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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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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阅览:
574 次

第014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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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1








《杭州市推进数字贸易强市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详见附件)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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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布江苏省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规范性文件

2月21日,《无锡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该《办法》由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和无锡市财政局共同制定,是江苏省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鼓励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近年来,无锡先后成立市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发布全省首个数据资产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各类数商,数据交易愈发活跃。


为进一步加快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由此应运而生。该《办法》共七大章节三十三条内容,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的原则、职责分工、运营单位权利与行为规范、数据运营与产品流通、运营安全与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作为江苏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办法》有哪些创新举措?对此,无锡市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颜春水表示,主要是在授权运营分类分级、鼓励开展市场运营、探索运营收入管理和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四个方面进行了创新探索。


比如采取综合、领域、场景等方式进行,灵活应对市场需求;探索合作各方通过成本分摊、利润分成、股权参股、知识产权共享等多元化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市场积极性;运营单位被撤销运营资格的或运营过程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应销毁相关数据。


在探索运营收入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公共数据有偿使用产生的收入作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现的非税收入可统筹用于公共管理服务机构数字化发展,有效激发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积极性。


在数据资产管理方面,无锡市财政局副局长蒋晓鸣强调,数据资产区别于普通资产,在管理模式上有所差别。但无论持有数据资产的主体是谁,都应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遵循财务会计管理、资产评估管理等共性要求,对其持有的数据资产进行规范管理。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颜春水表示,一方面,可提升公共数据供给水平,未来一批具有无锡特色的数据产品将被开发,最终将惠及人民群众,另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新机遇、新蓝海,也为无锡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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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实施方案(2024—2025年)(试行)的通知

(《方案》详见附件)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银川市人民政府)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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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专题推进会扎实推动AI赋能产业焕新

2月19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AI赋能产业焕新”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在会上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中央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实现更好发展、发挥更大作用。中国科学院院士鄂维南应邀介绍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情况。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谭作钧、袁野、王宏志通过视频形式出席会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苟坪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是国资央企发挥功能使命,抢抓战略机遇,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企业要主动拥抱人工智能带来的深刻变革,把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创新策略、应用示范和人才聚集,着力打造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发挥需求规模大、产业配套全、应用场景多的优势,带头抢抓人工智能赋能传统产业,加快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 


会议强调,中央企业要把发展人工智能放在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深入推进产业焕新,加快布局和发展人工智能产业。要夯实发展基础底座,把主要资源集中投入到最需要、最有优势的领域,加快建设一批智能算力中心,进一步深化开放合作,更好发挥跨央企协同创新平台作用。开展AI+专项行动,强化需求牵引,加快重点行业赋能,构建一批产业多模态优质数据集,打造从基础设施、算法工具、智能平台到解决方案的大模型赋能产业生态。 


会上,有关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及中央企业代表作了交流发言。10家中央企业签订倡议书,表示将主动向社会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会议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国务院国资委各厅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摘自: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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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取得一数据资产管理专利,实现多源业务数据的整合

近日,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北京大学取得一项名为“基于多源数据的数据资产网络化管理和共享方法及系统“,授权公告号CN116340691B,申请日期为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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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摘要显示,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多源数据的数据资产网络化管理和共享方法及系统,属于大数据处理技术领域,通过API实现多终端多通道汇聚及共享,以为用户提供一个企业级资源管理平台,将企业的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以及应用服务资源统一进行管理;通过构建资源目录、建设资源元数据、调用可视化资源管理窗口等方式实现多源业务数据的整合,以解决跨业务系统的数据集成。



(摘自:“数据要素X工作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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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京、湖北、河北、福建、重庆、安徽七个省市开展“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征集

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多个省政府将“数据要素×”列为2024年工作内容。


2024开年以来,省级数据局建设掀起一阵挂牌潮,随后各地数据管理部门相继落实“数据要素×”行动计划。截止目前,广州、北京、湖北、河北、福建、重庆和安徽七个省市的数据管理部门已经开启“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征集活动,旨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


一、广州市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月19日——1月29日


申报重点:(1)优先征集“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2)围绕政务服务、教育、就业、社会保障与福利等方面,挖掘带动性广、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案例要求:案例应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带动性、创新性、可复用性,或对行业数字化转型、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等方面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案例涉及的方案、技术、平台、数据产品及服务等成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存在侵权行为。


二、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征集“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2月8日——3月11日


申报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以及北京市补充的4个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全民教育、自动驾驶、京津冀协同),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案例要求:案例涉及内容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三、湖北省


湖北省数据局关于征集“数据要素X”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2月20日


申报重点: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收集典型案例,涉及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参与申报的案例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后期,该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评审,筛选形成案例集供有关方面学习借鉴。


案例要求:参与申报的案例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后期,该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案例评审,筛选形成案例集供有关方面学习借鉴。


四、河北省


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9日——3月5日


申报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以及政务服务、京津冀协同等行业领域,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案例要求:案例涉及内容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五、福建省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分两批申报,其中首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1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8月11日。


申报重点:征集《“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的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等12个行业领域可整理相关“数据要素×”应用案例。


六、重庆市


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征集重庆市“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本次申报分两批进行,截止日期分别为2024年3月1日和8月1日。


申报重点:聚焦《“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案例要求:涉及内容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七、安徽省


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关于征集“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组织两批案例申报,其中首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3月4日(特别强调:本次申报仅接收12个方向中“工业制造”方向的申报材料),第二批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申报重点:聚焦《行动计划》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针对其中某一方面,形成成功经验和创新模式,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案例要求:数据产品及服务等成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存在侵权行为。案例涉及内容应已实施完成,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具备一定先进性、创新性、规模性和示范性,适合向社会公开推广,尤其是在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企业新的业务板块、增长点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具有示范意义。


申报网址:

https://gxq.hefei.gov.cn/tzgg/18678671.html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各类活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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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网络赋能智慧世界!世界互联网大会“算力网络”专题论坛在西班牙举办

2月27日,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办“算力网络”专题论坛。论坛以“算力网络:智能网络赋能智慧世界”为主题,在2024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期间举办。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世界互联网大会理事长庄荣文,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首席执行官洪曜庄,国际电信联盟前秘书长赵厚麟等出席论坛并致辞。世界互联网大会秘书长任贤良主持论坛。


庄荣文在致辞中表示,当今时代,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升级进程不断加快,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的算力需求越来越高,算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愈发凸显。面对算力发展带来的新机遇,我们应当积极推动算力网络建设,有效赋能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打造智能高效、普惠便捷、绿色低碳、安全稳定、互利共赢的算力网络,不断夯实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算力底座”。


阿拉伯信息通信技术组织秘书长穆罕默德·本·阿莫,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柯瑞文,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自学,美光科技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桑杰·梅赫罗特拉,联想集团执行副总裁刘军,高通技术公司产品管理全球副总裁苏尼尔·帕提尔以及英特尔、爱立信等企业和机构的高级别代表在论坛上发言,来自全球近200名嘉宾参加论坛。与会嘉宾表示,衷心期待世界互联网大会能够在算力网络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为各方携手推进算力网络的建设与落地提供平台,推动加速数字化转型升级,让数字技术更好造福人类。


世界互联网大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发挥世界互联网大会作为网络空间全球交流合作平台的作用,凝聚更多数字领域发展治理共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迈向新阶段。



(摘自:“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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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成功召开

2月23日,“易”起扬帆·智领未来--数据要素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亦庄丰大国际大酒店举行。此次研讨会是由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中小城市发展委员会主办,北京易智时代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易智时代)承办,中国电子商会、北京工业经济联合会作为支持单位。来自全国有关行业协会、数字经济领域专家学者以及数字科技领域的企业界人士10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发言环节,七位主讲嘉宾聚焦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模式与新业态,深度探讨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分享最新研究和实践成果。


清华大学全球产业研究院首席专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何志毅以《数字产业的全球格局与中国的竞争力》为题,通过利用大数据制作的全球产业研究系列图谱,将中国的产业与世界各国进行对比和研究,向在座的嘉宾展示了中国在数字产业格局里优势和不足。近年来,中国与美国的差距正在缩短,中国数字产业发展速度越来越快,产业结构也越来越合理,在电子设备和仪器、电子元件、通信设备、无限电信业务四个产业的综合实力位列全球第一,在六个产业的实力领先于美国。


中小城市发展委员会特邀专家刘玉铭以《积极拥抱数智时代的到来》为题,生动阐述了我们已经站在了数智时代的风口上,数据相当于工业时代的石油和电,要运用好海量数据的优势,深刻理解数据要素特点,推动实践创新,有效释放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和开发利用相结合,更高效数据利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南京市城建集团副总经理郭建以《南京市城建集团数据资产化的实践与思考》为题,详细介绍了年初刚刚完成的其二级集团南京公交集团数据资产入表试点工作,这是与易智时代等单位合作完成的江苏省首单数据资产入表案例。在数据资产化过程中,南京公交集团构建数据治理体系,整合和优化数据资源,成功将公交运营数据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数字资产,提高了数据的管理水平、使用效率和安全,也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数字化转型。下一步,希望得到各位专家的支持,使得南京市城建集团在数据资产化道路上走得更远,把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副教授厉行以《社会科学与数字价值挖掘》为题,从社会科学的视角深入剖析了大数据时代,通过社交媒体点赞数量,对人进行MBTI性格测试,点赞数越多预测的越准确,结论是数据的价值挖掘需要想象。大数据不仅仅是量大,而且维度多。不同的维度里,数据的价值就不同,需要去挖掘,社会科学能够发挥自己的作用。


中国国信信息总公司副总经理李良围绕数据资产入表,全面介绍了中国国信中心在数据资产化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建立统一的交易市场,发挥数据资产潜力;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推进数据的开发利用;制定安全标准,保证数据使用安全等等。


坚持企业家俱乐部创始合伙人、海南兆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鸫分享了参与推进多个城市数据资产化工作的情况。坚持企业家俱乐部从2023年就开始推动易智时代与多个城市对接,特别是促成中国国信信息总公司、易智时代与云南省大理州签订了数字资产化战略合作协议,使得大理州成为我国城市级数据资产化起步最早的地区。目前,坚持企业家俱乐部服务1000多家行业龙头企业,很多企业未来也都有数字化转型的需求,借助数据资产化的机遇实现投资创新和转型升级。所以,数据资产化也会是俱乐部今后服务企业的方向。


易智时代董事长李建华以《探索数字经济新范式》为题,介绍了易智时代通过十九年的努力,成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完成两轮国资融资。从去年开始,易智时代开始参与数据资产化业务,把数据资源变成数据资产形成闭环,最近刚完成了南京公交集团的数据资产入表,云南大理和安徽蒙城的数据资产入表正在进行,迈出了一小步,却是数据蓝海的关键一步。未来,易智时代将继续深耕数字孪生领域,以做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联结者为愿景,数据是虚拟世界的灵魂,这也是我们接入数据业务的核心原因。人们常说,一流的公司做标准,超一流的公司创造蓝海,数据行业就是超级大的蓝海。易智时代是一个科技公司,数据资产化是一种金融手段,科技与金融双轮驱动,我们与大家携手一定能够创造出更精彩的未来。本次研讨会上,与会嘉宾一致认为,当前,数据要素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开始显现,但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一方面,“沉睡”的数据有待开发,数据供不出、流不动,数据资源有效供给难以满足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数据的需求。另一方面,市场主体不敢用、不会用、用不好,数据对经济的贡献度有待提升,制约了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充分挖掘数据潜力,必要且紧迫。与会嘉宾形成一个共识:数字化转型时代,群策群力让城市数据资产“活”起来,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摘自:“易智时代”公众号)






跨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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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国两制”下构建数据交易生态,发展国际数据交易,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2月28日,香港特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发表2024至2025年度财政预算案,主题为坚定信心、抓紧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国家稳步发展为香港提供坚实支持,香港“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和高度国际化的特点将吸引更多人才、资金和企业汇聚,他对香港发展充满信心。


陈茂波表示,预测香港全年经济实质增长在2.5%至3.5%之间。他指出,香港在疫后复常的一年,旅客量回升,经济恢复增长,连串盛事活动,带动市面气氛恢复畅旺。不过,地缘政治局势不明朗和高息环境影响了资金流向;市民恢复外游及消费模式转变。香港经济复苏动力有待加强,不同产业复苏进程不平均的情况需要关注,一些制约因素亦须逐步拆解。


陈茂波又称,科技创新和数据赋能,催生更多新的商业模式,但同时也加剧竞争,为不少企业带来挑战。近年政府大力推动创新科研及成果转化,以及加速推动数字化转型,为应对转变提供了有利装备。


陈茂波强调,随着全球数字化加速转型,高效的数据生态圏已经成为不少企业选择落户香港的考虑因素之一。当中,建立机制利便数据交易尤其重要。香港凭借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以及国际化的特点,从数据的供需到应用场景,都具备优厚的基础和丰富的条件发展国际数据交易。我们已委托专家组,就如何为香港构建良好的数据交易生态进行深入研究,范围包括香港在数据交易中作为超级连接人的角色,以及推动国际数据贸易规则制定等,让我们发挥好数据要素的潜力,让其发展成为具强大增长动力的新产业,亦赋能传统产业升级转型。


预算案演辞(数字经济部分)


89.数字经济已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数据作为新型的关键生产要素,能够结合不同产业领域,赋能企业提升效率和竞争力,创造新的商机。


90.由我主持的「数字化经济发展委员会」过去两年针对如何推进数字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深入研究。委员会的报告涵盖多个范畴的建议,包括推进数字政策、加强数字基础建设、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和使用、加速企业数字转型的步伐和培育人才。当中部分建议已落实执行,包括正在筹备成立的「数字政策办公室」。


构建数据交易生态


91.随着全球数字化加速转型,高效的数据生态圏已经成为不少企业选择落户香港的考虑因素之一。当中,建立机制利便数据交易尤其重要。香港凭借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以及国际化的特点,从数据的供需到应用场景,都具备优厚的基础和丰富的条件发展国际数据交易。


92.我们已委托专家组,就如何为香港构建良好的数据交易生态进行深入研究,范围包括香港在数据交易中作为超级连接人的角色,以及推动国际数据贸易规则制定等,让我们发挥好数据要素的潜力,让其发展成为具强大增长动力的新产业,亦赋能传统产业升级转型。


数字金融


93.数字技术实现了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通过结合场景、数据和技术创新,数字金融补足传统金融服务短板,降低服务门槛,提升了整体金融的普惠性。


94.金管局去年十月完成「数码港元」先导计划的第一阶段试验,研究多个范畴的本地零售用例,例如可编程支付、离线支付、代币化存款等。第二阶段试验即将启动,进一步研究新用例。另一重点计划「多种央行数码货币跨境网络」(mBridge)亦取得进展,第一阶段服务预计可在今年推出,将成为全球其中一个率先以多种央行数码货币为企业跨境交易进行结算的项目。


95.此外,「数字人民币」会在香港扩大试点范围,市民将可便捷开立和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并通过「转数快」进行增值,进一步提升跨境支付效率和用户体验。


推动数据跨境流动


96.创科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去年十二月推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的先行先试安排。首阶段邀请银行业、征信业及医疗业参与,业界反应非常正面。我们会参考首阶段试行的实施效果,逐步扩展便利措施,让两地的各行业可利用流动性更高的跨境数据,提供更多便利市民和企业的跨境服务。


「跨境通办」


97.为进一步便利身处香港及大湾区居民和企业使用粤港两地政务服务,我们于去年十一月与广东省推出「跨境通办」专题网站,并将「智方便」与「广东省统一身分认证平台」对接。我们已在广州市、深圳前海及福田增设「智方便」登记服务柜位,并于广州市推出首部香港「跨境通办」自助服务机,方便身处大湾区城市的香港居民和企业使用「跨境通办」服务和办理「智方便」登记。


第三代互联网(Web3.0)


98.我在去年的《财政预算案》提出加速推动Web3.0生态圈的发展,过去一年有良好的进展。


99.数码港目前有超过二百二十家从事相关技术的企业,包括三家独角兽。数码港去年举办了多个推广及教育活动,吸引超过二万九千人次参加,亦推出资助计划,鼓励企业进行概念验证,加快相关技术的市场应用。


100.继去年二月成功发行首批代币化绿色债券,我们于今年二月初以港元、人民币、美元及欧元发行第二批总额达六十亿元的代币化绿债。这是全球首次发行多币种代币化债券,获环球机构投资者踊跃认购,包括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私人银行及非金融机构企业。除了多项技术创新,这次发行亦在扩大投资者参与及精简发行程序等范畴取得突破。


101.我们紧贴最新国际趋势及市场发展,去年底就订立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咨询公众意见,目标是建立一套既保障金融稳定,又不会窒碍创新的监管制度。金管局亦将会在短期内推出「沙盒」,让有意发行稳定币的机构在可控范围内测试稳定币的发行流程、业务模式、投资者保障和风险管理制度,以及就日后的监管要求进行沟通。


102.网络安全及投资者和消费者保障对Web3.0发展至为重要。本着「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证监会去年六月起实施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发牌制度,让投资者在持牌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既符合有关国际标准并对投资者提供保障,让香港领先于不少主要司法管辖区。为加强对投资者和消费者的保障,我们正就监管虚拟资产的场外交易服务展开咨询。我们会持续透过适时发放资讯、全面公众教育、加强执法等多管齐下的方式,促进本港虚拟市场稳健和负责任的发展。


推出企业版「智方便」


103. 政府将建立「数码企业身分」平台,即企业版「智方便」,让企业在使用电子政府服务或进行网上交易时可以安全、便捷地认证企业身分及核对企业签署,免却繁琐流程,减省时间及人为错误。有关预算约三亿元,目标是于二零二六年年底起逐步推出。


推动数码共融


104.我们亦致力减少数码隔膜,推动包括长者等不同社羣更广泛应用资讯科技。政府会在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拨款一亿元,在未来三年为全港六十岁或以上的长者,提供数码培训课程和技术支援的项目,让他们更容易融入数码时代,得到数码科技带来的好处。首批项目预计最快于今年第四季开展,惠及至少五万名长者。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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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数字保税”区落户海南儋州

2月27日,在海南儋州举行的“打造全国首个数字保税区培育儋洋经济发展新动能”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儋州洋浦“数字保税”(来数加工)区(简称“数字保税”区)经过多部门联合验收通过,这意味着儋州获批全省保税试点区域,也意味着全国首个“数字保税”区落户儋州洋浦,这对推动海南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发展、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开放型数字经济具有示范意义。


什么是“数字保税区”?“数字保税”是指在特定区域内,通过国际互联网专线进行数据交互,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为产生于境外的数据要素提供收集、存储、加工、治理、交易等增值服务,服务产品用于境外市场或经审批后用于境内市场的商业模式。


作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儋州洋浦政策优势突出,新基建设施完善,绿色能源保障多元,在建设“数字保税”区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在国际教育、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字化治理等方面有数据开发利用及数据跨境传输的丰富应用场景。


验收通过后,行业主管部门、招商团队和已落地链主企业正全程深度参与编制数字保税区总体方案,并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负责,进一步明确发展思路、产业定位、发展目标、规划布局、实施路径、政策合规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同时,园区正扩大来数加工业务规模,拓展业务类型,支持桉菏(海南)数产控股来数加工试点平台发展,争取上半年工业数据来数加工业务超过30单,帮助企业开发应用市场,推动将试点领域拓展到商贸、消费等领域。同时加强智库和人才体系支撑,推动国家超算无锡中心自贸港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洋浦数据要素实践基地正式开办,并积极引进香港理工大学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治理研究中心、西安交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智库项目,打造数字经济服务创新综合体和企业技术中心。


此外,该园区将积极推动设立儋州洋浦数字经济产业基金,重点投资入驻“数字保税”区的重大优质项目,服务数字经济服务创新综合体内引进的初创数商企业。还将加大数字经济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数字保税”区建设机遇,瞄准数商企业、算力产业、智库机构、产业园区运营、会议会展等领域,加强精准对接和以商招商。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行业技术发展


从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发展看2023年新技术的突破与影响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2023年注定成为新技术发展的重要节点。在这一年里,我们见证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领域的创新技术不断涌现,推动着可持续、包容性增长,为全球范围内解决各种复杂挑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我们将深入回顾2023年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领域的重要突破与影响。


人工智能——预训练大模型推动创新与变革


2023年,人工智能领域的发展可谓波澜壮阔。预训练大模型如ChatGPT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们对AI的认知。这些大模型不仅在文本生成、图像识别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还为AI在各个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强大的基础设施。此外,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概念也在2023年彻底出圈,AI在内容创作、游戏开发等领域的潜力得到了进一步挖掘。


云计算——多云混合与分布式云架构的演进


作为数字化经济的技术底座,云计算在2023年同样发生了巨变。企业用云常态逐渐向“多云混合”转变,而分布式云架构的出现,有效解决了多云环境下的数据孤岛问题。同时,云基础设施的升级和云产品的Serverless化,使得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更加灵活、高效地利用云计算资源,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竞争力。


大数据——数据资产价值的挖掘与数据治理的突破


2023年,大数据技术的发展让数据资产的价值得到了更好的体现。国家数据局挂牌和“数据入表”政策的推出,使得数据治理变得更加重要。同时,物联网设备的普及和互联网应用的拓展,使得数据采集在2023年正在由单点走向泛化。中台、数智模型构建以及BI让应用数据自动治理落入数据层,数据能够被更广泛地赋能业务应用,应用层产生的数据也自动被治理,形成数用一体,数据和应用进一步实现无感知闭环。


2023年,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不断涌现,为全球范围内解决各种复杂挑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预训练大模型、多云混合与分布式云架构、数据资产价值的挖掘与数据治理的突破,都是2023年新技术领域的重要亮点。这些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也为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强大的支持。让我们期待2024年,新技术将继续为我们带来更多的突破。



(摘自:“新基建创新研究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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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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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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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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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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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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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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