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品、艺术品及文化类相关资产的核心价值体现在其独有的内涵与稀缺特性,而非通过分割为均等“份额”并在非正规交易场所进行类证券化炒作。比如,市场中有些主体将单件高价艺术品、紫砂壶、纪念币或数字资产等拆分为若干等额单位(如每份100元、1000元),面向社会公众公开销售,并以“按份额比例分红”“到期机构溢价回购”“每日挂牌价涨跌幅实时可见”等为噱头,甚至自行开发应用程序供用户进行实时交易。此类未经批准对非标准化文化资产实施等额拆分、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本质上已触及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底线,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深圳文交所在此提醒广大平台用户,任何以本所名义兜售“艺术品份额”“数字权证份额”“收藏权益认购额”的行为,均属冒用本所名义或进行虚假宣传。公众应特别警惕通过朋友圈、短视频直播、陌生人私聊等渠道传播的“低门槛参与、百元成为股东、每日看盘赚取差价”等诱导性话术。如发现此类行为,可通过向官方咨询核实,切勿因小失大,造成资金损失。
特此提示广大用户:文化类资产交易有别于证券交易,不应套用股票市场的“追涨杀跌”逻辑。在参与任何与文化资产相关的交易活动前,应进行理性分析与审慎判断,充分认知其特有的市场属性及潜在风险,避免盲目跟风炒作。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