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对新增交易主体公示如下: 一、交易主体类别: 综合席位(三合一),即专业席位(授权方/卖方)、专业席位(被授权方/买方)、中介服务机构。 二、交易主体名称: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展业范围: (一)专业席位(授权方/卖方):从事企业自有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授权与转让; (二)专业席位(被授权方/买方):在交易系统内从事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投资与购买; (三)中介服务机构:为场外第三方提供文化数据代交易和为场内交易主体提供同交易相关服务的机构(不包括文化数据标注与解析、文化数据分发)。 四、交易主体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文化资产的经营和资本运作;实施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管理;影视投资、制作、发行、放映;工艺品销售;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及咨询服务;商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自有房屋租赁;其他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事的和市委市政府委托的相关经营管理业务;广播电视节目(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 五、交易主体简介: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成立于2009年9月,是南京市委、市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文化企业。成立以来,南京文投集团始终秉承“让城市文化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履行南京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运营主体、重大文化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新兴文化业态投资主体、美好文化产品示范供给主体、城市文化IP孵化培育主体的职责定位,聚焦建设互联网文娱、十竹斋艺术、文化综合体、文化金融投资、文化科技创意五大产业板块,目前集团下辖20余家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运营管理南京大运河文旅发展基金等产业基金,管理资产总量超百亿元;2019年-2021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单位。 特此公示!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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