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受北京新华数创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企业增资信息,广泛征集投资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项目编号:GY7111
标的名称:北京新华数创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49%
挂牌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价格为人民币1.123元,共计人民币660.324万元
首次登载报刊:《证券时报》、《北京青年报》
挂牌起止日期:2017年9月29日 至 2017年11月29日
一、标的企业信息
标的企业名 称 | 北京新华数创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 所属行业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 |||
基本情况 | 设立时间 | 2009年9月10日 | |||
注册地 | 北京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法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推广、转让、咨询、服务;代理、发布、设计、制作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文化用品、办公设备;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装饰物品及流行物品款式设计、包装装潢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计算机技术培训;零售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工艺品、礼品销售。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张雅珊 | ||||
经营规模 | 大□ 中□ 小□√ | ||||
企业总人数 | 共计:15人 | ||||
在编15人,在岗15人 (其中:需安置 人) | |||||
其他 人 | |||||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
新华书店总店 | 100% | ||||
主要财务指 标 | 以下数据出自 2016 年度审计报告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
127.69 | 112.36 | -95.24 | |||
以下数据出自 2017 年 05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
77.21 | 64.42 | -19.46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瑞泰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7年5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总资产 | 42.24 | ||||
流动资产 | |||||
现金及银行存款 | |||||
应收账款 | 24.85 | ||||
其他应收款 | 13.87 | ||||
长期投资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总负债 | 47.7 | ||||
流动负债 | 47.7 | ||||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
其他应付款 | 41.49 | ||||
长期负债 | |||||
所有者权益 | -5.46 | 112.3 | |||
主要固定资产 | |||||
主要无形资产 | |||||
内部决策 | 内部决策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 |||
形 式 | |||||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D.其他__ | |||||
增资扩股行为批准情 况 | 所属主管集团 | 中国出版集团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出版集团 | ||||
性 质 | 各级人民政府□ 各级国资监管机构□ | ||||
中央企业√ 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 | |||||
上级主管单位□ 其他国资监管责任主体_____ | |||||
文 号 | 中版【2017】151号文 | ||||
其他需要披 露 的内 容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 ||||
是□ 否√ | |||||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 |||||
是□ 否√ |
二、融资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融资条件 | 标的名称 | 北京新华数创传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融资金额及比例 | 660.324万元占比4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认缴现金 | |
本次增资确定最终投资方的方式 | 协议或竞争性谈判 | |
投 资 方 | 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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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证 金 | 1、交纳金额: 150 万元。 | |
2、交纳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29日 | ||
3、交纳方式:A.现金 B.电汇 C.转账√ D.其他 | ||
4、保证事项:保证本次交易顺利完成 | ||
5、处置方法:交易成功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 ||
保证金 缴纳方式 | 意向投资者必须在挂牌期间内,向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通过银行转账以到账为准,款项划入以下人民币账户: 收款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 号:11015844492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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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若意向投资者报名期满资格认定未通过的及通过竞争性谈判未被确认为该项目最终投资者的,则由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还全额保证金; 2、若投资方在整个增资项目信息发布及后续任何阶段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者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增资协议》或签订《增资协议》后违反该协议约定的),则扣除全额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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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 2017年9月29日 至 2017年11月29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 A.信息发布终结。 |
付款方式 | 一次性现金付款 |
募集资金 用 途 | 公司增资力争开发“全国出版物大数据管理系统”项目与“新华云· 悦读” 项目, “全国出版物大数据管理系统” 项目是以云计算、物联网技术为核心, 以二维码防伪识别技术和RFID技术为实现手段,为图书出版发行行业提供防伪追溯、自动化只能无人仓、行业大数据管理和实时分析等解决方案的技术和管理平台。“ 新华云· 悦谣”项目是凭借RFID 技术创建大数据统计中央管理平台,实现对图书全流科管控, 帮助门店对每本刊进行入库、出库扫描, 实时监控库存数据、及时调拨,进行智能化管理,解决门店物流管理、库存管理、门店盘点等多方面的问题。同时, 打造较高何能化水平设施, 为读者创造良好的消费体验。 |
备注:竞争性谈判评分要点参考
意向投资方竞争性谈判评分要点
序号 | 谈判内容 | 分值 |
(一) | 综合实力 | 20分 |
(二) | 资源实力 | 40分 |
(三) | 增资报价 | 30分 |
(四) | 认购比例 | 10分 |
总分 | 100份 |
咨询电话:010-84244880张小姐 0755-88266885 刘先生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雍和大厦D座1506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竹子林西园博园综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