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标准(暂行)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09日
阅览:
988 次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标准
(暂行)
为规范和完善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全国中心”)中介服务机构进场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中介服务机构进场须遵循以下原则和约定:
1、不能从事NFT及数字藏品业务,或进场后承诺不再从事NFT及数字藏品业务。
2、认同全国中心面向市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和原则,遵从使用统一交易引擎、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交易支付及统一交易结算的“五统一”要求;遵从线上签约、线上缴费的管理规定。收费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认证费、培训费、API接口技术服务费等。
3、中介服务机构进场的流程为:
(1)提交尽调表单;
(2)面谈;
(3)意向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进场意向确认函;
(4)给予拟进场机构《拟进场通知书》;
(5)线上签约、缴费,取得机构唯一身份标识;
(6)培训;
(7)开展业务。
在未签约并缴费前,任何机构不得使用全国中心名义开展业务。未经全国中心许可,任何机构不得以全国中心进行宣传。
4、任何机构因本业务获取的相关文件,非因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构要求等正当理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
5、全国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审制,本年度内无违法违规、未违反《管理办法》、《交易规则》的机构可直接续约第二年的进场协议。
6、全国中心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定额制,每种类型、每个区域限2家,以提交尽调表单时间以及拟进场中介服务机构复函时间锁定席位,共779个席位,先到先得。
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
2022年06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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