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级文化和旅游局及各类文旅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部署安排,推进数字经济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打造智慧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旅产业事业部开展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项目征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试点项目的意义。
开展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培育试点工作有利于引导沉浸式体验场景应用创新发展,培育旅游消费新场景新热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新需求;有利于盘活文化和旅游场所的闲置资源资产,丰富文化和旅游场所游览体验内容,促进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有利于充分借助数字技术手段,推动文化和旅游资源“活起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更好推进数字经济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科技研发生产端和旅游应用消费端的贯通,充分发挥旅游业海量市场、庞大用户、多样场景的规模优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有利于探索出一条符合现代旅游业发展趋势并具有数字科技显著特征的旅游业数字化之路,为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数字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持续经营开放。项目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处于持续经营和开放状态(季节性或临时性停止开放除外),发展前景良好且未来持续存续期不低于三年。(正在建设或尚处于运营试点状态的项目暂不申报)
(二)项目面向游客。项目在性质上属于面向消费端的旅游产品,具备相应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和相对完善的运营管理服务等制度规范,游客接待数量每年不少于30万人次,游客评价高,且具备一定的复游率。
(三)项目单位信誉良好。项目的经营单位等主体是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具备长期开发、经营项目的资金、技术、经验、人才等必备要件,未被认定为市场失信主体。
(四)项目具备合规性。项目不存在政治导向、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近三年内(营业不足三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未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五)申报数量。每个地级市区域内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家企业。
三、发展支持。
(一)对于纳入培育试点名单的项目,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旅产业事业部将在建设规划、资本引进、运营赋能、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更好发挥好引领性、标杆性作用,为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探索模式,积累经验。
(二)对于纳入培育试点项目的企业,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旅产业事业部将协助各文旅企业申请各类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旅产业事业部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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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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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wenjiaosuo@126.com
官网:www.szcaee.cn
项目培育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