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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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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6日
阅览:
1266 次

第008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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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1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意见》详见附件)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

三十八、文化


1.公共文化、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及设施建设,文物保护装备开发与应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装备开发和应用


2.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含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设备、数字文化创意软件、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沉浸式体验),数字音乐、手机媒体、网络出版等数字内容服务,动漫创作、制作、传播、出版、衍生产品开发


3.电影、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制作、发行、交易、播映、出版、衍生品开发、版权保护、监管及相关技术开发应用,互动视频、VR 视频、沉浸式视频等高新视频开发和应用,超高清、云转播开发应用,高新视听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4.新闻出版内容监管技术、版权保护技术、出版物生产技术、出版物发行技术开发与应用,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5.电影数字化服务和监管技术开发及应用


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和手工艺保护与发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中华老字号的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艺术精品的国际营销与推广


7.智慧博物馆建设,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出版融合发展,智慧广电建设,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广播电视数字化,有线无线卫星广播电视网智能协同覆盖,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智能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



3








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四川省委网信办印发《关于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详见附件)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摘自: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1








江苏省数据局、四川省数据局于1月11日正式挂牌

江苏省数据局(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网站亮相,其网址沿用了此前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网址

(http://jszwb.jiangsu.gov.cn/index.html)

  

据统计,至今已有广东、浙江、山东、安徽、贵州、广西、甘肃、海南、新疆等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大数据管理机构,每个地方的大数据管理部门名称也不尽相同,省级层面大数据管理部门既有正厅规格,也有副厅规格。这些省级大数据局在省域内发挥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有利于建立起标准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数字治理组织体系,加快建设集约化、一体化的数字政府。此外,省级大数据局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模式将对后续开展的市县机构改革起示范作用,促进省域内各级大数据局优化机构、调整职能,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


此次揭牌的江苏省数据局,名称和国家数据局保持一致,意味着省级层面的大数据管理机构将出现一个承上启下的管理部门,其在省域内发挥着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作用,有利于建立起标准统一、上下协同、运行高效的数字治理组织体系,加快建设集约化、一体化的数字政府。


附:十八家省级大数据管理部门盘点(详见附件)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摘自:百度、各公众号)



2








清华大学发布文化数字化发展研究报告

2023年11月11日,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与文创发展”为主题的清华文创论坛在清华大学成功举办。论坛上,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联合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元宇宙文化实验室发布《文化数字化发展研究报告》。


报告从文化形象、文化自信、文化创新等角度展示了当前文化数字化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并详细阐述了文化数字化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中华文化全景呈现”和“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


此外,报告还对文化数字化的产业发展面貌进行了全面描绘,重点探讨了文化大数据体系、文化数字化新业态、数字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等关键问题。《文化数字化发展研究报告》聚焦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前沿问题,是清华大学文化创意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元宇宙文化实验室在文化数字化领域进行产学研探索中的宝贵积淀。更是在“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指引下,详细展现“数字技术赋能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

(报告共计190页)



(摘自:“四川文产”公众号)



3








数据作为财富“入表” 上市公司迎价值重构良机

2024年1月1日,《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施行。《暂行规定》针对数据资源制定了专门统一规范,为数据资源作为何种资产进入资产负债表提供了依据和计量基础。


数字经济的繁荣离不开数据资源价值的释放。普华永道中国模型及评估咨询服务合伙人詹睿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数据资产“入表”,从资产角度揭示了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客观反映数字化赋能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


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数据资产“入表”正当时


我国数据治理和数据基础制度正逐步完善


2022年1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数据二十条”)提出,“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等。此后,一系列相关政策陆续公布,为数字经济产业的未来发展定调。


2023年10月份国家数据局挂牌,此后发布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


多位受访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关于数据资产“入表”的理论与实践在探索和发展中不断完善;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已经为数据资产“入表”做好一定程度的准备工作。


从宏观看,《暂行规定》为数字经济长远发展、数据价值的进一步释放奠定了扎实基础。从微观看,其为企业追求与数据相关的收入和利润指明了方向。


致同深圳咨询部主管合伙人李辉云对记者分析称,数据资产“入表”后,在企业自用的情况下,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如果对外出售或交易,将视为存货处理。从资本化角度来讲,数据资产创新应用的方向包括增信、转让、出资、质押融资、资产证券化等。


“数据资产‘入表’能更全面反映企业资产价值,助力企业获得多渠道资金支持,为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开展IPO等业务提供有效支撑。”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规划处处长郭明军对记者表示,“入表”将进一步推动数据资产化业务创新,加快数据与资本这两个要素融合发展,更好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入表”有条件


企业必须重视数据资源管理


并非所有数据资源都能作为数据资产“入表”。从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再到“入表”的数据资产,不仅需要顶层设计做支撑,更需要数据资产确认、评估、隐私保护、交易流通等一系列数据资源管理上的跟进,目前国内在许多方面尚未有统一规范,众多企业正在实践中寻找答案。


毕马威中国管理咨询主管合伙人郑昊对记者表示,今后,企业要更加重视数据资源管理,如建立数据资源管理机制,明确数据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监督权,制定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政策和流程,确保数据资产的合规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郑昊说,今后,市场和投资者将更加关注数据资源的价值和潜力。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更多资金和技术来开发和利用数据资源,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和创新,加速数字化转型,积极应对挑战、寻找机遇。


《暂行规定》已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业内普遍预计,部分上市公司的2023年财报有望出现“数据”相关项目。


新天绿能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正在开展内部的数据资产目录梳理工作,将依照《暂行规定》中有关要求对数据资源相关费用进行分析,逐项核实是否满足规定中数据资源资本化的确认条件,为数据资产“入表”做准备。


广电运通的一位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说:“我们时刻关注数据资产‘入表’的相关政策及最新动向,结合公司业务积极评估相关项目‘入表’的可行性,包括初步研究及探讨数据确权、成本计量、数据治理及管理等相关工作。”


那么,如果企业并不重视数据收集和数据加工,忽视了数据资源管理,是否不需要考虑“入表”情况?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暂行规定》要求,企业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本规定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数据资源相关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暂行规定》创新采取“强制披露加自愿披露”方式,围绕各方的信息需求重点,一方面细化会计准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另一方面鼓励引导企业持续加强自愿披露,向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多与发挥数据资源价值有关的信息。


构建数据流通交易体系


以数据为“铲”挖掘“新财富”


企业对数据资源积极开展探索的背后,是其对数据资产“财富”属性的认可。


当前,不少数据密集型企业、平台型企业出现了市值大于净资产的现象,部分原因在于其数据的资产价值未能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中,这部分企业财富被财务报表“忽视”了。数据资产“入表”不仅能更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价值,强化数据对企业运营的贡献度,还能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


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战略研究中心高级咨询师孙湛对记者表示,企业挖掘、维护并提升自身数据价值,通过创新数据产品或服务能够换取丰厚收益。数据资源的资产化能为数据市场供给端提供正向激励,对企业而言,数据资产化可以为企业带来实质性权益,从而在供给端提高数据市场中企业数据的供给质量。


进一步释放数据资产的价值,还要让数据资产可交易、可流通。据记者了解,各地数据交易所已经在积极研究数据资产“入表”后的流通和交易程序,制定符合本地区数据资源特点和需求的政策,落实数据资源产品化、数据资产化。


上海数据交易所研究院研究员赵丽芳对记者表示,数据资产的本质是资产,但其载体区别于传统资产,具备主体多元性、高重塑性和价值时变性等特点。因此,围绕数据资产“入表”应求同存异,在遵循已有会计准则框架的基础上结合数据自有特征来推进。数据交易所与企业携手不断丰富数据资产化应用场景,将加速整个数据产业链的实践发展。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金融行业总监刘君惠子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数据交易所积极探索数据资产化,以数据作为资产向金融行业场景延伸,以数据资产贷款产品、数据保险、数据债券、数据信托等为开发标的,将推进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化—数据证券化”的闭环形成。


刘君惠子说:“我们依托国家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以及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整合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以及数据中心集群力量,探索设立数据中心、数据资产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或直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优质项目或企业,孵化并助推相关行业企业上市融资。”


可见,数据资产“入表”不仅是推动数据资产化的第一步,更是以数据为“铲”挖掘“新财富”的关键一步。


业内专家认为,数据资产“入表”,不仅能促进数据产权确立、数据资产登记等规则体系的不断完善,亦能为数据资源的评估定价提供客观条件,加速数据资源流通交易。



(摘自:证券日报网)






各类活动动态


1








华东政法大学将于1月26日至27日举办数据流通交易实务高级研修班

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为帮助企业及业界掌握数据流通交易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实务操作技巧、合规注意事项、市场化最新态势,特举办“数据流通交易实务高级研修班”。本次培训将以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为开篇,帮助学员厘清数据底层法律关系并明晰当下前沿立法及制度设计思路;逐渐过渡至数据流通交易的实务指导,包括数据交易过程中的资产确认、数据资源入表、流通交易中的合规尽职调查、数据流通机制;最后,介绍相关可信流通技术,助力平台和企业落地数据流通交易工作。


将邀请高富平,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数据二十条》起草专家。山栋明博士,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大数据处)副处长,长期从事信息化领域的研究和管理工作。高瑞鑫,某数据要素型企业集团数据安全合规专家,曾任职深圳标准院、中国银联、中兴通讯,负责数据标准制定、金融数据风控、全球数据合规、数据运营安全等领域专业和管理工作,在数据安全体系建设、风险治理、运营管控、事件应对等方面具有较丰富实务实践经验,《GDPR执法案例精选白皮书》《数据跨境合规治理实践》。符文娟,毕业于复旦大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普华永道会计技术部总监开展培训。



(摘自:“法天使”公众号)



2








第二届大数据与隐私计算国际会议将于澳门城市大学举行

2024年第二届大数据与隐私计算国际会议(BDPC 2024)将于1月10日(星期三)至12日(星期五)在澳门举行。本次会议由澳门城市大学主办,澳门电机及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 Macau)、贵州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提供技术支持,旨在为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学者及企业发展人员提供一个分享研究成果、讨论存在问题与挑战、探索前沿科技的国际性合作交流平台。


大会收到了来自世界各地逾100名相关领域学者的论文投稿70余篇,包括五大主题:大数据架构与系统、数据加密与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与区块链应用技术、大数据分析和计算、大数据科学和应用程序。



(摘自:“爱科会易”CS)



3








数据资产网及国脉集团数据资产研究院举办2023年度数据资产“十大事件”评选活动

为了全面展示过去一年数据资产建设新成就,数据资产网、国脉集团数据资产研究院特此举办:2023年度数据资产“十大事件”评选活动。此次评选聚焦2023年在推动数据资产化建设成果,对促进数据资源化、数据要素流通、数据应用创新和数据价值实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产生较大影响、得到社会肯定和广泛关注的典型事件、先进做法和热点问题等进行投票评选。


本次评选结果将在2024年1月25日举办的“数据(数字)资产高质量发展大会数据资产解决方案论坛”中揭晓。


其中国家数据局成立;数字中国规划发布;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各地政府纷纷成立数据资产运营公司;数据交易机构雨后春笋,多达80余家;多地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策和标准;数据资产评估操作办法出台;数据要素、资产和数商会议活动交易大会和培训纷纷亮相;北京启动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预计2025年产值达1000亿;衡阳和怀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权拍卖中止事件;数字资产备受社会各方面关注,发展环境逐渐好转;数据要素X战略征集意见稿出台,引发社会广泛期待;等12条事件入选。



(摘自:“国脉数据资产”公众号)




跨境动态

香港举行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峰会:促进数据跨境流动助“提效降本”


1月4日,由大湾区国际信息科技协会主办的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峰会在香港举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成为焦点议题。


近年,数字经济转型给全球经济带来机遇,为实体经济“提效降本”。不过,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引擎,数据跨境流动所涉及的安全及法律等问题为各地政府和业界所关注。当天,与会专家和业界代表强调促进香港与内地及国际的数据跨境流动的重要性,并提出进一步可行措施。


全国政协副主席、大湾区国际信息科技协会主席梁振英致辞时称,上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豁免个人信息流动数量限制,简化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要求,加快备案流程检查时间,为粤港澳大湾区建立跨境数据的协同治理迈出重要一步,具里程碑意义。


梁振英认为,未来国家的数字经济发展将体现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产业协同、融合和创新,提升传统产业智能化水平和竞争力,推动各产业数字化转型。同时,加强数据资源统一管理和数据要素的优化利用,推动数据跨部门、跨行业的集成和共享,提高数据安全保护、价值与效能,也会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刘光源致辞时表示,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生机勃勃,为香港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后盾。他期望香港业界在国际舞台上讲好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国故事,提出数字经济治理的中国方案,发出数字领域合作的中国声音。


“数据的更有效使用,能便利营商、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言时说:“特区政府将开放更多数据,促进数据的安全有序流动和使用。我们还会进一步寻求中央部委的支持,探讨扩大数据来港的地域和规模,并研究跨境数据治理的框架和进行数据交易的可能。”


国家信息中心前常务副主任杜平表示,内地目前无法进行数字资产交易,但香港容许相关活动,相信可成为内地市场的红利窗口。他认为数字经济需要流通和交易,必须国际化,香港应建设交易平台对接及储存内地及国际的数据。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李达志称,此前商业数据“不过河”,现时推行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有利企业融资,如果能将数据接入“商业数据通”,对参与的银行和持份者有利,特别是能够降低投入成本和金融基建的开发时间。该局正与内地及海外的央行推进多种央行数码货币跨境网络计划,冀便利跨境支付,让香港联系国际。



(摘自:“链向科技”公众号)





行业技术发展

大数据中Hadoop的核心技术是什么?


大数据正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驱动力。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新技术的应用和发展,社会信息化进程进入大数据时代,海量数据的产生与流转成为常态。而大数据技术也如雨后春笋般正在蓬勃发展中。Hadoop分布式架构无疑是当前应用最广泛、最具代表性的大数据技术之一。


关于Hadoop技术概述,包括Hadoop框架的概念、架构、核心组件,以及Hadoop的应用场景和生态系统。以下是其框架及特点:


1.Hadoop存储框架—HDFS


HDFS是一种旨在普通硬件上运行的分布式文件系统,与现有的分布式文件系统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区别。HDFS具有非常好的容错能力,旨在部署在低成本硬件上。HDFS支持对应用程序数据进行高吞吐量访问,并且适用于具有海量数据集的读写。HDFS是Hadoop的核心组件之一,用于存储数据。


HDFS简介及架构


HDFS是以分布式进行存储的文件系统,主要负责集群数据的存储与读取。分布式系统可以划分成多个子系统或模块,各自运行在不同的机器上,子系统或模块之间通过网络通信进行协作,以实现最终的整体功能。利用多个节点共同协作完成一项或多项具体业务功能的系统即为分布式系统。


HDFS作为一个分布式文件系统,其分布式主要体现在如下3个方面。


1)HDFS并不是一个单机文件系统,而是分布在多个集群节点上的文件系统。节点之间通过网络通信进行协作,提供多个节点的文件信息,使每个用户均可以看到文件系统的文件,使多台机器上的多用户可以分享文件和存储空间。


2)当存储文件时,文件的数据将分布在多个节点上。数据存储不是按一个文件存储,而是将一个文件分成一个或多个数据块进行存储。数据块在存储时并不是都存储在一个节点上,而是被分别存储在各个节点中,并且数据块会在其他节点存储副本。


3)数据从多个节点读取。读取一个文件时,从多个节点中找到该文件的数据块,分别读取所有数据块,直至最后一个数据块读取完毕。


HDFS是一个主/从(Master/Slave)体系架构的分布式文件系统。HDFS支持传统的层次型文件组织结构,使得用户或应用程序可以创建目录,再将文件保存至目录中。文件系统命名空间的层次结构和大多数现有的文件系统类似,可以通过文件路径对文件执行创建、读取、更新和删除操作。HDFS的基本架构如图所示。


▲HDFS基本架构图


HDFS文件系统主要包含一个NameNode、一个Secondary NameNode和多个DataNode。


(1)NameNode


NameNode用于存储元数据以及处理客户端发出的请求。元数据不是具体的文件内容,它包含3类重要信息。第1类信息是文件和目录自身的属性信息,如文件名、目录名、父目录信息、文件大小、创建时间、修改时间等;第2类信息是记录文件内容存储的相关信息,如文件分块情况、副本个数、每个副本所在的DataNode信息等;第3类信息是用于记录HDFS中所有DataNode的信息,用于DataNode管理。


在NameNode中存放元信息的文件是fsimage文件。在系统运行期间,所有对元数据的操作均保存在内存中,并被持久化到另一个文件edits中。当NameNode启动时,fsimage文件将被加载至内存,再对内存里的数据执行edits文件所记录的操作,以确保内存所保留的数据处于最新的状态。


(2)Secondary NameNode


Secondary NameNode用于备份NameNode的数据,周期性地将edits文件合并到fsimage文件并在本地备份,然后将新的fsimage文件存储至NameNode,覆盖原有的fsimage文件,删除edits文件,并创建一个新的edits文件继续存储文件当前的修改状态。


(3)DataNode


DataNode是真正存储数据的地方。在DataNode中,文件以数据块的形式进行存储。Hadoop 3.x默认128 MB为一个数据块,如果存储一个大小为129 MB的文件,那么文件将被分为两个数据块进行存储。当文件上传至HDFS端时,HDFS会将文件按128MB的数据块大小进行切割,将每个数据块存储至不同的或相同的DataNode并备份副本,一般默认备份3个副本。NameNode负责记录文件的分块信息,以确保在读取该文件时可以找到并整合所有数据块。


2.HDFS的特点


随着数据量越来越多,传统的单机式文件存储系统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数据存储需求,分布式文件存储系统—HDFS应运而生。作为分布式文件系统,HDFS能够解决海量数据的存储问题,其优点列举如下。


1)高容错性。HDFS上传的数据会自动保存多个副本,通过增加副本的数量增加HDFS的容错性。如果某一个副本丢失,那么HDFS将复制其他节点上的副本。


2)适合大规模数据的处理。HDFS能够处理GB、TB甚至PB级别的数据,数量级规模可达百万,数量非常大。


3)流式数据访问。HDFS以流式数据访问模式存储超大文件,有着“一次写入,多次读取”的特点,且文件一旦写入,不能修改,只能增加,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当然HDFS也不是完美的,同样存在局限性,如不适合低延迟数据访问,无法高效存储大量小文件、不支持多用户写入及任意修改文件。



(摘自:知乎)



机构动态

中国数字文化集团与中国联通、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实施解决方案》在京正式发布


2024年1月5日,中国数字文化集团(以下简称“中数集团”)与中国联通、上海创图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编制的《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实施解决方案》在京正式发布。来自文化和旅游部、清华大学、清华同衡、中国电子商会等单位的多名行业专家共同出席了方案发布仪式。


《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实施解决方案》依照中宣部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中对“文化数字化”建设的任务安排和技术要求,以中数集团与中国联通、上海创图等行业头部企业在文化数字化的建设与运营为基础,针对文化数字化落地实施中的疑点、难点、痛点,全面总结了各文化机构在文化数字化落地实施中需要完成的关键工作和解决方式,助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实施、助力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


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区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切实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和文化机构数字化转型升级。


《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实施解决方案》通过“两侧四端”构建一套从文化资源采集到文化生产再到文化传播、文化消费的完整体系。在资源端通过对文物、古籍、非遗等各类文化资源的数字采集产生数据资源,数据资源在生产端解构关联形成文化资源数据库并重构形成文化数字内容,并通过文化专网、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文化数据等完成数据的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实现建设与运营一体化、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助力文化数字化体系建设行稳致远。


(《方案》详见附件)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摘自:“中国数字文化集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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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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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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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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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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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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