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银行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拓宽融资渠道,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十四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人民币1000亿元意向性信用额度,优先保障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信贷需求。
根据《通知》,将聚焦重点支持区域。以农业农村部推介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为重点区域,满足该区域内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农家乐、乡村民宿等小微企业、农户纳入白名单管理,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加大对财务制度健全、产业特色鲜明、现金流稳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力度。聚焦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对乡村休闲旅游产业链上经营主体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金融服务。
《通知》要求,创新支持乡村休闲旅游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和重点县范围内,积极推广“景区开发贷”、“景区收益权贷”、“惠农e贷”和“农家乐贷”等中国农业银行特色产品,优先满足乡村休闲旅游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中国农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休闲旅游企业发行相关债券及证券化产品,提高乡村休闲旅游业直接融资能力。组合运用票据、并购重组、非标融资等方式,多渠道、宽领域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通知》鼓励探索多样化担保方式。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范围内乡村休闲旅游相关各类主体可采用设施抵押、地上附着物抵押、股权、经营权、订单质押、保证担保等方式贷款。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外部条件具备的地区,可按规定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索集体资产股份质押融资模式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鼓励各级农业银行与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发挥融资担保基金、产业基金作用,通过第三方增信方式提升承贷主体融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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