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金融大讲堂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背景下的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第四十八期) 成功举办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9年08月27日
阅览:
1151 次
文化金融大讲堂 第四十八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背景下的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
在T-PARK深港影视创意园成功举行

2019年8月22日,深圳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联合T-PARK深港影视创意园专区开展第四十八期文化金融大讲堂活动。本次特邀深圳市版权服务中心研究部主任陈能军博士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背景下的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内容进行主题分享。
版权产业又称内容产业,是指经法律保护的且具有版权属性的作品或产品在生产或经营发展中的产业,是依托智力成果而衍生出的内容产业,具体包括新闻出版、文化娱乐、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以及相关产业等。
从发展行业来看,数字版权主要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数字版权保护与运营中,加强互联网自律,自觉遵循法律约束显得尤为重要。网络数字产品的版权保护问题已经影响到了网络作为资源分享平台的正常运营,亟需得到有效解决。从政府管理、行业管理、企业运营三方入手,可以架构其保护网络数字版权最稳固的框架。

参会企业代表合影
本次活动,参会企业代表反响积极,通过与深圳文交所及版权服务中心陈博士的沟通交流,深刻认识到数字版权登记备案在企业运营中的重要性,对实现企业的价值实现及价值管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文化金融大讲堂 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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