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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超市丨大数据时代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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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4日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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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将大数据融入红色文化,促进其数字化变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大数据在多样性、泛在性、共享性与有效性等方面,与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深度契合。通过大数据思维变革,整合红色文化资源、采取精准化个性化处理、构建动态预测大数据模型以及共享红色资源大数据库等路径,促进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对于优化红色文化传播、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红色文化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红色文化主要是指在世界上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运动的整个历史过程中所逐渐形成的人类进步文明的总和;狭义的红色文化主要是指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过程中所共同创造出来的各种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近年来,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思维方式发生了深刻转变,开始由自然思维转向智能思维。而传统的红色文化储存与传播形式已经很难适应这种思维方式变革的需要。红色文化要永葆活力,就必须与大数据等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深度结合,实现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红色文化的数字化是将数字技术、信息技术运用在红色文化资源中,建立数字版的红色文化资源。通过数字采集、复原再现、展示传播等方法将红色文化中所蕴含的物质文化及非物质文化以数字媒体的形式展现出来。在大数据时代促进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对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网络文化引领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红色文化的数字化是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要求




(一)适应人们当前数字化生存的需要

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生存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基于数字空间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成为全新的生存方式,人们已经从虚拟网络环境的旁观者转变为积极参与者。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其中,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9.44亿,占网民整体的93.4%,短视频用户规模为8.88亿,占网民整体的87.8%。可见,与网络“共存”的泛在性数字化生存成为常态。大数据时代,信息的传播与更新更快速便捷、传播平台更多样广阔、人们的思维更多元多变,在猎奇心理与自我表达欲望获得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人们更加注重文化产品的内在品质与情感认同,更加追求数字图像的视觉刺激与感官体验,更加期待数字技术与文化艺术融合对传播业态的创新以及对社会生活更深层次的表达,这些无疑为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带来巨大机遇。


近年来,各地政府为积极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提升红色文化传播力,建立了大量红色文化网站、红色文化纪念馆等,但是红色文化传播效果仍然不尽人意。将红色文化资源与数字化的技术手段相结合,转化成文字、视频、图片等形式,运用微博、微信、抖音等相关媒介平台进行数字化、立体化的展示,让受众能够通过远程终端全方位地了解各种红色资源的厚重文化底蕴,更容易激发人们对红色文化的兴趣和爱国情感。通过数字化和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创新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方式,使红色文化教育不再拘泥于时空限制。让人们在网络平台上学习红色文化,传承红色精神,增强对红色文化的认同感,不仅能增强红色文化的吸引力、提高红色文化的适应性,而且能够满足人们的数字化生存需要,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这种数字化的文化资源呈现方式,不仅提高了红色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效率,并且弥补了网络虚拟世界的嬗变和人们精神世界的空虚,建构起红色文化与价值观念互联互通的情感链条,让受众在红色文化的浸润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增强文化认同。




(二)丰富大数据时代红色文化传播形式多样性的需要

传统的红色文化传播大多通过纪念馆、革命旧址、红色影视作品等形式实现,单一的文化传播形式并不能生动地刻画、深入地表现红色文化特有的精神内涵。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革命的推动,为红色文化传播形式的创新提供了可能。大数据时代,全息投影、5D、VR(虚拟现实技术)、数据库等技术手段的应用,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平台的普及,为实现红色文化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


一方面,红色文化资源借助5D、VR、AR等数字化手段,将红色文化资源中被破坏的、消失的红色革命历史旧址、伟人故里、红色史料等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复原再现,通过模拟革命历史时期的具体实际,激发人们体验的积极性,增加红色文化传播的体验性和趣味性,是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的鲜活体现。依托于数字技术的纵深发展,数字技术逻辑与编码逻辑不断拓展了红色文化的时空表现力,其所创设的虚拟现实、情景再现、全场景沉浸式生态等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丰富和逼真的视觉体验与感官刺激,因氛围渲染而引起的强烈情感认同无不激发着人们参与这场“视听盛宴”的热情。另一方面,可以借助微信、微博等数字媒介将红色资源制作成图片、文字、音频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播,利用数字化打破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大数据精确定位不同网络主体的浏览记录和取向偏好等,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提高红色文化推送的针对性。在数字技术的加持下,红色文化正以动漫、游戏、短视频等多种姿态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技术不仅为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提供了载体支撑,更在深度与广度上不断拓展了红色文化的价值影响力。用数字媒介技术讲述红色文化,将红色文化做“生”做“动”做“ 活”,正成为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潮流。




(三)加强网络文化价值观引领的需要

2018年8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和引领力的极端重要性,提供了大数据时代红色文化引领当代文化价值观的重要遵循。面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环境,红色文化作为植根于中国本土的先进文化代表,如果不将其加以传播展示,就很难将红色文化的育人价值最大化,红色精神也难以得到有效传扬。而网络作为各种文化价值观的集散地,表征着人们的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呈现出异彩纷呈的独特网络文化图景,这种网络文化又对人们的文化价值观产生深刻的反哺作用。


网络主体在文化大开放的背景下,接触各种不同特点的文化,这些文化通过网络媒体平台传达的思想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追求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精神生活,既有可能正确地引导网络群体的知、情、意、行的各个方面,也有可能对其产生误导。加之,网络具有的社会舆论风向标和放大器的作用,更加凸显了网络领域文化价值观引领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大数据时代,如何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助力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是一项重要课题。红色文化数字化就是让红色文化充盈网络空间、占领精神高地,发挥红色文化的教育价值,引领网络文化价值观的正确方向。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的各种数字化网络平台,促进红色文化的有效传播,发挥红色文化资源的育人作用,挖掘整合红色文化传播内在机理,扩大红色资源的宣传渠道,赋予红色文化以鲜明的时代特色,让网络群体在体验网络娱乐的同时,获得更多精神上的充实和道德上的指引。


大数据与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的内在契合




(一)大数据的多类型与红色文化数字化的多样性变革相契合

大数据的多类型指的是数据来源多样、类型繁多、结构复杂、多元多变。一般来说,大数据包括人们上网产生的各种结构化数据(指数据库,由二维表结构对数据实现逻辑表达)、非结构化数据(网络中的文字、图片、视频、图像等多类信息数据)、半结构化数据(介于完全结构化数据和完全无结构数据之间的数据)三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接触网络的时间和空间都在扩展,大量数据遍布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各个角落,这些实时大量涌现的数据对信息处理技术提出新的要求。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多处,国有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超过100万件/套,2018年到2020年,共推出革命文物展览4000多个,依托革命旧址、革命文物开展的红色旅游规模和热度全面攀升。大量的红色文化资源不仅是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也是中国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我国红色文化资源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各具特色,但是传统的红色文化宣传和教育大多借助纪念馆等形式开展,多样的红色文化资源的价值无法充分挖掘。红色文化数字化多样性,不仅只是针对单一的、特定的红色资源,而是要把多元的“红色精神”、“红色建筑”、“红色文物”、“红色故事”等红色文化资源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各类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从而提高红色文化资源传播的有效性。


大数据来源的多类型和红色文化数字化的多样性高度契合。大数据通过各种仪器、设施、传感器不断传输产生大量的非结构化、半结构化数据,其中大规模的非结构化数据恰好迎合了红色文化数字化多样性的需要。借助数字化媒介和数字化技术,对其不同类别进行针对性地挖掘、分析、整合,创新红色文化传播途径。例如:对于红色纪念馆,可以将传统的宣传方式与数字化媒介平台相结合,依托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传播,从而获得广泛和坚实的群众基础;将纪念展馆资源制作成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数据形式进行展示,让人们通过数字化平台“感受”红色文化的魅力,激发人们对革命老区文化、革命旧址的兴趣,为红色文化多样化传播提供可能。互联网和大数据深度融合,能够改变以往红色文化资源分散广、聚合性差的状况,实现红色文化资源多样性基础上的共享,让丰富多彩的红色文化富有生机和活力。




(二)大数据的高速度与红色文化数字化的泛在性变革相契合

数据来源的多样性给信息处理速度提出更高的要求,高速度成为大数据的重要特征。在大数据时代,通过高速运转的计算机处理器和服务器对海量数据快速、及时、有效的处理,快速捕捉用户的不同需求,创建实时数据成为一种普遍趋势。此外,大数据的高速度不仅要求对不断激增的数据进行快速处理,还需要迅速处理、分析和向用户反馈数据,以确保数据的及时性。


“泛在性”通俗来讲就是广泛的存在性。红色文化数字化的泛在性是指实现数字化的红色文化资源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网络覆盖。当人们处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中时,能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网络获得红色文化资源的信息,红色文化数字化的泛在性旨在随时随地为丰富人的精神世界提供“服务”。


大数据的高速度与红色文化数字化的泛在性相契合。首先,利用大数据高速度的特点对大量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及时有效的挖掘与实时处理,保证红色文化资源的价值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发挥。其次,红色文化资源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对人的价值观影响方面,人们可以通过各种网络客户端实现信息资源的使用和共享,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泛在学习(U-learning)。大数据的高速度特点为泛在学习提供了可能。大数据的高速度在为人们带来大量红色文化资源的同时,也为泛在学习提供了多样高效的传播媒介、快速捕捉的相关数据信息、不同红色文化的新型传播形式,从而有效针对红色资源的利用情况等进行数据的即时收集与分析,预测未来发挥红色文化价值的方向,精准快速地处理数据信息,创建反映人们实时需求的动态数据源。让任何人(Anyone)在任何时间(Anytime)、任何地点(Anywhere)通过任意设备(Anydevice)传承红色精神、感受红色魅力、学习红色文化成为可能,并且实现红色文化资源的共享。这种“4A”学习方式和数字化资源相结合,是大数据时代泛在学习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实现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的集中体现。




(三)大数据的大规模与红色文化数字化的整体性变革相契合

大数据时代,国家对红色文化资源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以保护和传播,国内的专家学者也开始为新时期红色文化资源数字化变革积极建言献策。但是,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还处于起始阶段,大量的红色文化资源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宣传不足等因素,尚未得到较好的开发、真正的保护和有效的传播。红色文化作为见证一代又一代人成长、激励一代又一代人奋勇向前、成就一代又一代人光辉未来的优秀文化资源,作为中华民族抵御外敌、实现独立的强大精神动力,其自身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虽然近年来电视、媒体都出现了较多和“红色精神、红色建筑、红色故事”相关的影视作品和纪录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但是面对外来文化的冲击,西方文化霸权主义的侵袭,红色文化传播的效果仍然有限。


大规模是大数据最基本的特征。大数据处理的是研究对象的原始数据。首先,大数据直接处理所有数据信息而非部分数据,使用所有的数据可以带来更高的精确性,从更多的细节来解释事物属性。大数据能够直接处理网络之中的各种数据信息,准确捕捉网络动态。大数据通过网络中的大量数据分析红色文化资源的发展趋势,分析红色文化资源传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有些地方红色文化资源缺乏整合与共享等“信息孤岛”现象,可采取及时有效的完善措施,不拘泥于某一形式、某一地区、某一特定文化资源,确保红色文化资源传播的完整性与共享性。其次,“大数据并不仅仅指数据的容量即数据量的大小”,还强调数据增长的速度和多样化。利用大数据对充斥在网络空间中的各种文化形态进行动态把握,趋利避害,有效防止不良文化的传播,给予以红色精神为主导的价值引领,使主流文化价值占据网络高地,不仅对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提供更多可能,也对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虚拟与现实交错的网络空间,裹挟着大量“意识形态事件”的各种文化交流交融与交锋,衍生出网络文化引领的多重压力和严峻挑战,加之认识误区、应对乏力等,红色文化数字化引领迫在眉睫。利用大数据坚守中国红色文化阵地是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利用大数据大规模的特点传播红色文化资源,让原先可能相对杂乱的文化追求转化为对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自豪感,从而整合与引领网络文化价值观的前进方向。因此,大数据的大规模使红色文化的数字化的整体性变革成为可能。


大数据的精确性能提升红色文化数字化教育的有效性。大数据的精确性是根据网络数据信息对网络社群的思想观念、价值追求和兴趣爱好进行分析与研判,与红色文化数字化教育有效性的提高相辅相成。网络生活的日新月异,给红色文化传播带来巨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一是面对外来文化的进入,人们的兴趣更趋向关注外来文化带来的新鲜感,忽视了外来文化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冲击。比如,曾一度充斥网络空间的哈韩、哈日文化,各种欧美影视剧等,都对普通大众,特别是青少年人群产生了深远影响。二是中国先进文化宣传度不高或者宣传模式略显单一,红色文化本身蕴含的价值得不到有效彰显,甚至在网络媒体传播过程中,受到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潮的侵蚀,红色文化、民族英雄、红色精神曾一度被无底线的调侃、歪曲、丑化与抹黑。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针对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展开切实斗争,形成整体合力,凝聚了党心民心。但也应深刻认识到,各种错误思潮并未失去生长传播的土壤,在特定时间点借助特定事件集中爆发的可能依然很大。


在这种境遇下,提高红色文化数字化教育的有效性迫在眉睫。应当利用大数据精准性的特点,及时全面地了解网络中红色文化传播的真正情况,把握不同网络社群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政策。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青少年进行红色文化的教育尤为重要,特别是在网络世界日益复杂的今天,为青少年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社会的共同努力。红色文化教育应克服以说教为主的单一教育形式,更多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传播形式,使其更加生动活泼地展示出来。同时要利用大数据对青少年群体的网络行为做出研判,推送适合青少年群体年龄特点的文化形式,对其思想价值观念进行科学正确的引导。对于其他网络群体,政府要加强对网络媒体的监管,使红色文化更加健康地传播,从而使大数据在促进红色文化传播的同时,又能对个人的思想情感进行精准分析,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大数据的精确性对红色文化数字化教育有效性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是红色文化逐渐深入人心、引领各种社会思潮、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助推器。


大数据促进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的现实路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等文件,强调要强化战略思维,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数字化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着力加强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传播,着力深化革命文物价值挖掘和利用创新。在红色文化资源数字化方面,要切实做好“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真正让红色文化活起来。




(一)整合红色文化数字化资源,建设红色文化数字化资源库

红色文化资源的整合不仅需要高水平的专门人才,也需要大数据研究的专业人员。红色文化数字化资源库的建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协调各方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资源。一方面要对各地的红色文化资源进行数据收集与挖掘,如文献、图片、纪录片、声音、文物等,以数字化的记录方式对这些原始数据进行梳理与整合,通过影像、文字和三维再现数据进行分类、存储和标记,实现对历史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另一方面,要对已收集的红色文化数字化资源进行分类筛选、系统整合,可以按照文化资源来源、受众特点、时间维度、使用途径等不同标准,建设一个系统性高、针对性强、内容详实的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数据库的管理监督,为后期红色文化资源的补充完善和订正提供便利。红色文化数据库的建立是红色文化与人们进行有效互动的基本前提,是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促进红色文化传播、让红色文化真正“活起来”的行之有效的路径。




(二)采取精准化个性化处理,提升红色文化数字化的效度

精准化指利用大数据将包罗万象的红色文化资源进行收集整合,对红色文化数据资源采用统计、预测、关联等算法进行建模分析,分析整合之后对红色文化数据进行精准化解读。个性化是指非一般大众化的东西,在大众化的基础上增加独特、另类、拥有自己特质的需要,独具一格,别开生面的一种说法,打造一种与众不同的效果。


一方面,红色文化的个性化是指基于大数据基础,将红色文化中的各种红色资源,如红色精神、红色展馆、红色建筑、红色旅游通过数字化个性化的处理,充分挖掘各自的独特价值,形成特色与品牌,实现精准化传播。


另一方面,大数据在促进红色文化个性化转化的基础上,对不同的客户端数据进行精准化分析,科学化、立体化呈现红色文化资源的传播与利用情况与特征;在充分挖掘和整合各类红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的红色文化资源类型,制定有针对性和系统性的红色资源宣传方案,补齐红色文化传播的短板,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的内在价值,全方位地展示红色文化的内容,也成为促进红色文化资源精准化个性化传播的另一种重要形式。


红色文化采用精准化个性化的处理,将大数据技术与红色文化的思想内核有机结合,大大拉近了历史与现实之间的距离,赋予了红色文化以鲜活化、形象化的生动表达,使得红色文化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要求,兼容并包,体现先进性,有效提升传播效度。




(三)构建动态预测大数据模型,增强红色文化数字化教育的时效性

构建动态的预测大数据模型是在精准定位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的高速度和精确性特征,为网络群体打造个性化的红色文化资源体系,实现红色文化数字化教育的目标。


首先,通过不同的网络媒介平台将红色文化资源传播给受众,人们的实时需求能够为大数据所精细捕捉,这不仅拓宽了红色文化传播的路径,更实现了红色文化传播者与接收者角色的互联互通。在这种交互性的互动中,数字化的红色文化对受众发挥最大的教育价值,红色文化资源内涵深刻显现,增强了自身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其次,定位网络群体浏览习惯、关注度、参与性的异同,进行精准研判。如利用IBM SPSS Modeler、KNIME这些大数据模型,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立体化地展示红色文化资源的利用程度和影响力,从而为后续教育实践活动提供有效参考。


最后,针对不同传播媒介受众群体的不同,分析红色资源对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不同职业等社会群体的影响程度,把握不同“网络社群”的思想动态,精准捕捉和洞察不同网络群体的文化需求,提供符合不同网络群体喜好的红色文化资源,提高对受众思想情感和价值观预测的准确性,推送适合文化价值观培养和良好行为养成的红色文化内容。总之,构建动态的预测模型,不仅是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的实现途径,也是科学提升红色文化资源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




(四)共享红色资源大数据库,搭建红色文化数字化共享平台

红色资源在利用数字化进行展示和传播的过程中,各地可以将自身的红色文化资源数据进行整合,搭建统一数字化的共享平台。虽然各地的红色文化数据库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大范围的红色文化数字化共享平台却尚未搭建起来,而红色文化数字化变革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数字化共享平台的建立。


首先,充分发挥媒介载体的作用,利用网络媒体、大众媒体传播范围广的优势,搭建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数字化平台、频道,使人们足不出户就能享用全国各地的红色文化资源。


其次,对各地的红色文化资源进行整体性挖掘与整合,并进行数字化转化,建立红色文化数字化共享平台。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终端检索所需红色文化信息,甚至直接同红色文化保护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互动,借助大众的力量拓展红色资源的共享范围。


最后,各地红色文化数据库的搭建,应突出本地特色,避免千篇一律的文化资源整合形式,加以大数据的技术支撑,使红色文化传播更具吸引力。除了要与各地的革命历史实际结合,也要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把红色资源利用好、红色基因传承好、红色传统发扬好,以合作共赢理念推进区域红色文化资源的共享与传播,实现红色文化的数字化变革。


来源:伏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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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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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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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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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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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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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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