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关于广州某某小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授权以我所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公告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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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关于广州某某小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未经授权以我所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公告 近日,我所收到有关机构投诉称:广州某某小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浙江嘉兴以我所名义开展登记备案业务,自行设置相关收费标准,同时开展所谓的“拆分业务”。 经查,我所并未授权该公司开展 “中国文化产权登记备案平台”登记备案业务,我所也无任何“拆分业务”,对于该公司未经授权以我所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情况,我所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敬请各市场参与者仔细甄别,提高风险意识。有关业务开展及合作机构的情况,欢迎致电查询。 特此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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