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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业务丨北京中交报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信息公告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1日
阅览:
2761 次

编号 GY2253

日期 2022.3.21-2022.5.17

标题 北京中交报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信息公告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京中交报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

资金金额

1181.33

对应持股比例

51%

增资后

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占股比例为48.5%;北京中通广告有限公司为占股比例0.5%;新增投资方占股比例不超过 51%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并接受增资条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募集资金

用途

此次筹集资金主要将运用充实实收资本,扩大流动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能力及项目运营能力,以顺利推进项目开发进展,为股东创造合理回报。

二、融资方简况

融资方

名  称

北京中交报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设立时间

2010-09-08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三区13号楼3层306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技术推广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仓储服务;经济贸易咨询;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金属制品,塑料制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注册资本

1000

法定代表人

吴天生

经营规模

大□             中□              小 

职工人数

共计: 7   人

在编  7  人,在岗  7  人   其他  0  人

股权结构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

99%

北京中通广告有限公司

1%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332.32

70.14

65.8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40.01

1333.85

1106.16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719.68

82.14

78.2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415.75

3229.89

1185.86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143.05

273.44

252.8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87.31

2831.31

1056.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2021年 12月 31日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143.05

273.44

252.8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887.31

2831.31

1056.00

资产评估情况(详见附件)

评估机构

北京东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总资产

3887.31

3887.86

流动资产

3885.17

3885.17

现金及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2.14

2.69

无形资产



总负债

2831.31

2831.31

流动负债

2831.31

2831.31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1056.00

1135.00

主要固定资产

电子设备

主要无形资产

内部决策

(详见附件)

内部决策

形    式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增资行为批准情况

所属主管集团

或其他部门名称

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交通报社有限公司

性    质

□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企业       □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其他                

文    号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有管理层拟投资的须填写

姓名

职务

原持有比例

拟投资

比例

投资资金

来源
















投资目的及相关后续计划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是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是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三、增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本次增资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经融资方上级单位评估备案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评估值。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将计入增资人资本公积。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需到交易所登记投资意向,提交加盖公章的基本情况介绍文件、签署《保密承诺函》(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并交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后,可在增资人指定地点查阅相关文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内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3. 意向投资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投资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增资资格。

4.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5.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增资,意向投资方应当以不低于经融资方上级单位评估备案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评估值参与增资;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递交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投文件》,由交易所组织谈判小组按《择优方案》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最终投资方。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人及其原股东共同签定增资协议且在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6.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

7.意向投资人不得采用联合体、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

8.意向投资方须就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1)已自行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标的公司出资人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次认购,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认同并支持增资人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成为投资方后,引入战略和业务资源支持增资人发展;

(3)同意并配合增资人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4)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同意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投资方

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并持续经营 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意向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 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前一年累计纳税应不低于100万元。

3.意向投资方及其股东须具有为公司持续提供融资的能力。

4.意向投资方应为实际投资方,本次增资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

5.意向投资方不得采用联合体、匿名委托方式参与投资。

6. 增资人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交纳金额

人民币  3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投资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意向投资方经资格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转账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直接退回  

成功受让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四、信息披露

信息发布渠道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官网及官微

信息公告期(最少40个工作日)

自  2022 年3月21日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信息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的处理方式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动终止;

☑ 延长信息发布,并按以下 A 方式处理: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不少于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A、直至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B、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五、遴选方案

投资方

遴选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   竞争性谈判    

方案

主要内容

(1)认购数量和投资报价;

(2)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誉、资产规模、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

(3)意向投资方与增资方未来战略发展的业务协同性、互补性;

(4)意向投资方在大宗物资贸易行业所拥有的资源优势以及对增资方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源支持;

(5)认同增资方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与增资方原股东及经营管理团队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

(6)充分尊重公司发展战略,认可公司经营思路,支持公司治理结构的考虑和安排;

(7)与增资方或增资方股东单位有过业务合作经历或资本合作经历的优先。

六、其他

交易方式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成交价款支付期限

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项目推广

项目推广

□是      

推广渠道


推广期限


增资

附返售权

股权回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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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网址: www.szcaee.cn

邮箱: szwenjiaosuo@126.com

传真:0755-88266809

电话:0755-88266839

Q Q:161464936

 

深圳: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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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文国际传媒大厦C座427室 

业务咨询人:张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10-84244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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