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中央文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通知》指出,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的重大基础性工程,也是打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畅通文化生产和文化消费、融通文化和科技、贯通文化门类和业态,推动文化数字化成果走向网络化、智能化的重要举措。
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框架清晰完整,也非常超前。在我国新基建全面推进的当口,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标志着数字时代文化发展即将迈入新阶段。为什么要在这一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呢?
首先,数据已经成为数字社会的生产要素,数据资源是提供生产生活服务的中间产品。由于数据处理手段的重大突破以及人工智能领域计算能力的发展,数据已经成为有价值的生产资料。
其次,算法技术推动数据与用户实现全方位、多维度精准匹配,成为社会、产业发展的内在要素和核心竞争力。算法已经成为互联网平台实现精准营销与服务的“流水线”技术。
最后,数字化时代,文化生产在一个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闭环系统内完成。文化产业各门类、各业态数据在云端进行关联,实现资源共享、优化组合。新体系的建设将催生成百上千条生产线,聚合企业和消费者,形成新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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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主要由前端(供给端、生产端)、终端(需求端、消费端)以及云端构成。供给端重点建设的是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需求端是指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打造场景化、沉浸式、互动性的文化体验场景,主要包括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文化体验厅,面向的群体不同。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几乎把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到了消费端,热衷于“集聚粉丝”,数字化时代与互联网时代最大的不同是在供给侧补上了生产端短板。在生产端几乎所有的文化机构和文化从业人员都可以探索技术创新之路,所有的积累都会被激活,数字出版、影视制作等都实现颠覆性变化。云端主要指的是国家文化专网,国家文化专网是一张独立的网,依托有线电视网络,与现有的互联网并行,战略意义十分重大。根据不同的层级分为省域中心、区域中心和全国中心。
文化大数据建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项目,而是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可持续基础性工程。文化大数据的体系框架已经架构完成,但相关建设问题仍不少。如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大数据体系建成之后如何盈利,如何惠及更多普通大众,都是今后需要思考的问题。
作者:李渊 原载于“言之有范”公众号
文化大数据体系能否盈利?如何盈利?这是众多业内人士十分关注的问题,也令很多人观望犹疑。日前,中宣部文改办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高书生发表的《国家文化大数据建设,怎么盈利?》一文,则正好解读了这一疑问。以下全文转发,以飨读者。
体系化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显著特征,从供给端到生产端、需求端再到云端,空间上并存、时间上继起,产业链环环相扣、循环往复,每个环节都有盈利空间和盈利点。要理解文化大数据建设的盈利模式,须突破单一化的线性思维,树立体系化思维。
一、供给端
供给端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开端,主要任务是建设三个库,即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和中华文化素材库。
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国性文化资源普查,比如,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数据,藏品59万多件,藏品图片82万多幅,数据总量6.9TB;再如,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10815万件/套文物,数据总量超过140TB,其中国家珍贵文物(一、二、三级)普查数据235万条。
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数据来源于对各类文化遗产高精度采集、标注和关联,一是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的藏品采集,今年开展试点,15家单位入选首批试点,已完成上千件藏品数据高精度采集;二是对其余博物馆藏品采集,“十四五”期间先以国家一级博物馆为对象。此外,像故宫、敦煌等文博机构已开展多年数据采集,这些数字化成果都可以成为基因库的来源。
标本库和基因库在性质上都属于国家所有的具有公益属性的专业数据库,将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基础数据池,依法依规面向社会开放。建设这两个库不以盈利为目的,是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公共服务内容,类似于电信运营商提供的电信普遍服务。
中华文化素材库不同于以上两个库,遵循“谁开发、谁所有、谁受益”原则,是要盈利的——素材的提供者不管是公益性机构还是经营性企业,只要发生素材交易,都会获得收益。
这些年来,无论是公益性文化单位还是文化企业,都投入不少资金建成了很多以文化内容为主的数据库,像故宫提炼的中华传统纹样元素,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广播电视台的媒资库,中国出版集团包括文化符号、典籍、石刻、木版等在内的多个数据库,中国数字文化集团的国家舞台艺术音像库,枚不胜举。这些数据库过去一般是自建自用,如果把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加工形成素材,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基础数据池,供求双方智能化匹配,数据就可以变现,存量资源就被激活,盈利空间巨大。
二、生产端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崛起,几乎把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到了长江口——消费端,张口是流量、抬头是网红,热衷于“(导)引流(量)”、“聚粉”,最终导致水流湍急、泥沙俱下、造假顽疾。数字化时代要防范重蹈互联网时代的闹剧,必须从供给侧抓起,补上生产端这块短板。
生产端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特色之一,也是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急需补上的短板,当然也蕴藏着巨大的潜在的盈利机会和空间。
围绕数据的生产加工,生产端上将形成成千上万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吸引上万家机构和上千万从业人员参与:
1、数据采集和整理。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的数据是需要高精度采集的,这是一个长线业务,对于技术公司而言也可以获得一大笔收入。此外,将文化资源普查数据和已建成数据库数据进行标准化、结构化处理,导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基础数据池,也需要专业化公司承担,当然也不会是免费的。
2、数据标注和关联。这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核心环节。关联数据是核心资产,被关联的数据才具有更大的价值。但关联数据是数据关联的成果,包括把数据和实体、数据之间关联起来,把图片、文字、音视频等不同表现形态关联起来,需要关联的方面太多了,无边界、无止境、无穷无尽。数据关联是专业性极强的专业活动,专业的事必须请专业的人干,专业机构招揽专业人士流水线作业,吸引成千上万人积极参与,因此产生无数条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形成一支专业化程度极高的先锋队和长盛不衰的大产业,关联数据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资产规模和价值“不可限量”。
文博单位、出版社、文艺院团等传统文化机构及其员工,以及高校科研机构的教职工和学生、研究人员,无疑是数据标注和关联的主力军。
3、数据解构和交易。数据变现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核心驱动力,数据要变现必须交易,要交易必须先解构成为素材。解构是技术公司的专长,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大有用武之地,技术公司为数据所有者提供解构等技术服务,也可以获得可观的收入。需要注意的是,文化机构已建成的数据库将会成为解构业务的重点,只要数据可变现,各类文化机构的积极性会很高。广播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和资料馆、出版社等拥有数据资源的机构,必定加入数据变现队伍,激活存量数据,让数据变现成为其业务发展的新增长点。
数据交易是深圳、上海等文交所业务发展的重大机遇,围绕数据确权、交易、结算和支付等环节,文交所在专业化服务方面大有可为。
4、数据重构和呈现。数据有了,也关联、解构变为素材进行交易了,接下来就是组装环节——数据重构和呈现。数字化时代,从文化生产的一般性上看,所有文化机构都在同一件事——数据重构和呈现,区别在于业态和门类不同。比如,数字出版物将来是出版社的主流产品,出版社销售的不再是从纸质书PDF过来或EPUB化的电子书,很可能就是一个链接,把读者、作者和编辑链接在一起并在线的、互动的新型出版物——我称之为“一书一世界”;再比如,未来的影视公司或许不再搭建实景,后期制作只要接通素材库就能完成场景合成,观众和演员互动甚至成为新型的影片类型。
在生产端,几乎所有的文化机构都可以探索创新之路,所有的积累都会被激活,派上用场。文化大数据建设必将成为传统文化机构跨越“数字鸿沟”的桥梁。
三、需求端
数字化时代,文化消费有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在线和在场两种场景,即使是线上又有大屏和小屏之分,电视机是大屏,手机等移动终端是小屏。无论在线(线上)还是在场(线下),大屏还是小屏,都是文化大数据建设的需求端。
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成效如何,要通过需求端来检验。
先说线上。手机等移动终端由于其便捷性,目前已成为最重要的消费终端。为了确保数据安全,文化生产采取闭环措施,但文化消费是开环的,生产端、生产线创作生产的所有文化产品,都可以通过专网对接移动互联网,数亿手机用户都可以成为文化大数据的需求用户。
相对于小屏而言,这些年的大屏常常被人忽视,甚至有人不断诘问:谁还看电视!现在每年电视机的销售量都是千万台级,而且电视机的清晰度越来越高,从标清到高清再到超高清也没几年时间,现在4K、8K又接踵而来。人们还是没有舍弃电视机,只是不仅仅用来看电视台的节目,随着技术迭代,家庭客厅将成为文化体验厅,电视机这个大屏又有更广泛的用途。供给创造需求,这是文化生产的一条铁律。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目前的1亿高清互动用户,无疑是文化大数据建设最稳定的需求端。
再看线下。目前可开发建设的文化体验场所,除了公共文化设施,还包括中小学学校、旅游景区、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包括2000多个上等级的文化馆,2000多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9万多家农家书屋,近1万处新华书店及发行网点。此外,全国有20多万所中小学学校,2000多个4A级景区,3000多个购物中心,这些都可以用于建设文化体验体系,包括文化体验园、文化体验馆和文化体验厅。
需求端的收入,有来自个人用户的,比如手机和电视机用户以及游客等,这是收入的大头;也有来自团体甚至是政府的,比如文化馆等花财政的钱购买数字资源,也算是政府购买服务。需求端的盈利规模有多大,取决于生产端各条生产线的效率和质量。
四、云端
有人说,文化大数据建设的最大赢家,是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这话虽有失偏颇,但不无道理,发展机遇已经摆在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面前。
1、集客业务。国家文化大数据省域中心的首要任务,就是链接省域内的三端,即供给端(本地化数据库)、生产端(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和需求端(文化体验体系)。这几年,各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都把发展集团客户作为重点,但存在“灯下黑”,即忽视了文化机构,据某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估算,目前只覆盖30%文化机构。
2、流量内网化。据说这是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梦寐以求的目标,为此想方设法争取互联网接入服务,遗憾的是至今未被“三网融合”的阳光温暖。文化大数据建设,将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从产业链的下游(节目传输),跃升至产业链的上游(链接供给端“金矿”);从过去的零售商(从有线电视用户收取收视费),一举推举为批发商(将闭环生产的文化产品对接公网);从只为文化消费服务(节目分发和传送),发展既为文化消费又为文化生产服务(为闭环生产提供专网服务),即便是为文化消费服务,服务半径也大大延长(服务对象扩展到需求端)。过去只是一个通道,是从哭闹着要互联网接入服务,忽然间发现运营商积极要跟有线网对接(要产品)。
3、云平台服务。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文化大数据的技术支撑。无论是省域中心、区域中心,还是全国中心,云平台服务都是基本服务,集成云平台服务工具为三端提供专业化服务,应当成为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基本功。当然,各公司在服务中将获得更多发展机遇,也锻炼一批跟得上时代步伐的全新队伍,更希望在较短的时间内摆脱目前的窘境,走上一条越走越宽广的兴旺之路。
作者:高书生 原载于“伏羲云”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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