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名称:司马第
古建资产类别:构件类标的
资产托管代码:GJA100121
资产等级*:--
托管日期(一年有效期):2019-12-23
资产托管要素:--
资产简介 | |||
司马(1786-1844),字宾华,号钤庵,清代状元,于嘉庆十八年考中进士,今江西都昌人.其论国策"卷文,因陈言时弊中肯,深受嘉庆帝器重,特恩赐状元,委任翰林院编撰。不久,在朝廷群臣中却发生了一场轩然大波,御史花杰上书弹劾司马罪状,一是,其论“国策”卷文虽好,不属自身修,而是同乡饶州府人、翰林院掌院学士戴衢亨在担任阅卷官时,有弄虚作假,任意包庇之嫌:二是,司马堂兄司吉在位时,因上书批评朝政有欺君之罪,所以被谪伊犁,他们自有不可分割的亲情关系,自然不宜重用。嘉庆帝对此建言非常重视,经过周密调查核实,当即驳回花杰纯属节外生枝的谎言。指出:“朕自处洪亮吉之后,敢于进谏的人越来越少,对于治国安邦极为不利。现在应该肯定,朝臣向君主进言,理所当然,本份之责,言词过激应视逆耳忠言. 不足以罪论处。"钦旨,司吉应该无罪释放。至于司马与司吉虽属堂房兄弟,事各有主,这何以株连哉!司马论"国策"卷文,经过突查复默,仍然对答如流,“假设与猜疑何能成立伤人哉!”不久,又有人又在上书弹勤司马论"“国策"卷文,大谈吏治之道,其实污蔑君父,罪有应得。嘉庆帝阅后,拍案怒道:“朕为治国求言,言者何罪之有?再有无事生非者,当严惩也!”自此,司马对于嘉庆帝的明智决断十分感激,同时也看到了当时的官场险恶,令人伤心。由此不愿继续在朝为官,再三恳求皇帝恩准解甲归田于是,嘉庆帝就同意了司马的请求并恩赐他房子一栋。朝廷出资,下文地方官员召集名师巧匠为洪莹在他故居地打造一栋高档次府堂,供他养老享用。后来被后人称为《司马弟》,此屋名也就一直延续至今。 | |||
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托管方报价 | 资产等级 | 构件数量 |
面议 | 1 | ||
古建资产年代 | 建筑材质 | 建筑规格 | 古建资产风格 |
0 | 0 | ||
古建资产面积 | 托管日期(一年有效期) | ||
2019-12-23 | |||
其他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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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方简况 | |
托管方名称 | 司马第 |
注册地(住所)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 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托管标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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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建资产交易平台托管方承诺 |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古建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古建资产管理中心中国古建资产托管交易平台,现就标的资产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向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受托机构 | |
受托机构名称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5—88266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