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GY1138
日期 2021.3.25-2021.4.22
标题 中财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信息公告
金额单位:万元
一、转让标的企业基本信息 | ||||||||||
(一)标的名称 | 中财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二)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 | 中财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张林林 | 注册资本 | 10000 | |||||||
企业性质 | 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9月28日 | |||||||
所属行业 | 金融服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58268909Q |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 | |||||||||
主营业务 |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 | |||||||||
职工人数 | 2人 | 有限责任公司其它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 划拨土地 | □是 ☑否 | |||||||||
管理层是否持有被转让标的企业股权、持有比例 | □是 ___% ☑否 | 管理层及关联方是否有受让意向及拟受让比例 | □是 ___% ☑否 | |||||||
(三) 股 权 或 出 资 结 构 | 前十大股东(出资人)名称 | |||||||||
序号 | 股东(出资人)名称 | 持有比例 | 序号 | 股东(出资人)名称 | 持有 比例 | |||||
1 | 中财经文化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100 | 4 | |||||||
2 | 5 | |||||||||
3 | 6 | |||||||||
(四)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年 度 2020 年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5.38 | -206.79 | -206.9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6.46 | 709.51 | -653.05 | ||||||||
审计机构名称 | 深圳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财务报表日期 2020年10月 31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5.84 | -5.84 | ||||||||
财务报表类型 □年报□季报√月报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6.46 | 709.51 | -653.05 | ||||||||
(五) 资 产 评 估 核 准 或 备 案 情 况 | 评估机构名称 | 深圳诚为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 机构名称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核准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2月23日 |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31日 | |||||||||
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额 | 56.46 | - | ||||||||
负债总额 | 709.51 | - | ||||||||
净资产 | -653.05 | -653.05 | ||||||||
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653.05 | |||||||||
(六)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 ||||||||||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 关于中财经文化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转让中财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 |||||||||
(八)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九)其他披露的内容 | 受让方承担标的企业所有债权债务 | |||||||||
(十)无形资产基本情况 | 无 |
二、转让方基本信息 | |||||
(一)转让方名称 | 中财经文化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二) 基 本 情 况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张冬梅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 | 企业性质 | 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4.3.3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93684869D | ||
持有转让标的企业股权出资比例 | 100% | 本次拟转让 股权出资比例 | 100%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 ||||
(三) 转 让 行 为 批 准 情 况 | 监管机构 (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省级国资委监管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市级国资委监管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其他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717836825H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件名称 及文号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关于中财经文化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转让中财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 ||||
(四) 股权或 出资 结构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中财经文化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中财经文化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向中财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 ||||
(五)其他 | 无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转让形式及价格 | 转让形式 | ☑整体 □部分 % | |||
转让底价 | 1元 | ||||
(二) 交易 条件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并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此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接受转让方提出的交易条件,并承诺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标的。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产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4、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a)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b) 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1)在拍卖中意向受让方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拍卖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通过拍卖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接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承接。 6、意向受让方须同意以下条件,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后,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里予以约定:受让方需同意标的企业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企业承担。 7、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
(三) 信 息 公 告 | 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无需填写本部分内容。 | ||||
信息发布渠道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官网 | ||||
信息公告期限 (最少20个工作日) | 自2021年 3月25日至 2021年 4 月22日 | ||||
信息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处理方式 |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动终止;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并按以下 A 方式处理: A、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B、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四) 保 证 金 设 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 0 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转账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直接退回 □成功受让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 ||||
(五) 资格 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支付能力。 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 |||
(六) 遴 选 方 案 | 受让方遴选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 | |||
方案主要内容 | 无 | ||||
(七) 交易 方式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成交价款支付期限 |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八) 其 他 | 是否续聘被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 是 | |||
债权债务 处置要求 | 债权: □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承担 债务: □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承担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 无 | ||||
其它披露事项 | 无 | ||||
项目推广服务 | □是 ☑否 | ||||
推广渠道:无 | |||||
推广期限:无 |
联系方式:
网址: www.szcaee.cn
邮箱: szwenjiaosuo@126.com
传真:0755-88266809
电话:0755-8826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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