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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超市丨中宣部部长李书磊人民日报署名文章: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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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阅览:
510 次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把握文化建设规律和文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地位作用,对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为我们不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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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自信自强是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自强,事关国运兴衰、事关文化安全、事关民族精神独立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从历史长河中看待文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功能,在时代大潮中把握文化引领社会变革的重要作用,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文化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价值。


(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要求中华文化繁荣兴盛。


一个民族的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


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从磨难中奋起、从民族危亡走向民族复兴的历程,也正是中华文化焕发活力、走向复兴的历程。


从成立之日起,我们党就以高度的文化自觉自信把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华民族新文化作为自己的使命,在百年奋斗中传承弘扬博大精深、灿烂辉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了激昂向上的革命文化和生机勃勃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民族复兴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


今天,在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正信心百倍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


越是接近目标,越需要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越需要增强人民力量、振奋民族精神。


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好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以中华文化繁荣兴盛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为主动、更为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没有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宏伟目标。在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新时代我们党把文化建设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推动我国文化建设在正本清源、守正创新中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要求我们把文化建设作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支撑,自觉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然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既是凝聚人心的精神纽带,又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因素。


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新变化,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对精神文化生活更加看重,文化需求高品质、个性化的特点更加明显。同时,我国发展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人民群众改善生活品质、走向共同富裕的新期待,对文化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这就需要我们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四)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然要求不断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我们党坚持胸怀天下,以世界眼光关注人类前途命运。


我们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新途径;以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应对全球共同挑战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这些理念和实践的贡献,从深层来说渊源于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结合中国国情发展起来的先进文化,体现了中华文化自信开放包容的鲜明特质。


文明的繁盛、人类的进步,离不开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离不开文明交流、互学互鉴。


中国人民不仅为人类贡献新的发展模式、发展道路,而且把自己在文化创新创造中取得的成果奉献给世界。


我们越接近民族复兴的目标,越是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就越需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彰显中华文化影响力,让世界更多的人了解、理解并共享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从而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方针原则和发展路径,指明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正确方向,我们必须牢牢把握、长期坚持。


(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撑,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有力保障。


要把这一根本制度贯穿到文化建设各方面,体现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


要坚定不移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地用以统领新时代文化建设,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核心价值观是文化最深层的内核,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熔铸于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伟大实践,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这个根本,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要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夯实全民族全社会休戚与共、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全过程,贯穿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使之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方方面面,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三)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根本方向,是决定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前途命运的关键。


文化建设必须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文化权益,鼓励人民参与文化创新创造,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和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方针。要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鼓励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氛围,提倡不同观点和学派充分讨论,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切磋互鉴,不断焕发文化生命力、创造力。


要正确区分政治原则问题、思想认识问题、学术观点问题,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四)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创新创造是文化的生命所在,是文化的本质特征。


中华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当代中国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创新发展,给文化创新创造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


我们要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在继承中转化,在学习中超越,不断推动文化创新创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


要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民族复兴立根铸魂。


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展示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标识,把跨越时空、超越国界、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在文化强国建设中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新征程文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落实好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上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工作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推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压紧各级党委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在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占据统摄地位,必须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更好把科学理论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


哲学社会科学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壮大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新闻舆论工作处在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必须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不断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要掌握互联网这个意识形态斗争主阵地主战场的主动权,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


(二)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精神,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凝聚人心、汇聚民力的强大力量。


要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柱、力量之源。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三)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文明是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


必须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作为建设文化强国的重大任务,坚持重在建设、以立为本,坚持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努力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着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人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


要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为抓手,统筹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深化全民阅读活动。


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权益的基本途径。


要把发展文艺事业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培育造就大批德艺双馨的文学艺术家和规模宏大的文化文艺人才队伍。


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经济政策。要着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着力提高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


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


(五)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在5000多年漫长文明发展史中,中国人民创造了璀璨夺目的中华文明,为人类文明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建设文化强国的过程,既是传承弘扬中华文化、增强其生命力和影响力的过程,又是吸纳外来文化文明精华、推动中华文化不断丰富的过程。


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促使世界读懂中国、读懂中国人民、读懂中国共产党、读懂中华民族。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国际传播影响力、中华文化感召力、中国形象亲和力、中国话语说服力、国际舆论引导力,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


要深入开展同各国文化交流合作,广泛参与世界文明对话,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作者丨李书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

来源丨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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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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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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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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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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