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7日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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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人员向我所反映,深圳市光影百年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大合时代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可能涉嫌以本所名义向不特定公众集资的行为,本所公告澄清如下:
1、深圳市光影百年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本所签订了《艺术金融平台商家会员协议》和《“中国文化产权登记备案平台”登记备案协议》,协议均已在2021年9月到期终止。
2、深圳大合时代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与本所签订了《艺术金融平台商家会员协议》和《“中国文化产权登记备案平台”登记备案协议》,协议均已在2021年12月到期终止。
3、根据《艺术金融平台商家会员协议》,其仅可在我所平台上拍艺术品实物资产,但至今两家公司未在我所开展任何协议约定业务;根据《“中国文化产权登记备案平台”登记备案协议》,该协议仅为登记托管、信息披露展示、接受咨询辅导等服务。
以上两类业务及其协议不涉及融资、股权融资或股权转让,也不涉及实物或虚拟资产的交易,不得以我所名义对外宣传股权转让、对外融资事宜,更不得以我所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不特定公众集资的行为。
4、对于任何未经我所同意,擅自发布与我所有关信息进行不实宣传的行为,我所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社会公众及客户仔细甄别,谨防上当受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任何以我方名义开展违规违法业务的,请拨打电话向我方投诉和举报:0755-88266839。
特此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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