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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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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20日
阅览:
1084 次




2020年7月9日上午,“2020世界人工智能大会”在上海拉开帷幕。大会采用线上活动为主的形式,突破“面对面”的地域限制,实现“屏对屏”的互动交流。


在云展览部分,“3D虚拟AI家园”以上海为蓝本,依托3D动态展示、在线云会议、云商洽等技术形式,将传统线下展览转变为线上数字体验。AI家园围绕重点企业特设“AI先导区”,涵盖AI+教育、AI+医疗、AI+交通、AI+金融、AI+工业、AI+基础技术、AI+城市管理与商业共七大场景,打造智能云平台,展现AI产业生态圈。


但在此次人工智能大会中较为缺少文化产业的身影,不免令人遗憾。文化产业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也许才刚刚开始,需要文化产业界的人士为之努力奋斗。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文化产业+AI应该如何发展呢?















一.“文化产业+人工智能”相关政策



从国家政策方面来看,我国从2015年以来便对人工智能进行相关规划。2017年3月,“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全国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4月11日,文化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深化“互联网+”,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提高不同内容形式之间的融合程度和转换效率,适应互联网和各种智能终端传播特点,创作生产优质、多样、个性的数字文化内容产品。


2017年4月20日,文化部印发的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围绕文化产业发展重大需求,运用数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提升文化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研发水平。


2018年11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提升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供给品质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指出,要提升智慧旅游管理水平,加强与通讯、交通、景区等机构的数据链接与共享,建立假日及高峰期旅游大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实现对景区、住宿、道路等旅游信息的实时监测。鼓励各地积极提升智慧旅游服务水平,重点推进门票线上销售、自助游览服务,推进全国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手机应用程序(APP)智慧导游、电子讲解等智慧服务。提升智慧产品开发水平,鼓励智慧景区建设,充分运用虚拟现实(VR)、4D、5D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立体、动态展示平台,为游客提供线上体验和游览线路选择。


2019年4月1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指出,要创新驱动,突出效能。加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应用,创新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业态,促进工程转型升级和服务效能提升。


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发布,明确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邮轮游艇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等业态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基于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丰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内容及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和服务设计的数字化水平。


近几年,和文化产业相关的一些政策中,能看到文化产业领域对于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重视,以及融合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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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服务机器人






二. 应用情况



“文化产业+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技术向文化领域深度渗透和应用的过程,同时也是提升文化科技附加值,提高文化产品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


在传媒与互联网领域,知识的数据化程度越来越高,人工智能在网络新闻、文学等图文内容的创作与编辑方面广泛应用。一些主流媒体如腾讯新闻的写稿机器人“dreamwriter”、 “微软小冰”及中国地震台网机器人等都先后将AI应用于新闻报道。


2017年8月8日,四川九寨沟发生7.0级地震,一时间,各家媒体争相报道。然而,最先发布该消息的是一个写稿机器人,地震报道用时25秒,通过中国地震台网官方微信平台推送,全球首发。当人类记者还在惊愕中,机器人已经完成写作并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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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编写新闻


另外,人工智能可以根据主题主动从互联网采集内容数据,对内容数据进行自动化的鉴定、审核与筛选,智能分类聚合。未来的智媒时代,人工智能将打破传统媒体的桎梏,实现完全智能化内容创作、跨媒体语义理解和多媒体内容精细编辑。


在影视、音乐与艺术领域,人工智能在剪辑、灯光、后期等很多流程上可以大大提高人类效率,很多科技公司均在探索利用AI创作出更加打动人心的艺术作品。在影视领域,运用人工智能模型,通过研究影片中大量处理瑕疵的案例,可以自动将因光线过少引起的瑕疵纠正成光线饱满而自然的图像。


在音乐领域,人工智能已经能够参与到题材选择、初步生成、编曲、声音合成等各种环节。不过,目前人工智能尚不具备人类特有的情感、思维,只是限于辅助人类创作和替代完成部分低质量的重复工作。


在游戏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将人工智能用于游戏内容的开发,比如制作游戏的各种素材如模型、贴图、声音、非玩家角色等。例如,基于机器学习与神经网络技术研发多种游戏开发工具,其功能包括利用照片自动生成材质、将低像素图片还原到较高清晰度等;美国佐治亚理工大学的研究人员通过让AI观看游戏视频,教它如何重新制作游戏引擎。


人工智能与游戏的结合不仅可以帮助专业人员开发出用户体验更佳的游戏,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可以作为玩家去玩游戏,如腾讯AI lab的“绝艺”战胜了世界棋王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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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修复老照片


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理解以及用户画像等方面,人工智能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据介绍,目前,语音识别的准确率在安静的环境下已经达到了97%。97%是什么概念?就是说它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听力水平。


“人工智能写作”目前主要运用在媒体、商业文案等方面,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像腾讯等技术大厂,大多是应用在自己的业务场景中。第二类是创业公司,这类企业主要切某个业务运用场景,核心是以AI写作技术提高行业内容方面的效率。第三类是媒体,目前大型媒体都在布局智能写作,往往选择引入以上第一和第二类的合作伙伴充实自己的相关技术。


技术革新驱动文化产业革命性发展,从报纸到电视再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至今进入AI时代,文化传播、文化管理与文化营销均深受影响。


毫无疑问,不断进化升级的人工智能正在也必将对文化产业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三. 如何推进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

深度融合




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发展真正融合才刚刚开始,社会缺乏“文化+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缺乏人工智能赋能文化产业的关键技术,新型文化业态少,政策法制环境不健全,人工智能助推文化产业还面临着亟待解决的诸多困难。


要大力推动AI赋能文化产业创新发展,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是推动产业变革,引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创新创意设计,引领文化产业创新。在技术层面,政府应加大研发投入,聚集文化产品研发、文化内容创作、艺术展演展陈等领域。在业态层面,推动商业模式创新,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传播、文化展陈、产品流通等领域创新。在市场层面,实现精准服务,聚集人工智能数据挖掘、自主决策技术研发,实现用户需求精准反馈,产业链条自主优化和隐形市场自动发觉等功能。


二是创新育人机制,培育“文化+人工智能”复合人才。


引导高校布局“文化+人工智能”交叉学科专业,鼓励培养懂文化产业的人工智能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市属高校布设“文化+人工智能”本科专业,如演艺工程、数字媒体、智能艺术等。鼓励大型文化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形成产学研联盟,定向培养服务文化产业的人工智能技术人才。择优打造政府、高校和业界合作的首都“文化+人工智能”高技术人才培训平台,满足现有文化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再造需求。


三是融合创新要素,发展科技文化产业园区。


目前产业园区的主要问题是科技与文化融合不够,创新主体类型单一。借鉴英国产业发展经验,建立以孵化创新文化企业为目标,以高校、文化创意公司等创造文化的机构为核心,打造运行成本低廉的“文化产业+人工智能”创新园区。


四是强化政府引导,建立文化产业智能服务平台。


颇具未来感的5G、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变革性新技术的出现,正在深刻地影响着文化产业发展。当前,首都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低,创新创意要素分散,资源配置和产品生产效率低,极大地限制了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应该在政策、资金、平台方面加强引导,打造首都文化产业智能服务平台。


五是鼓励创新创意,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当前,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应加快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并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做好文化知识产权法律普及宣传工作。政府应完善人工智能赋能文化产业的监管体制,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领企业重视文化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侵权保障体系,打击盗版和侵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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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文创作品






四. 尚存在的问题



现有人工智能与文化产业创新方面的研究尚停留于媒体领域,关于 AI 对整个文化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构的重要性缺乏关注。人工智能在给文化产业科技创新带来契机的同时,也潜含科技伦理、人文主义与“道德过载”等问题。


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在重塑文化产业链的同时也引发了人文主义反思,相比福柯所言“知识序列的崩溃”导致哲学意义上的“人将被抹去”的现实或将更加严重,而人工智能未来自我认同的思想系统的形成或将挑战现实意义上的人的生存;同时人工智能也带来了管控难题,必须警惕人工智能的盲目研发。


此外,人工智能系统是否拥有法人资格以及选择的伦理也引发了争议,Spilioti ( 2017) 就新媒体环境中的“公共性”伦理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以语言为中心的多语言数字写作以及互联网数据挖掘带来了社会“公共性”伦理的紧张; 且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问题也亟待理清。


另一方面,伴随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介入文化产业,“道德过载”(morality overload) 问题开始凸显。AI被认定知道得越多,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也越大。


本质上,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其精神性和与精神的关系性: 重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精神关系和精神秩序是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维。在由人工智能主导一系列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时代,创意空间的人文生态,特别是将以人为本、公正、和谐、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与道德观嵌入人工智能体系,对于实现人工智能的人文化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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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下棋机器人






五. 业内人士观点



相关业内人士表示,AI识别是非常成熟的技术,应用非常广泛。比如,应用AI识别技术,可以把传统纸质地图变成有声地图,游客扫描二维码,就可以获取相应信息,包括文字、音频、图片、视频、VR等。再如实景展示,游客在博物馆想了解某个瓷瓶,但标牌很小,看不清上面的简介,通过AI识别功能,拿手机一拍,手机上就会出现这个瓷瓶的介绍,甚至三维展示、VR展示、视频等。


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认为:“在运用科技创新推动旅游发展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就目前来看,旅游研究还是以人文社科角度为主,从科技角度研究的氛围还不够浓,成果还不够多。


基于疫情期间,一些在线旅游企业推出云旅游项目,一些景区推出云赏花、云踏青等项目等创新方式。雒树刚表示,如何利用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发展智慧旅游,推进旅游服务便利化;如何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旅游市场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如何利用互联网、数字化等技术手段,发展线上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业态多元化等等问题的思考都将为旅游研究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土壤,更加广阔的空间。


文章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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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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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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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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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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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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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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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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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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