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名称:民居(七)
古建资产类别:构件类标的
资产托管代码:GJA100135
资产等级*:--
托管日期(一年有效期):2020-04-16
资产托管要素:--
资产简介 | |||
此屋有两口天井,门框及大堂内横栏上嵌有采用浮雕和镂空雕工艺手法雕刻精美图案。以木雕之艺,演绎中式惊艳之美。木质结构尽显古雅端然,精巧的纹饰和朴实的形貌完美融和一体,木头里仿佛是有灵魂的,经过时间的磨陨,给人带来更加意味深长的韵致。 | |||
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托管方报价 | 资产等级 | 构件数量 |
1,880,000元 | 1 | ||
古建资产年代 | 建筑材质 | 建筑规格 | 古建资产风格 |
清朝 | 木质 | 徽派 | |
古建资产面积 | 托管日期(一年有效期) | ||
515.9平方米 | 2020-04-16 | ||
其他披露信息 | |||
托管方简况 | |
托管方名称 | 民居(七) |
注册地(住所)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 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托管标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 |
中国古建资产交易平台托管方承诺 |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古建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古建资产管理中心中国古建资产托管交易平台,现就标的资产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向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5、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受托机构 | |
受托机构名称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5—88266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