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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观点丨李挺伟:艺术品评估的市场机制、价值特征与方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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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0日
阅览:
10488 次

艺术品评估是一个跨学科的主题,艺术品作为经济范畴内的特殊商品,不仅满足审美与精神需求,还可以通过作品(权利)获得经济价值。以下主要讨论艺术品评估的市场机制、价值特征与方法路径,具体通过十个问题与大家展开交流。


01

艺术品评估的市场机制


01

大浪淘沙始得金?

2021年12月1日,佳士得香港2021年秋拍,中国艺术家黄宇兴七联作《七宝松图》从220万港元起拍,最终以6483万港元成交,超最低估价近20倍,这一价格将黄宇兴的个人拍卖纪录提升了近6倍,并创造中国70后艺术家的最高拍卖纪录。12月10日,北京华艺2021秋拍,黄宇兴的《新世界》以1012万元成交,刷新了内地成交最高价,为黄宇兴个人第二高价作品。作为一位70后代表的艺术家,他的作品经过一级市场多年培育、二级市场系列交易,市场价格被锚定在了年轻艺术家第一梯队。


从艺术品市场的供求关系来看,艺术品在市场供给端要有稀缺性和影响力,作品要具有独特风格,以《七宝松图》为例,属于黄宇兴新的“山水风景”系列,融合了作者以往多个元素,并形成了新的符号体系,既有中国传统图式的“松、石”,又有绚丽色彩的纹理,仿佛回溯金碧山水、又如梦幻印象,是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传统文化语境反衬当代语言表达,视觉华丽而带有某种神秘感,艺术家作品辨识度不断强化,并得到业内外认可。从市场需求端来看,藏家的年轻化与国际化,也形成对中国70代艺术家广泛的市场需求,包括新一代年轻藏家的推动和国际市场的关注,还以黄宇兴为例,其作品从2020年到2021年,拍卖均价从百万跃升到千万元阵列。随着藏家审美的多元化以及国际市场的需求,越来越多的机构和个人开始关注中国青年艺术家的作品。虽然青年艺术家的价格上涨迅速,但从需求端来看,其作品价格仍处在一个市场合理区间,需求的拉动也会带来市场的想象空间。


用经济视角观察艺术品市场,很难一言概之,更多时候是管中窥豹,就艺术品市场机制而言,除了供求关系外,还需要探讨注意力经济中的“眼球效应”,即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是艺术品所能吸引的注意力基于市场策略形成的影响力,后者从艺术经济学上可以看作是一种“传媒-明星”机制,通过传媒铺垫(评论、评奖与展会);以及艺术家通过与消费者分享文化和符号,形成的明星体制。明星体制在经销商与拍卖行的进一步推动下,经过大浪淘沙,少数明星艺术家可以发出“金”光,得到市场买家的认可与追捧,形成明星效应以及市场溢价。


02

似曾相识人归来?

艺术品市场从艺术家与作品的时代来看,一般可以分为经典艺术市场和当代艺术市场,经典艺术市场包括了古代艺术和经典现代主义,其中“经典艺术”的审美价值由时间和历史来决定,形成了与“传媒-明星”机制相对应的“传承-名家”机制,这一机制能够持续体现艺术家(作品)品牌的附加值,又称为艺术品市场的“蓝筹股”。而当代艺术市场的供给是无限的,因此其价值估算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当代艺术品的市场,是在一个信息不对称的市场里形成的艺术品的价格。从某个角度看,当代艺术品之所以能出现明显上涨,也是由于经典艺术藏品可获得性的变化,市场供给量减少,价格越来越高,能参与竞价的藏家数量更为有限(类似于欧美市场近现代绘画转向战后和当代绘画)。


保利2021春拍,陈丹青《西藏组画·牧羊人》以1.61亿元人民币成交,刷新并创造艺术家个人新纪录,成为中国当代艺术最贵作品之一。该作品曾在2007年以3584万元成交,牧羊人的归来,带来的是价格的跃升,也是基于代表性作品的市场反映。但同样是嘉德2021的秋拍,傅抱石《湘夫人》却以1495万元成交,这幅作品曾在2016年春拍中以2415万元成交,都是“人”归来,处境却不同。当代艺术品市场价格机制,还可以参考奢侈品理论模型:一是拥有多层次的消费群体,而最高层次的变化弹性较小;分销渠道有壁垒;三是都有品牌周期;四是情感效用。国内市场活跃的艺术家比较集中,高端艺术品的买家变化弹性较小,作品的销售渠道有一定的壁垒,艺术家有自身的品牌周期,艺术品的情感效用明显。由此,可以看到当代艺术家的市场价格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变化性,不能简单理解为线性的增长。一方面要看到艺术品市场的“锚定效应”,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艺术品本身的“杰作效应”,即代表性的艺术品更具有流动性,更接近“传承-名家”的机制。


03

雾里看花花非花?

在讨论艺术品市场时,不可忽视的是科技发展对艺术品市场的影响,艺术科技已经成为当代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影像、装置,直到数字加密艺术的崛起,带来了新的市场价格机制,这种变化在传统艺术交易市场中很难理解,但仍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加以解释。以NFT领域的Merge项目为例,为数字艺术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发售机制,整个售卖活动总共成交金额9200万美元,打破了之前Beeple《First 500 days》成交价格6900万美元的记录,成为NFT历史上销售总额最高的一次作品售卖。本次发售共售出312686个mass代币,总计有28983名收藏者参与,购买Merge的收藏者将在一定期限后看到最终购买的NFT成像。


虽然这种开放性、交互式、分拆式的交易,不同于以往传统艺术品交易的方式,但仍然可以看到,所有的数字加密艺术也要通过数字确权(权属性)、锁定数量(稀缺性)、多次交易(流动性)来实现。数字加密艺术不同于传统艺术品交易的重要差别,恰恰是实现了版权与物权的统一,以及艺术品在数字世界中的永恒性。并且,其数字货币的支付方式,使艺术品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全球性、同步性的市场。


04

高湖回首恰周期?

我国自1978年以来,艺术品市场大概经历了三次周期性的“高位”波动:第一次是在1995年至1997年,第二次是在2003年至2005年,第三次是在2009年至2011年,2012年成为中国艺术品市场最近的一次下行拐点。国际上艺术品市场的周期大约为7-10年。国内数据显示,2021年北京春拍业绩十分亮眼,成交总额创下了2012年以来单季拍卖的最好成绩,共有9件过亿元拍品;从秋拍来看,8家拍企拍卖总共成交100.15亿元,环比2021年春拍减少了21.38%,但同比2020年秋拍则增加了16.33%。国际上,佳士得拍卖行2021年拍卖成交总额71亿美元,为5年来最高;苏富比拍卖行2021年拍卖成交总额73亿美元,是机构创立以来最高;富艺斯拍卖行年度成交额同样创纪录,达12亿美元。全球三大拍卖行2021年拍卖成交总额达到创纪录的150多亿美元。


2021拍卖市场的繁荣,是否预示中国艺术品市场涌起第四次高位浪潮?国际经济学界主流观点认为,经济周期的变化与艺术品市场的波动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的调整期,艺术品市场的价格波动,更多是受到全球货币市场的影响,包括中国在内,各国为了应对疫情冲击,加大了市场流动性投放。从统计分析来看,中国文物艺术品价格指数也与M1(狭义货币)、M2(广义货币)呈正相关。从美国艺术品市场的相关研究可以看出,艺术品投资回报率和金融工具投资回报率之间存在很高的正相关关系,艺术品被认为是一种保值的资产,在形势极度不确定的时候更有价值。还有一些经济学家提出:“当货币贬值时,艺术品就成为一种有吸引力的投资,作为抵制通货膨胀的屏障。从历史上看,经济增长与通货膨胀总是循环不断的,维持信誉和提高财产的价值都会推动艺术品价格的上扬。”通过西方艺术品交易历史也可以看出,在高通胀时期,拍卖的艺术品价格确实有走高的趋势。但艺术品市场的周期性特点,决定着在经济衰退时期,艺术品的出售变现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对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的预期,会影响艺术品周期的判断,市场是否进入高位浪潮也需要持续的观察。


05

只缘身在此山中?

关注艺术品市场,不能就市场看市场,就交易看交易,需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多个层面观察。宏观上,要关注法律法规、宏观政策和监管制度对艺术品市场的影响。如《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艺术品业要构建艺术原创与艺术品市场相互促进的艺术品业发展体系,在市场方面,要培育一批艺术精深、诚信经营、竞争力强的画廊,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在创新方面,支持多种艺术形式、风格、流派创新发展,挖掘青年艺术家潜力;在服务方面,建立规范艺术品交易、投资、鉴定、评估等市场运作平台和管理服务平台。


中观和微观上,要关注行业趋势与微观主体的变化,特别是平台、功能、审美的转变:一是艺术品交易平台向双线并行,线上的交易量与影响力越来越大,数字技术、消费方式与疫情影响都是重要的因素;二是艺术品交易功能向教育、社交功能拓展,艺术博览会、沉浸式体验等带来了艺术品的全民美育,以及社交属性的交互需求;三是艺术品审美向传统经典回归,传统文化复兴、中国文化元素的兴起带来了审美品味、品好的转变,艺术市场越来越接受中国文化符号的艺术表达。市场中既需要“明星”,更需要“名家”。以粉丝经济为代表的“流量”艺术市场,向以文化内涵为支撑的“流传”艺术市场蜕变。

02

艺术品评估的价值特征



06

此价彼价亦不同?

从艺术品价值的广义划分来看,可以包括审美价值、学术价值、社会价值,也可以划分为经济价值、评论价值和象征价值。从评估的角度出发,主要侧重经济价值,并考虑艺术品特有的象征价值。艺术品价值评估首先要确定评估的目的,从经济行为上看,可以分为基于交易与非交易,交易目的评估主要指艺术品在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交易和流通;非交易目的评估是指特定经济行为的委托需求,如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税收、保险、司法等动机的评估。不同经济行为对应不同的评估目的,不同评估目的会影响评估价值类型的选择,不同的价值类型会导致评估价值的不同,出现“同物不同价”的结果。


从评估的准则规范出发,艺术品评估的价值类型总体上分为两类: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其中比较特殊的是投资价值和清算价值,投资价值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在艺术品交易中特指购买方针对自身特定诉求的出价,在拍卖中是竞拍人在拍卖市场中结合自身需求的竞价结果,也可以看做是一种“象征价值”,其价值逻辑:“投资(象征)价值与购买者的社会地位及影响力息息相关,其考虑因素永远是个体化、差异化的”;而清算价值类型主要适用非正常市场下处置的价值,其价值通常低于市场价值。按照评估行业准则要求,“某些特定评估业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可能会受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的约束,这些评估业务的评估结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的规定选择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市场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并予以定义。”选择和使用价值类型,应当充分考虑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不论选择什么价值类型,都要符合独立性、客观性与公允性的要求。


在价值类型之外还需要关注评估对象权属状态,是否包括著作权会导致不同的评估结果。在相关评估准则中规定,作品物权转移并不必然导致该作品著作权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权益的同时转移。绘画、书法、雕塑等美术作品物权是依赖于绘画、书法、雕塑等实体的承载,物权需要随实体一同转移。如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移后,新的所有人所享有的主要是物权,以及公开展览或出售的权利,这些属于作品所有者基于物权享有的处分作品以及获得收益的权利。因此,评估艺术品实物时,会要求委托方明确评估对象是物权,还是包含著作权财产权益。


07

登峰一览众山小?

艺术品被经济学家称为“地位性商品”,它们的价值是以拥有稀有品及社会声望为基础。同时,艺术品的交易价值集中在少数领域和作品,艺术品经营的收益也往往集中在少数交易商手中。根据国际研究机构统计,在全球美术、装饰艺术及古董市场交易商中,5%交易商占据75%市场份额的交易。拍卖业拥有全球艺术品交易一半的份额,在美术方面,几家知名拍卖行占据着国际拍卖业的主导地位,拍卖总价占全球市场份额的80%左右,而交易量却不到全球总量的20%。因此,在艺术品交易领域同样适用经济学领域的“二八定律”,80%的成交额出自20%的艺术品,80%的高价艺术品来自20%的画家,80%的拍卖额来自20%的拍卖机构,等等。可以看出,艺术品交易的价值塔尖集中在头部艺术家、头部作品和头部机构。


从市场结构的平衡性上看,腰部的上升性和底部的稳定性也很重要,是衡量整个艺术品交易市场健康的标识。在国内艺术品交易市场,头部效应比较明显,2021年内地秋拍成交总额TOP30的名单中,除了个别艺术家过亿外,其他艺术家的作品成交总额都落在千万元甚至百万元区间。在中国当代艺术板块分层尤为明显,除了部分艺术家交易相对活跃外,其他中国早期当代艺术家则表现平淡。从腰部的上升性来看,年轻一代艺术家表现突出,以70后艺术家为代表,个别艺术家的作品超过千万元,而相当数量的青年艺术家作品也超过百万元,不断刷新个人拍卖价格纪录。


评估艺术品价值时,应客观看待“头部效应”和“腰部力量”,明确艺术家及其作品在艺术界与市场中的位置,关注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区域和交易条件的差别,了解市场交易分层的结构及稳定性,洞察艺术品交易背后的商业策略和价值逻辑。

03

艺术品评估的方法路径



08

万变也不离其宗?

目前艺术品评估研究领域,关于评估方法的分类口径不一,有二分法、五分法、七分法等,从国际上来看,评估的基本方法或称为途径主要包括三种,即市场法(途径)、收益法(途径)和成本法(途径)。市场法也称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参照物进行比较,以可比参照物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对象的思路,将重建或者重置成本作为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以此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的总称;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来确定其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在实际评估中,基本方法下会有一些具体的子方法,如:市场法中又包括价格指数法、市价类比法、重复交易法等。在使用市场法评估艺术品价值时,还应当考虑是否能够获取足够数量的可比交易数据。艺术品评估方法中,收益法的应用主要针对特定经营主体,如艺术品租赁收入等。成本法的应用则更少,在一些工艺品及珠宝评估中可以适当考虑。有时候,大众会认为方法的选择会导致评估结果的不同,实际上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的结论,应该在一个合理的区间。


参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对艺术品价值评估时,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合理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在实践中,以市场法(含子方法)为主要途径,在对同一艺术品价值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还应当对所获得各种初步结论进行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09

价值高低在参数?

在西方经济学者看来,影响艺术品价格包括一静一动两个因素,前者指的是一件作品的一系列不可变特质,包括作者名、创作年代、发行方式、大小、重量、形状、颜色、以及内容;后者包括作品的来历、销售记录以及理论批评记录等相关信息,在不同时期各有变化。这两个因素都受到创作者及潜在买家的影响和操控。在专业评估中,方法的选择相对固定,但评估参数的选择和调整弹性会比较大,会影响评估的最终结果。参数的确定,需要结合艺术品特点考虑相关的因素,如艺术家本身的知名度、影响力等因素,知名艺术家的交易量基本稳定,有较好的流动性保证。从作品来看,其类型、题材、尺幅、时期、成色,以及收藏、评论、著录等也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同样一位名家的不同作品价值也有距离,有探索期和成熟期的时代差别,成熟期风格形成、技法娴熟,价值较高,成熟期往往也是高峰期,精品和代表作皆出于此。因此,“名家”加“名作”加“名气”才会成为“名品”,名品的“杰作效应”是交易价值的重要保障。在运用市场法评估时,需要通过诸多参数的对比、调整,才能形成接近评估对象合理的价值。


04

题外



10

评估之外无价值?

评估艺术品价值更多是在经济范畴,但从广义上看,艺术品的价值是多维的,也包括审美价值、社会价值等。从物化的角度看,艺术品在交易中都是非标准化的商品,没有统一标准,在影响艺术品市场价值的诸多因素中,有些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可能来自艺术以外的影响,如社会价值。艺术品交易的价值离不开艺术家人品的价值,“物我合一,人是根本”,这种价值逻辑在历史长河中常有呈现,一些历史上的艺术大家失了名节,虽居高位,画已减品,价非所值。而一些民间画家虽无权势,但仍留名千古,正如唐伯虎所言:“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


艺术品交易也非都在庙堂之上、拍卖行间,艺术品的观赏属于全民福祉,艺术品交易虽是藏家必经之路,但亦有百姓获得之径,民间艺术品交易在历史上是一直活跃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街市之间、边远村社亦可见珍品,王世襄先生等诸多收藏大家也从民间“捡漏”中受益,但目前的民间艺术品交易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以规范和引导。对大众而言,“喜欢就有价值,而无关价格高低”,因为艺术来自生活、生活融入艺术,艺术品的全民收藏就似如豆之灯,亦有微光,照亮于心。收藏家马未都先生谈到,收藏之乐在于感受文化的魅力。因此,艺术品的精神属性终会超过物质属性,“文化的认同才是艺术品价值的根本”,这可能是最为恒久的价值逻辑。



——本文根据作者在
中央美术学院公共文化策划与展示课程
“艺术市场专题”线上讲座内容摘编




顾问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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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专家顾问
清华大学中国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亚洲艺术品金融商学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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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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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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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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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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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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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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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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