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引丨企业债券服务指引(二)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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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是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委托的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及投资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承接单位,在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的支持下,联合各地文化和旅游厅(局)累计举办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及投资基金融资对接交流活动18场次。深圳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积极为各地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与辅导、路演推介、资金对接等服务,累计服务文化和旅游企业上千家。
优质企业债券的发行条件
1、主体评级:AAA
2、经营财务指标应处于行业或区域领先地位
3、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4、最近3年未发生债务违约、无延迟支付本息
5、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纳入失信黑名单
6、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募集资金用途
1、可用于房屋、园区建设等工程、基建类项目,以及生产设备购置,生产线升级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允许用于无形资产项目的研发、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购置
3、对于项目尚未完工或已完工尚未决算的,允许债券资金置换前期已用于项目的银行贷款
4、允许50%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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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女士
136 3250 5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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