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超市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试运行期招商:被授权方/买方篇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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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试运行期招商的场内交易主体包括授权方/卖方、被授权方/买方、中介服务机构三类。
现就有关被授权方/买方进行解读如下:
被授权方/买方是指在文化生产线上从事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购买、生产、应用的交易主体。
1.从事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购买、生产、应用的相关主体。
2.不得从事或进场后不再从事NFT、数字藏品、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上述业务或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投资融资、间接服务等。
3.被授权方/买方进场前须进行验资。
4.具备国家文化大数据标识注册中心发放的唯一标识码,实行“一主体、一身份、一认证码”,凭码交易和服务,凭码结算。
刘女士 134 8015 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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