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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升级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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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7日
阅览:
1923 次

工信部消费[2016]4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协会、中国制笔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和《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更好地促进文教体育用品行业主动适应新常态,稳增长、调结构、提质增效,实现升级发展,满足和适应多层次文教体育消费需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升级发展的重要意义

 

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涵盖笔类产品、办公文具、学生文具、纸品本册、美术用品、教学用品、球类、钓具、体育器材及配件、训练健身器材、户外运动器材、运动防护用具制造等多个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形成了原材料、零部件、产品设计和生产、物流等完整的产业体系,成为世界文教体育用品生产、出口和消费大国。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187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65亿元,产品出口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涌现出一批国内知名品牌,产业集群的规模和效益稳步提升。

 

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国家相比,我国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大而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企业研发设计、技术创新的能力薄弱,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低价竞销比较普遍,假冒伪劣产品困扰低端市场和农村市场,带来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生产装备自动化程度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产品加工精细化程度不高,缺乏国际知名品牌,国内高档产品市场多被国外知名品牌占领。因此,切实解决当前问题,有利于推动文教体育用品行业与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有利于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营销模式创新,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有利于扩大文教体育用品中高端产品供给,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主体,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三品”战略为核心,全面提升产品研发设计水平、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和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标准和售后服务体系,引导和促进体育消费,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加快文教体育用品制造强国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适应市场需求新变化,改善产品供给结构。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强市场监管,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结构优化。加快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行业技术水平整体提升,支持企业开发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消费升级需要的产品和服务,推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坚持质量为本,品牌引领。完善标准体系,推动行业产品安全环保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建设先进质量文化、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鼓励企业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加强自有品牌培育提升和品牌运营管理能力,通过品牌建设实现价值链升级。

 

——坚持智能高效,绿色发展。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对全产业链改造,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广绿色设计和制造技术,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减少生产过程中能源、资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三)主要目标 

 

2020年,文教体育用品行业的技术和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三品”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产品丰富度、品质满意度、品牌认可度明显增强。

 

——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骨干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1.5%,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攻克一批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

 

——中高端产品供给水平提高。中高端产品的创意设计水平、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明显提升,绿色、环保、新颖、健康的高端产品比重稳步增加,安全性能好、质量水平高、国际影响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产品供应规模显著提高。

 

——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高。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生产装备和工艺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修订一批先进技术标准,在重点领域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标准对行业发展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

 

——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培育一批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牌,形成35个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的优势品牌。

 

三、重点任务

 

(一)丰富产品品种 

 

支持企业深度挖掘消费者需求,适应并引领消费升级趋势,通过设计、研发和生产“微创新”,不断增加花色品种、提升产品功能。从保护青少年安全健康出发,研发设计具有保护视力、脊椎等功能的书写工具、书包等学生用品。促进文教办公用品行业和文化创意服务融合发展,提高产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加快设计精美、制作精良的商务办公用品生产。加快开发绿色、智能、健康的多功能中高端产品,支持骨干企业加快高档圆珠笔、智能室内健身器材、休闲运动器材、钓具等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推进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的发展。以“三大球”的振兴发展为契机,大力发展赛事用球。以我国成功申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促进冰雪器材、防护用具等冰雪运动用品的产品研发生产。加强老年健身和康复器材等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推广。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针对性开发和生产健身用品,满足居民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等各项运动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发全民健身新产品。鼓励生产企业配合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中国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推广和普及,积极开发适宜健步走、健身操、瑜伽等运动的创新装备和器材。

 

(二)提升产品品质 

 

支持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全方位管理的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严格质量控制。强化质量技术基础,充分发挥产品认证的市场准入作用,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制造、工艺、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可靠性和一致性。以基础条件较好、品牌知名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企业为主体,实施精品制造工程,在笔类产品、学生用品、办公用品、教学用品、体育运动器材等行业推出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设计精美、制作精良、性能优越的精品。鼓励企业和协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标准和检测标准,积极开展团体标准制定,推动行业产品技术和安全标准全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强检测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一批高水平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水平。

 

(三)培育知名品牌 

 

强化企业品牌发展和竞争意识,培育知名品牌,建立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开展品牌培育工作,扩大品牌影响力。深入挖掘品牌的文化内涵,突出品牌个性,完善和提升品牌形象,推动品牌价值提高。创新品牌营销传播模式,形成与自身品牌形象相一致的多元化传播销售渠道,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美誉度和忠诚度。支持书写工具、学生用品、健身运动器材、运动防护用品等行业企业从贴牌生产向自主设计、自创品牌发展,支持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展示活动。打造区域品牌,发挥优势品牌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度高的区域品牌。推进品牌国际化,推动优势品牌企业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支持品牌服务平台建设,扶持一批品牌培育和运营专业机构,开展品牌管理咨询、市场推广等服务。

 

(四)强化基础能力 

 

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行业创新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具备较强研发能力的骨干生产企业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加快行业新材料、关键零部件、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带动全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快速提升。大力推进基础性创新平台建设,采用企业主导、院校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分享的新模式,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加强产品联合开发。加快圆珠笔笔头、运动器材智能化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攻克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对提升产品附加值有显著作用的轻量化、高性能、绿色安全的学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运动器材等行业新材料的研发力度,提高新材料保障能力。加强应用牵引,突破重点装备制造关键技术,提高行业先进装备保障水平,在制笔、球类等行业重点发展多工位加工机床等高性能装备、模具加工等关键领域和自动化生产线等先进系统。

 

(五)推动绿色发展 

 

大力推广环保低碳和节能降耗的文教体育用品,从产品设计、制造、运输、使用到回收处理的整个过程,综合考虑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提高产品减量化、可再利用和回收的绿色设计水平,积极开展专用环保材料的研发应用和替代,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学生文具原料中有害物质的控制。鼓励生产企业研发铅笔木材替代材料,节约森林资源。推动复印纸、打印纸等产品的循环使用。提高电动跑步机等电动健身器材的能效水平,鼓励使用自发电健身器材。推广生产过程低排放低污染的先进处理技术。鼓励企业加大人造草坪、可降解碳纤维的研发和回收再利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六)促进两化融合 

 

以两化融合为主线,加快文教体育用品行业转型升级,支持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物流配送、产品服务、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应用。加强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行业标准建设和推广,支持重点企业适用两化深度融合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和两化融合典型示范工作。鼓励企业加快对通用设备、部分专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现生产装备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重点推进智能制造,促进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在文教体育用品行业的综合集成应用,鼓励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发挥国家智能装备和智能制造相关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作用,加快智能制造软硬件产品应用。鼓励龙头企业加快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集成创新,在全行业开展应用示范典型经验交流和推广活动。支持运动健身器材、游艺产品生产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推动基于个性化产品的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生产企业积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优化采购、分销体系,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效率。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

 

四、政策措施

 

(一)大力营造有利于行业升级发展的环境 

 

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把文教体育用品特别是学生用品列入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范围,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企业的权益,创建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严厉惩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其他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对企业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开展打击网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执法工作,鼓励实体店铺和电商通过产品认证手段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安全,建立质量追溯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建立和完善品牌建设的激励机制,大力宣传品牌建设成就突出的企业,营造行业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加大对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方面有突出成效企业的宣传力度,引领全行业实施“三品”战略,实现升级发展。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优化整合后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新材料、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的研发和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发展的基础能力。支持生产企业加大对品种优化、质量提升、装备更新、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力度,提高产业竞争力。鼓励文教体育用品行业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提高服务能力。鼓励文教体育用品产业占比较大的地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产业升级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示范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加大技术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等方面投入,提升发展水平。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先进设备投资。鼓励企业增加绿色产品研发投入,支持更多产品纳入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鼓励企业捐赠文具、体育器材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对文教体育用品行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支持市场前景广阔的骨干企业为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开展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鼓励生产企业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挥金融对技术创新的助推作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加快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品牌建设。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开发性金融的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通过银团贷款、出口信贷、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国际化研发、生产体系及品牌推广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品牌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

 

(四)加强标准化建设 

 

从机构完善、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建设,有序开展标准化工作,增强标准对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推动标准创新和标准化管理创新,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针对学生用品等重点领域,加强保障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安全健康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优化推荐性标准体系,围绕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结构优化需求,加快定制产品、智能产品和特殊人群产品等新兴产品通用标准制定,加强产品售后服务、物流配送、标签标识等领域标准制定,加快产品设计及生产制造、关键材料研发等产业技术基础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等标准的制定。加大对现有标准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和监督力度,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形成标准化的生产模式、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逐步提高企业生产与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标准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执行标准。推动和发展能够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团体标准,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积极主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国优势产业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加强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提升国际市场对我国检测及认证结果的认可度。

 

(五)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了解行业、联系企业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通过行业自律机制,对扰乱公平竞争秩序、违背行业自律规则的企业予以劝诫、公告或向媒体通报。建立行业运行分析制度,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努力提高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中国文教体育用品、制笔行业十强企业等品牌培育和品牌建设的评价工作。积极扶持行业优势企业和品牌,组织开展“推荐品牌”活动,加大对品牌的评价和宣传力度,向市场、消费者介绍行业品牌。协助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政策,及时反映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行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新产品鉴定和推广,推进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企业培训等行业活动。

 

五、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与配合,不断总结促进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升级发展中的经验,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把本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与本地区文教体育用品行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做好信息的搜集和反馈,共同做好指导意见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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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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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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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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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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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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