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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三年培育计划|为什么要搞乡村振兴 道路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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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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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即1949年到1978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1978年至今的改革开放时期。


第一时期采取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偏重工业政策使工业发展速度远超农业,而以小农经济为主的农业发展相对落后,工农产品的价格剪刀差进一步形成城乡二元刚性经济结构,致使城乡差距变大;


第二时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二元结构虽然有所改善,但是农业生产力依旧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仍然偏低,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为了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收入,党中央先后发布了一系列乡村建设政策。


2017年,党的十九大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重要论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在此背景下,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就“三农”工作面临的局势和问题,开始研究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针对我国乡村发展中出现的空壳化、留守问题、环境污染、土地闲置等“乡村衰弱”的现象,2018年2月4日,党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决定开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要想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其过程中迎难而上见招拆招,就必须从更深层次的角度理解乡村振兴。



以史为鉴 为什么要搞乡村振兴


从世界历史发展来看,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乡村衰落成为世界性难题之一。1949年以来乡村治理已走过70年历程,不同时期乡村治理的历史背景、目标任务、政策要求各不相同。为解决乡村发展难题,学者们相继提出进行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的必要性。

温铁军指出我国乡村建设运动兴起于19世纪20年代,作为一个超大型农业国家,土地多耕地少、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乡村治理的必要性,因为乡村治理能够更好地解决粮食、耕地等基本问题。而乡村治理是在特定的人民和社会基础上发生的,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

改革开放前,国家行政力量对乡村社会控制严密,生产力不足阻碍了乡村发展;改革开放后,新的土地产权关系重塑了乡村社会的经济基础,乡村治理恢复良好秩序,2006年农业税的取消标志着乡村治理的转型。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取决于我国乡村发展的“内因”和“外因”,“内因”是我国有悠久的传统农村生产历史,“外因”是除了工业扶持乡村建设外,还有城市居民对乡村美好生活的憧憬。

新农村建设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村深层次的矛盾依然突出,要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制定新的农村发展战略为新时代的乡村治理谋划新的图景。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是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是我国自己的农村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内在逻辑要求。从我国乡村历史发展来看,乡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都是党中央在不同时期针对“三农”问题而提出的乡村治理政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对以往乡村治理的拓展,乡村振兴是乡村治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上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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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社会 对乡村振兴有迫切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在总体经济稳步增长、社会和谐稳定的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大论断。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


D.GaleJohnson结合中国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价格指数、产品质量等得出:1978年以后,城乡收入差距比官方公布的数据要更大,要减缓收入差距扩大趋势,需要更多扶持农村农业农民的政策。


郭晓鸣指出在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农村区域发展失衡矛盾同样突出,这种失衡超出一定限度就会对经济全局性稳定增长构成威胁,成为我国需要解决的紧迫性重大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在这时候提出来是有重要意义的。


不平衡问题也体现在城乡人口结构失衡,当前我国农村人口结构失衡,性别结构、年龄结构以及素质结构方面不断恶化。除此之外,人口流动失序也是导致农业发展能力不足,乡村日渐衰落的重要原因。


城市居民对农产品由“量需”转变为“质需”,农村居民希望能享受到更好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要改变这一局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在眉睫。城乡在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距加速了农村资源和要素的流失,引发了城市的“膨胀症”和农村的“凋敝症”,乡村是需要同城市一起繁荣的。


总而言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的根本途径,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离不开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


乡村振兴的困境 不只是钱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总方针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制度保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为总要求。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党中央将乡村振兴划分为三个时期:制度政策形成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期和乡村全面振兴期。


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良好开局,农村有了新面貌,农业有了新发展,农民有了新收入,乡村振兴战略对“三农”问题的解决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乡村在振兴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困境和有待解决的问题,“人、地、钱”等瓶颈制约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破解。

01
困境1:人才困境


振兴谁来干?是基层地方政府、专业化人才还是广大农民?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有着关键性的地位,农村人口的流失导致“谁来种地、怎样种地”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亟待解决的难题。


农村留守人员呈现年龄大、数量少等问题,农忙时期人手不够、现代农业人才短缺问题突出。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力量,要做好“带头人”角色。部分基层党组织人员的教育水平较低、工作能力较弱且后备队伍不优,优秀基层干部人员的短缺严重制约着乡村组织力的提升。


新时代的农村需要更多专业优秀人才,产业兴旺的实现需要大量农村管理人才、农业科技支撑人才、电商人才,生态宜居的实现需要环境治理人才,乡风文明的实现需要文化传播人才,乡村治理高效的实现需要乡村治理能手,农民生活富裕的实现需要一批优秀的医疗、教育人才。


因此,乡村振兴各环节都存在人才短缺问题,各方面都需要引进更多优秀人才。

02
困境2:土地困境


土地怎么改?怎么改革土地制度才合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分配不合理且利用低效、征地拆迁等社会纠纷屡屡发生,是众多乡村在振兴过程中遇到的普遍问题。


农村的发展根本在于土地改革,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改变了我国落后的农业发展,乡村的振兴同样离不开土地这一基本要素的完善。

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由于“公共利益”的模糊界定,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范围过宽,农村集体土地被过度改为经营性用地,违背了党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图。有学者认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应该直接入市交易, 农村集体土地资产难以有效盘活, 很难给集体带来收益。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应该流转,学者们争议多年,支持流转的学者认为宅基地作为农民的财产,可以成为农民的收入来源之一;反对流转的学者认为宅基地的功能应该仅限于居住,如果单纯为了提高农民收入,允许宅基地自由流转会引发城市圈地运动,导致过度的低质量城市化,这对农村未来发展不利。因此,如何把握好宅基地流转的“度”,需要进一步研究。

03
困境3:资金困境


钱从哪里来?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美丽乡村,我们有足够的财政支持吗?应该如何引导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支农资金和信贷支农资金。农村金融发展明显落后于城市,农村金融体系尚未完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和城乡金融结构失衡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

在我国,信贷支农资金数量投入同样低,传统农业、农村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盈利较低,借贷风险较大,农业保险落后,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进村”,更倾向于向城市企业发放贷款。

有学者指出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村市场的忽视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竞争力的不足导致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低效性。农户信息障碍、成本障碍、制度保障不完善等成为金融机构不愿向乡村投资的重要原因,农户信贷配给较严重,诸多农户依旧无法通过正规信贷渠道获得资金支持。

且地方政府的过多干涉,农村缺乏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现行利率的不适用性都是乡村银行在我国发展困难、乡村面临资金困境的重要原因。

04
困境4:文化困境


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当如何培养优秀的乡村文化?没有了乡村文化,乡村就如同失去灵魂一般,实际上也就没有了真正的乡村。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由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乡村文化存在的基础被破坏。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有着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不断被埋没、把传统村落保护等同于文化性建筑保护是新时代乡村文化培养面临的挑战。

文化自信的缺失是当前中国乡村的最大缺失,有的人盲目崇拜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不再认同乡村生活方式,导致原有的乡村价值观缺失。

另外乡村文化振兴还面临以下四个方面的挑战:一是乡村国家意识形态建设式微,二是乡村公共文化短缺,三是乡土文化被边缘化,四是宗教文化在农村影响力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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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发展 该走什么路?


从乡村振兴战略开始实施到现在,学者们就如何进行乡村振兴提出了各种观点。通过对总体文献的梳理,乡村振兴未来发展路径可以大致归结为五大振兴,即实现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五大振兴”融合一体,相互协调,才能推动乡村振兴又快又好地发展。

01
乡村振兴 产业是核心


乡村振兴,产业是重点,产业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兴旺,农民才能富裕。农业现代化是产业振兴中的首要任务,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产业振兴的根本途径,完善农村产供销体系是振兴乡村产业的必由之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保障。


也有学者认为,要实现乡村产业振兴,首先要从整治土地和村庄入手,土地与村庄本身就是巨大的产业,要对农田进行高标准改造,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对村庄、农园进行高要求改造,吸引外来投资。


有人则从产业路径创新角度出发,认为乡村振兴要注重产业路径创新, 乡村企业应强化市场化思维,增加产业业态和产品多样性,巧妙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特色服务,政府要分阶段出台扶贫政策扶持产业发展。

02
人才 是乡村振兴的直接力量


乡村振兴,人才是基石。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各参与者相互协作、彼此信任。党中央、基层干部、村民、各类智慧型人才都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在众多参与者中,农民是人才振兴的关键主体。

在参加“两会”四川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作为乡村人才培养的重点,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政府应以加强培训平台建设为抓手从农民就业需求出发,提高农民的相关领域专业化能力,提升农民职业教育质量。优秀的乡村干部是党在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执行者,应该构建新时代学习型党支部思想,加强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服务村民意识,乡村干部要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
企业应增加产业生产力,提高工人生产效率,农业上要完善农技推广体制,积极引进相关产业人才,加速土地流转,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新乡贤”作为一支德才兼备的贤能人士队伍, 对乡村人才振兴来说无疑具有重要意义。打通“人才下乡”的立体化通道是留住新乡贤的根本途径。

中国人有独特的“归根”情结,企业家也有浓浓的乡情,应引导众多优秀企业家投资家乡,助力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过程中要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当地政府对企业要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企业家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领小农户共享劳动成果。

03
乡村振兴不仅关乎经济 更在于文化

文化是乡村振兴的动力和智慧之源,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需要把握好乡村文化的科学内涵。

乡村文化振兴的要义是实现文化从自觉到自信,要尊重文化再生长的客观规律,精准识别乡村文化符号,重塑文化的包容性,提升乡村文化。

传统村落保护,首先要以人为本,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对村民赋权,在保护村落文化的同时注重增加村民的经济收益,充分发挥当地居民参与保护村落的积极性,当地政府出台相应保护政策、合理改造传统村落都是传统文化保护的有效途径。

塑造文明乡风,首先要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构建优良乡风的可靠措施。

从乡贤文化建设角度出发,继承优良的古乡贤文化,培养有教育涵养、受民众认可、能引领乡村发展的新乡贤是乡村文化发展的关键,要以新乡贤文化推动其他乡村文化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04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独特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潜力,让良好生态成为乡村振兴的“催化剂”。

乡村振兴要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恢复和提升农村生态环境,生态与旅游业要联系起来,因地制宜地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生态旅游业。发展生态农业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生态与农业要相互联系,培育一批生态农业、生态农场、生态农庄、生态农民。

绿色发展要贯穿于各个产业各个环节,做到农业生态化、种植业生态化及旅游业生态化等各种产业生态化,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助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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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首先需要有可靠的制度保障、法律安排和长久有效的经济体制。土地制度改革是重点,要巩固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土地制度,深化宅基地制度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其次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产业融合制度和城乡融合发展制度等,尽快制定出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在乡村振兴中具有指导性意义的《乡村振兴法》。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促进产业振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凝聚社会各界人才力量以促进人才振兴;


抓好物质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改善农村基层设施建设的同时注重文物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以促进文化振兴;发展生态产业和旅游业以促进生态振兴;构建学习型农村基层组织,社会各组织相互协作以促进组织振兴。


最后,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产业要创新,制度更要创新。精准扶贫方略与乡村振兴战略应当齐头并进,相互融合,有机衔接。


只有深刻理解了乡村振兴的内涵要义,解决“人、地、钱”等多种困境,实现“五大振兴”,乡村振兴战略才能有效实施并将实现质的飞跃,农民更富裕,乡村更美丽,国家更富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作为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与培育工作的承接方,围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发展现状,从文化振兴乡村入手,以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为目的,制定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三年培育计划》,打造传统文化产业化以乡为单位的重点培育案例,以金融、资本、产业的视角发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资源优势,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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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  0755-8826 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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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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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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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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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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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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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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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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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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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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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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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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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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