和非理性的特质。所以,对艺术品市场价格、收益和风险的分析,不能完全依赖主流经济学关于人的理性、自利、完全信息和效用最大化等假设,而需要更多地纳入社会学、心理学等内容。在很多情况下,行为经济学比主流经济学更适合解释艺术品市场。


第二,艺术品是非标准化的,信息透明度和流动性较差,风险较大。艺术品投资的专业门槛远高于传统资产,成功的投资需要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对市场的长期关注,这有赖于投资者对市场未来趋势的敏锐观察和把握。艺术品种类繁多,垄断性强,投资者主观偏好性大,即使是同一作者或同一流派的作品之间替代性也非常低,这也使艺术品投资成功经验难以广泛复制和推广。除了在拍卖等交易场所外,画廊、博览会等私下交易的信息透明度不高。艺术品的异质性使艺术品投资的风险呈现多样化和多变性的特点。


第三,艺术品是动产。与不动产相比,艺术品是方便移动的,由于艺术品体小价高,便于携带,成为富裕家庭或企业财富配置的重要选项。有学者研究清代富裕家庭的资产情况,发现伴随着资产总量的增加,田地房产等不动产的比重显著下降,而古董、瓷器和玉器等资产的比重上升。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法国,艺术品的价格指数远远高于股票和债券,成为人们争相追逐的对象。可以看出无论盛世还是乱世,艺术品的特质使之可进可退,在不同的收藏动机之间自发转换。


第四,投资艺术品可以得到精神回报。艺术品可以潜移默化地滋润人们的心灵,给予人们独特的精神愉悦和思想启迪。收藏艺术品是一种生活方式。艺术品区别于其他资产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于它的精神回报。艺术精品除了具有投资收益回报外,还是拥有者高层次的文化品位和社会地位的象征,具有炫耀性消费的效应。






艺术品消费金融

就广义来说,只要因为喜欢艺术品而产生的消费,都可以认为是艺术品消费,与价格无关。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约定俗成地认为艺术品消费是花费在价格较为便宜、面向大众、用于装饰和欣赏等目的的艺术品。艺术品消费不以保值增值为目的。


最近十年,中国消费升级的特征非常明显。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结构均呈现出由生存型向享受型和发展型升级的态势。艺术博览会遍地开花,从观展人数的大幅增加可以看出人们对文化艺术的喜爱明显提升。艺术属于个性化的小众追求,而设计是面向大众的。设计是艺术的普及和延展,设计通常将艺术与实用消费联系在一起,具有设计创意的轻奢用品受到人们的普遍追捧。艺术开始进入学校、社区和医院,成为舒缓和调节精神健康的重要载体。艺术与商场、酒店和商业地产全面融合,通过个性化、差异化的特色经营,提升了商业的品质和价值。


2016年,有信托公司与年轻艺术家的作品经营机构“联姻”,推出了艺术品消费信托。信托公司帮助具有艺术品消费情怀的客户选择优质的艺术品商家和服务机构,同时搭建供需平台。艺术品专家普及艺术品鉴赏的专业知识,消费者通过“团购”获取价格优惠。在信托计划运行期间,投资者享有若干次艺术品的消费选择权。消费信托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消费艺术品,没有任何保值增值条件。就艺术品消费者来说,可以用较为便宜的价格享受到优质艺术品的购买权和服务权。就艺术品供应方来说,有利于培育年轻艺术家的市场,从而促进艺术品消费市场的繁荣。就信托公司来说,有利于布局和探索个人金融服务市场。在实践中,艺术品消费信托更像是投融资信托产品附加的增值服务。


2018年3月,“京东艺术”电商频道上线,所有作品背后都有艺术家。京东针对艺术品消费进行了一次用户调研,结果显示,超过四分之一的用户对艺术品相关领域感兴趣,会逛线下的艺术场馆,关注艺术领域资讯。之前的艺术品电商成功率不高与整个的宏观环境以及美育教育不足有关,而这一状况正在发生变化。如果“京东艺术”销售能够达到一定规模,则可以和京东分期付款的其他商品一起搭上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快车。即以分期付款作为基础资产,通过将信贷资产打包出售,形成一个一定期限的资产池(SPV),通过风险隔离和担保增信等手段,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以各资产还款的未来现金流来实现债券的还本付息。






艺术品财富管理 

艺术品投资是高净值人群的小众舞台,理解和喜爱艺术品、用收藏的心态来购买艺术品是艺术品投资的前提。如果投资人对艺术品本身没有兴趣,把艺术品当成投机标的,只看重艺术品的投资回报率,建议不要选择艺术品保值增值,因为艺术品交易范围小,流动性差。


伴随着艺术精品的价格不断上涨,艺术品市场从“散户市”向“机构市”的转变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企业的艺术收藏不仅是企业资产配置、财务安排的有效手段,也是对企业品牌、企业文化、企业社会责任的一种战略性建设的投入。


艺术品市场的繁荣、专业性、不规范和缺乏透明,为财富管理机构业务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在中国,持牌的金融机构更容易得到客户的信赖。艺术品的财富管理不仅有客户和金融机构两方,艺术品专业咨询机构也会参与其中。财富管理的专业机构作为受托人处于客户和不规范的艺术品市场之间,帮助客户降低风险。






私人银行

私人银行客户一般是在银行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或者600万元人民币的高净值客户,他们能够承受更高的风险,也希望得到更高的收益。欧美有不少大型金融机构不仅自己收藏艺术品、赞助美术馆和年轻艺术家,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艺术品咨询、鉴定估值、保管保险、藏品管理等专业服务,组织客户参加艺术展和拍卖会,代客买卖等。欧美国家很多私人银行为客户提供艺术品质押贷款融资。艺术品服务对于很多私人银行来说不是主要的利润来源,而是获客渠道。因为很多藏家的收入和财富水平较高,私人银行通过提供艺术品质押贷款等服务,希望吸引高净值客户将更多的资金带入到银行。由于私人银行客户有足够的净资产在银行,所以银行并不担心艺术品质押融资的违约风险。






艺术品基金与第三方担保 

艺术品基金大都遵循低价买入有潜质的艺术品、经过发现和挖掘其价值后高价卖出的商业模式。艺术品基金属于私募范畴,主要面向高净值的合格投资者。


伴随着艺术精品价格的持续走高,知名拍卖行与金融机构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一些艺术品基金开始涉足艺术品拍卖中的第三方担保。在国际艺术品市场上,尤其是全球艺术品中心的纽约和伦敦市场,顶端艺术品销售份额占比趋高,对于拍卖行的宣传和收入举足轻重。知名拍卖行为了竞争藏家手中的“生货”和“尖货”,通常会采用先行支付给艺术品持有者保证金的方法对拍品进行锁定,相当于承诺给委托人一定的保底拍卖收入。双方可以约定对拍卖成交高出委托保证金的部分进行分成。这个保底收入通常是最低估价,或者在最低估价附近区间。假定拍卖行自己担保,那么拍卖行需要对市场走势以及需求方的出价有较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如果拍卖不成交或成交额低于委托保证金数额,拍卖行就会赔钱。拍卖行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和减少财务上的压力,在公开拍卖开始之前,可以找一个场外愿意以保底价购入拍品的第三方签订协议,这个价格是不公开的。通常情况下,第三方担保者不参加拍品的公开竞标。如果最终公开拍卖成交价低于保底价或者流拍,则场外第三方必须以拍卖前允诺的价格购入这件作品,并且不可撤销。如果最终成交价超过保底价,则担保方可以从超出部分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对担保方保证的收益,分成比例双方协商确定。一般来说,担保方需要抵押一笔资金。担保方往往是艺术品金融机构或者得到金融支持的机构。






家族信托与家族办公室

最近20年,在中国艺术品市场上,艺术精品的价格不断攀升成为家庭财富的一部分,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与此相伴的是,名家精品的持有者或者艺术家的去世而引发的家族为争夺艺术品巨额遗产的事情屡见不鲜。艺术精品的持有者或者知名的艺术家可以在在世的时候,在家庭中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借助专业的家族信托,较为稳妥地安排包括艺术品等财富在内的传承问题,避免家族矛盾。良好的家族信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去世、婚变等引发的财产争端,帮助客户实现家族财富的保值增值、代际传承和企业的基业长青。


家族或家族企业委托人可以通过设立信托,将家族资产(包括房地产、有价证券、艺术品、企业、专栏和版权等动产和不动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以信托的形式进行投资、继承和公益事业等方式管理资产,合同的受益人享有信托的利益。其服务涵盖投融资安排、股权设计、法律咨询、税务筹划、子女教育、慈善公益、财富传承等多方面。家族信托通过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等相分离,将风险隔离,同时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收益的分配。


家族办公室是为超级富有家庭提供整个家族综合的和定制化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在艺术品财富管理方面,家族办公室定位于为热爱艺术品的家族提供有效的管理服务。家族办公室会认真考虑客户的经历和理念,提供包括艺术品流传考证(尽职调查)、法律归属、定价估值、买卖程序、资金进出、税收谋划、保险保管、专业运输以及潜在陷阱提示等全方位专业的策划和咨询服务。






艺术品基金会与慈善公益 

2016年9月,《慈善法》实施。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将原来规定的只允许企业捐赠在当年税前扣除,调整为可以结转到以后三年扣除。2017年7月,《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慈善公益规制和激励体系基本建立。


信托公司作为商业机构的介入,将有效地提升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专业性、效率性和规范性。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基金会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信托公司是资产管理、专用账户运作等方面的专业机构,慈善组织在开展慈善活动方面具有专业的素养和渠道。对于中国正在转型的信托公司来讲,慈善信托的“免计风险资本+免予认购信保基金+监管评级加分”等多重导向和激励,将促进信托公司开拓主动化程度高、风险可控的新业务模式。高净值家族通常采取“家族信托+基金会+慈善信托”的模式进行运作,借助专业机构,协调和实现家族财富的保值增值、代际传承和社会责任等多个目标。慈善信托与基金会彼此独立,相互合作,均享有免税待遇。


目前,国内信用环境不佳和法律法规盲点较多,专业的艺术品财富管理才刚刚开始。任何市场的良性循环一定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金融服务是艺术品市场发展的推动器和加速器。金融与艺术品市场结合应着眼于夯实基础,培育和支持艺术品生产、消费、评估、质押、流通、保管、保险、物流等方面规范的产业链形成,为链条提供上下游的金融服务,鼓励建立有公信力的评估机构,促进流程制度有序建立。金融服务应该选择眼光长远、踏实理性的艺术市场参与者,下力气培育和激发消费主体,提升自身的专业性和服务水平。


来源:中国金融杂志





艺术金融业务是深圳文交所的主营业务,以艺术品资产化为方向,以艺术品投资为指向,以艺术品资产的版权化、数字化、金融化为手段,通过艺术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和五大交易平台应用场景,提供集登记、托管、信息发布、资产交易、资产管理、投融资服务为一体的业务生态,解决艺术资产流通瓶颈,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高效配置,赋能文化艺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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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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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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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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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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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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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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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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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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