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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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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4年03月26日
阅览:
866 次

第017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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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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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方案》详见附件)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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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贵安新区公共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详见附件)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贵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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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数据要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方案》详见附件)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甘肃省商务厅)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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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钢集团实现首笔数据资产入表

近日,杭钢集团积极探索数据资产管理工作,顺利实现首笔数据资产入表。


集团公司下属浙江省产业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数公司”)通过地市公共数据授权获取数据资源,对数据进行治理、加工、处理,经过定制化开发数据多维价值形成可对外提供数据应用服务的数据产品,相应投入确认为首笔数据资产,实现了数据到资产的跨越,对发展数字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财政部制定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将数据资源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解决了数据资源作为非物质资产未被充分认可和有效计量的问题,标志着数据完成了从自然资源到经济资产的跨越。


自《暂行规定》印发以来,杭钢集团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便开始牵头开展对数据资产入表的理论探究和实践探索,统筹推进数据合规确权、数据资产入表等工作。


其中集团公司下属浙江省产业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数公司”)承接浙江省重大改革项目(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产业大脑能力中心的建设和运营,致力于打造产业领域的“组件商城+数据超市”,成为数字化改造和数字化管理解决方案的集成供应平台。组件是产业大脑能力中心的核心,从细分行业大脑、重大应用、未来工厂和第三方市场应用中拆解分装汇聚了公共组件,叠加各类应用和数据产品到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形成“组件商城”,同时反哺外部应用,形成双向赋能。


目前,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已累计接入细分行业大脑50个,省级重大应用和地方特色应用共40个,上架能力组件8976个,上架数据产品1102个。


产数公司利用自身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数据交易平台上的先发优势,通过地市公共数据授权获取数据资源,对数据进行治理、加工、处理,经过定制化开发数据多维价值形成可对外提供数据应用服务的数据产品。


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在集团财务资产管理部的指导下,相应投入确认为首笔数据资产,实现了数据到资产的跨越。同时,产数公司围绕数据要素全链条,打造数据服务合作生态,形成一站式数据资产入表整体解决方案,正在全省各级国企推广。


下一步,杭钢集团将分析总结产数公司数据资产入表的实践经验,结合数字科技板块各单位经营特点,探索个性化数据资产入表路径,全面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并通过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和估值相关培训、研讨,积极参与《数据资产财务登记业务指南》标准起草等工作,赋能数字化转型,助力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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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贷1000万!广西首单数据资产入表融资落地

2024年3月,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广西集团”)实现广西首单数据资产入表,相关数据产品在深圳数据交易所挂牌上市,并获得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数据资产无质押贷款1000万元,取得数据资产入表融资实质突破。


数字广西集团作为广西首家“世界500强”企业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数字经济领域平台企业,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赋予“一主体三平台”的战略定位,肩负着保障数据安全、运营数据资产、发挥数据价值的特殊使命和责任。


在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伊始,数字广西集团便逐步探寻数据资产入表路径,着手挖掘系统平台沉淀数据价值,全面脱敏、清洗、整理形成核心数据产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深圳数据交易所及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分行率先在数据治理、合规安全评估、登记确权、财务入表、价值评估及授信融资等方面开展实践,论证解决一系列程序性、合规性、安全性核心问题和风险障碍,从而保障数据资产入表融资的成功落地。


数字广西集团在数据资产金融场景应用等关键环节实现“零”的突破,成为广西首个数据资产价值化路径闭环的企业,为地方国有企业实现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数据资产化、数据资本化探索出可行路径。


下一步,数字广西集团将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数字经济市场上的先驱作用,依托“智桂通”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围绕数据要素打造生态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和丰富数据资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为实体经济及金融市场提供多样化的应用生态,持续激发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助力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为广西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作出应有贡献。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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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落地深圳!

近日,华为中国合作伙伴大会2024在深圳圆满举行。在会议分论坛上,华为(深圳·前海)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举行揭牌仪式,这也是全国首个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


揭牌仪式由深圳市宝安区委副书记、区长王立德,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袁富勇,宝安区委常委、区委区府办主任古子熔,宝安区政府副区长练聪,华为公司副总裁吴辉,华为中国区副总裁曹海晨,华为云中国区副总裁刘少华,华为深圳政企业务部部长盛凯共同完成。


前海管理局与宝安区政府将携手华为云,依托该中心助力区域落实建设数据要素集聚发展区任务,助推前海、宝安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近年来,广东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前海宝安更是领会贯彻《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冲在发展数据产业的第一线。


在此背景下,华为(深圳·前海)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的建设,正是培育数据要素创新型企业和人才、促进深港跨境数据交易、助力深圳打造数据要素创新集聚区的重要动作。华为方面将发挥数据空间、可信智能计算服务、数据加密等全栈自主可控等技术优势,以及生态资源与行业实践经验,结合前海数据经纪人产业扶持政策措施,助力当地形成国际一流数据要素产业生态。


据悉,华为(深圳·前海)数据经纪人创新中心带来多个从无到有的突破:打造“全国首个数据经纪人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场外交易,开展增值服务,培育优质数据经纪人企业,同时以生态汇聚、企业赋能、联合创新、人才培养、品牌打造等多举措,赋能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发起组建“全国首个数据经纪人行业协会”,率先构建数据经纪行业标准体系,助力前海打造“制度创新、监管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的数据要素集聚区。


未来,华为云将立足深圳市、辐射大湾区,助力前海宝安形成数据交易体系、制度、市场的“头雁效应”,在前海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数据交易经营模式,产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和实践案例,强化市场运营、数据安全和风险防范,最终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政企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数智化转型服务,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潮。



(摘自:“数据要素X工作坊”公众号)






各类活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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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中国 智领未来——国家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峰论坛在天津隆重举行

3月17日下午,国家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峰论坛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天津隆重举行。此次论坛以“数字中国,智领未来”为主题,共同探讨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的创新发展,展望数字中国的美好未来。本次盛会由国家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主办,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北京数享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泰华数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慧创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昊福数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协办,中国报业协会作为支持单位。


参加本次盛会的人员有,联盟理事长、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杰,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督导部主任段致禄,联盟秘书长、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中心总监张章,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孙小林,国家科技部原局长张永锋,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郭福华,陕西省驻京办原副主任马建军,联盟秘书处代表、数字众智高管以及联盟成员单位200多人参加了本次盛会,本次活动由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培训部谢红国老师主持。


2024年国家大数据联盟高峰论坛,共同商讨数字产业发展大计。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在国家大数据联盟的引领和带动下,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数字社区项目相继走过了项目落地年、项目运营年和项目收益年的成长历程,在全体合伙人扶持引导和悉心栽培下,数字社区项目体系已经深深扎根于祖国的大江南北。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大数据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而国家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成立,正是为了推动大数据技术的创新与应用,加速数字中国的建设进程。


联盟理事长、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杰,科技部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副会长孙小林,工信部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郭福华分别在会上发表精彩致辞。他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的发展趋势和挑战,分享了各自在大数据领域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充分展示了我国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的蓬勃生机和巨大潜力。


随后联盟秘书长、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中心总监张章作《联盟年度工作规划》,他强调,我们要紧密围绕国家政策,抓住数字经济带来的新机遇,为大数据联盟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构建数字中国贡献我们的力量。同时张章在《联盟年度工作规划》重点谈到了联盟活动、权益和收费标准,旨在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中心王雅娟为大家带来了《大数据行业趋势发展研报》,在这份研报中,王雅娟深入剖析了大数据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她以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分析,为我们揭示了大数据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广泛应用和巨大潜力。


紧接着,大会迎来了万众瞩目的时刻,一个凝聚智慧与力量的关键时刻,一个揭开新篇章的辉煌瞬间——数据管理中心的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在这个历史性的时刻,联盟理事长、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的杰出领袖刘杰女士,携手数字众智的高管团队及众多尊贵嘉宾,共同为启动仪式剪彩。数据管理中心的启动仪式对数字社区建设产生了深远且积极的影响。这一重要事件不仅标志着数字社区建设迈入了崭新的阶段,更确立了数据管理在推动数字社区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数据管理中心以其稳定、高效的数据存储和处理能力,将为数字社区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度整合与精准分析,数字社区得以更加精准地洞察居民需求,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显著提升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研发中心高级产品经理郑中为大会带来一场主题为《聚焦民生场景 赋能数字生活》的精彩分享。他的演讲内容紧密结合了数享生活3.0的功能规划,深入探讨了数据中心建设在民生场景中的核心价值,尤其是数据治理和数据存储的重要性。他的分享不仅让与会者对数享生活3.0的功能规划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展示了公司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实力。


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总监兼品牌管理中心总监王伟刚的主题报告《数字营销数字经济的催化剂》,深刻阐述了数字营销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王伟刚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数字营销已成为企业连接消费者、实现品牌价值传递的重要桥梁。他强调,数字营销不仅提升了营销活动的效率和精准度,更在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催化作用。王伟刚的报告为我们理解数字营销与数字经济的互动关系提供了新视角,也为企业把握数字经济时代的营销机遇提供了有益指导。


接下来,我们共同迎来了数字营销代理合作启动仪式的重要时刻。这一仪式的启动,不仅突显了数字营销在当今时代的深远意义与巨大价值,更彰显了其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的地位。数字营销凭借精准定位和高效传播的特点,已成为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拓展市场份额的不可或缺的工具。我们将全面挖掘和发挥数字营销的优势,携手共探创新模式,助力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企业创造更多价值,共同书写数字营销新篇章。


高峰对话环节是本次盛会的重要亮点,本次对话以构建未来数字经济的新生态、新质生产力赋能数字社区全面升级以及数实融合在数字社区建设中的应用实践等议题为主线,与会嘉宾围绕这些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峰会上孙小林会长、郭福华司长、张永锋局长以及马建军主任等重量级嘉宾纷纷发表演讲,分享他们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独到见解和专业解读。他们指出,数字经济已成为引领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构建未来数字经济新生态对于推动产业升级、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国家竞争力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嘉宾们还强调了新质生产力在数字社区全面升级中的作用,认为通过引入新技术、新应用和新模式,可以有效提升数字社区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此外,数实融合在数字社区建设中的应用实践也被广泛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将为数字社区的建设带来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在庄严而隆重的氛围中,我们迎来了大数据联盟2024年度授牌仪式的压轴环节。联盟理事长、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杰,携同众位嘉宾及联盟秘书处领导,共同为大数据联盟副理事长单位、联盟理事单位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单位进行授牌。这一系列庄重而神圣的授牌仪式,不仅是对这些优秀单位过往努力的肯定,更是对他们未来继续前行的鼓舞。每一块荣誉牌匾,都闪耀着对单位实力与贡献的赞誉之光,它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更是对卓越成就与卓越贡献的见证。


国家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高峰论坛活动圆满收官,但我们的步伐从未停歇。在数字经济的汹涌浪潮中,我们并肩前行,勇攀科技高峰,共同谱写着这个时代的壮丽篇章。本次高峰论坛,我们汇聚智慧,共享大数据应用服务的最新技术硕果,深入探讨了产业技术创新的未来方向。我们目睹了大数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潜能,也深切感受到了产业界对技术创新的热切渴求。我们见证了数字技术的突飞猛进,也见证了数字社区建设的累累硕果。展望未来,让我们携手同心,继续深化大数据应用服务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国家大数据应用服务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蓬勃发展。让我们期待下一次高峰论坛的再次相聚,共同描绘大数据产业的辉煌未来,共创数字经济的崭新篇章!



(摘自:“数字众智共享”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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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联合伙伴发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案,助力云上点数成金

3月14日,华为中国合作伙伴大会2024在深圳正式拉开帷幕。大会首日,数字政府数据要素论坛圆满举行,来自国家信息中心、中国信通院、华为、合作伙伴的嘉宾齐聚一堂,围绕数据要素流通展开分享与探讨。会上各方代表重磅发布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解决方案,以期共建数据要素生态,繁荣数据要素市场,为数据要素流通场景落地贡献力量。


因聚而生,携手打造数据要素生态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推动数据要素与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协同融合,已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数据要素为人工智能大模型提供领域创新的“燃料”,持续赋能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需要数据产品开发、业务运营、行业应用等端到端打通。政、产、学、研、用联袂协作,将是促进数据要素生态繁荣的关键。


论坛中,国家信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部副主任徐春学、中国信通院云大所科技发展部主任闫树、华为公司副总裁吴刚、华为混合云政府行业总经理叶佳鹏、华为政务一网通军团解决方案研发副总裁赵猛及合作伙伴代表共同参加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解决方案发布仪式。


在国家信息中心和中国信通院的指导下,华为将联合数字连接器类、可信数据应用类、平台运营类、咨询及专业服务类、场景化解决方案类等伙伴,打造数据要素生态,携手聚力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引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用场景落地。


技术护航,云上流通可信安全高效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解决方案在华为云Stack数据要素流通架构体系的基础上,联合伙伴针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打造应用能力,依托混合云的丰富服务和创新能力使能云上流通可信、安全、高效。


华为云Stack致力于构建智能世界云底座,通过搭建数据要素流通“123+N”架构体系,即“1个可信底座,2套开发体系,3类流通场景,N个业务支撑平台”,提供可信流通、安全合规、高效运营三大核心能力。


可信流通,全场景可控可证


针对敏感数据隐私流通和非敏感数据跨域交换等数据流通场景,提供隐私计算服务、交换数据空间服务及数据API流通服务,满足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隐私规范,具备可信的数据空间、可控的数据共享、可证的数据使用能力,覆盖数据要素全场景可信流通。


安全合规,全链路安全防护


数据要素流通事前授权、事中存证、事后审计全流程在区块链上存证,使能数据来源可确认、数据使用经授权、流通过程可追溯,并通过提供体系化云原生安全能力,端到端守护数字资产和数据安全,从而为业务和数据提供全链路的安全防护。


高效运营,全流程自动化


通过提供数智融合集成服务和一站式应用集成平台,实现端到端数智融合开发体系,并以应用的视角编排技术功能和产品,同时联合生态伙伴打造数据要素业务支撑平台,一体化打通从数据供给、数据授权、开发利用到数据消费的业务流,实现全流程在线化和自助化,大幅提升数据运营开发应用效率。


华为云Stack为数据要素流通构建的三大核心能力,帮助政企客户实现合规流、数据流、业务流的全面打通,全面助力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


华为混合云政府行业总经理叶佳鹏表示,“随着各地数据局相继成立,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的体系化建设已经拉开大幕。华为云作为行业引领者并落地全球800多政务云实践,在业内首提‘政务数据之道’新体系,打造数据要素‘123+N’领先解决方案,助力数据要素流通,赋能数据价值释放。”


未来,华为云Stack将持续联合客户乘“数”而上,携手伙伴加“素”流通,围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构建数据要素可信流通的关键能力和创新场景,“点数据成金”,赋能新质生产力提升,助力数字经济腾飞。



(摘自:“华为云”公众号)






跨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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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数据跨域管控地方标准落地北京

当前,数据早已成为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创新的战略性资源。保障数据要素安全合规高效流通,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记者3月11日获悉,今年北京市将制定五项数据相关的地方标准,进一步夯实北京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其中,数据跨域管控的标准将由蚂蚁集团联合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牵头,保障数据要素合法合规流转,也将是国内首个数据跨域管控地方标准。


数据流通本质上是数据的跨域使用。所谓“数据跨域管控”,简单说就是当数据离开持有者的“域”后,持有者依然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被窃或者滥用等。如何构建数据跨域管控体系,确保“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已经形成广泛的行业共识。


蚂蚁集团副总裁、首席技术安全官韦韬表示,数据的流通面临“责任主体不清,利益诉求不一致,能力参差不齐,责任链路难追溯”等严峻风险,导致传统数据安全的信任基石遭到破坏,因此,数据要素的流通亟需构建全新的技术要求标准与技术方法体系。


北京市数字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据交易工作组牵头单位——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简称“北数所”)近日组织召开2024年标准工作启动会,会上透露,2024年将重点聚焦《数据资产登记指南》《数据资产质量评估指南》《数据匿名化处理实施指南》《数据资产合规入表指南》《数据可信流通跨域管控技术规范》5项标准开展编制工作。其中,由蚂蚁集团、北数所共同启动的《数据可信流通跨域管控技术规范》,将全面分析因数据流通到域外带来的安全风险,并提出兼容多种数据流通范式的跨域管控技术要求,即数据方如何利用技术手段保障自己的数据权益,保障数据要素合法合规流转。


技术人员介绍,密码学是实现数据跨域管控的本源技术,它如同数字空间的“魔法师”一般,可以将数据的访问控制边界从运维人员管控的网络物理边界,扩展成密钥管控的虚拟数字空间边界,也能将对数据的加密保护从以前仅保护存储和传输的静态数据安全,扩展到保护计算和研发过程中的动态数据安全,从而有效防范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此外,密码学技术与可信芯片和机密计算等技术结合后,将大幅度降低成本,使得数据流转过程中涉及到的运维人员、数据研发人员无法盗取和泄露数据,无法超约定范围滥用数据,从而实现安全可信的数据跨域管控。


据悉,目前科研人员正通过开源共建致力于这些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以推动数据要素的安全、高效流通。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数据要素领域标准的逐步落地,将进一步充实北京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促进数据要素的流通和应用,助力北京建成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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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探索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提出,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科学界定重要数据的范围。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谈判,推动加快构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探索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加快与主要经贸伙伴国家和地区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多层次全球数字合作伙伴关系网络。


《行动方案》第十七条和第二十二条分别提出: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与总部数据流动。规范数据跨境安全管理,组织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等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转移标准,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平台,建立港澳企业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稳步推动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内数据便捷流动。


▶ 健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科学界定重要数据的范围。全面深入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谈判,推动加快构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探索与《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方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加快与主要经贸伙伴国家和地区建立数据跨境流动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多层次全球数字合作伙伴关系网络。


《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EconomyPartnershipAgreement,DEPA)由新加坡、智利、新西兰三国于2020年6月12日线上签署,是旨在加强三国间数字贸易合作并建立相关规范的数字贸易协定。2021年11月1日,中国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致信新西兰贸易与出口增长部长奥康纳,代表中方向《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保存方新西兰正式提出申请加入DEPA。同年11月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以视频方式出席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强调,中国将深度参与绿色低碳、数字经济等国际合作,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行动方案》详见附件)



(摘自:“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大数据分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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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数据跨境流动大湾区科创迈上新台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提出扩大市场准入,提高外商投资自由化水平,开展放宽科技创新领域外商投资准入试点,允许北京、上海、广东等自由贸易试验区选择若干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进行扩大开放试点。继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大幅放宽金融业外资准入限制后,中国在科技创新这一全球发展的前沿领域主动扩大开放,对外释放进一步改革开放的政策信号。


作为在内地从事大数据科研工作多年的香港创科届专家,广东省数字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深圳市前海云端容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李德豪博士接受香港文汇报专访,就《行动方案》中所提的“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发表其个人观点。


李德豪博士受访表示,“大数据对于粤港澳大湾区科研界来说是一座蕴藏着无尽财富的宝库。多年来,公司潜心鑽研数据隐形交易技术,努力打破黑箱,为科研界提供更为透明和高效的数据交易服务。”李博士介绍,近日,公司正在与广深两地的数交所讨论合作,目前已找到明确的分工方向。数交所作为专业的交易平台,汇聚了众多买卖数据的企业,能够提供庞大的市场,而前海云端容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可凭借先进的数据隐形交易技术,扮演数据可信交付和算力供应平台的角色,提高数据交易的效率,也为湾区科研界提供了更为丰富和可靠的数据资源。


李博士认为,大数据在顶尖科研领域价值巨大,港澳地区的高校研究项目急需湾区的数据赋能,如果科研数据能实现跨境,将有利大湾区创新水平更上一个台阶。当前,前海云端容灾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三五个典型案例,希望通过这些实例来充分展示数据在科研中的巨大潜力。“在这个关键时刻,国家公布了新政策,强调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这无疑为我们带来了福音,为我们推动数据走向国际舞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机会。”李博士说。


“白名单”制度意义重大


对于此次国务院新政策中所提的“探索建立跨境数据流动‘白名单’制度”,李博士认为,过去在国家安全的大前提下,一提数据跨境,相关部门和机构就会有畏难情绪,未来如果有“白名单”制度,一些项目就可以先行先试,逐步推开,以适应产业全球化的需求,深港澳之间尤其可以先行推动部分数据跨境流动,探索数据便捷流动的管理方案。


此前,广深两地相关部门均在不同场合提出推动数据跨境流动。1月2日,前海管理局以2024年“一号文件”形式印发出台《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特别提及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运用。未来,前海将积极引进数据服务企业,加快数据採集、清洗、标注、评价、资产评估等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等数据共享平台。试点数据资源入表,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支持香港企业、科研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专业机构,试点提供跨境数据库服务。



(摘自:“广东省数字产业研究院 ”公众号)




行业技术发展


人工智能遇上大数据:探索未来科技趋势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数据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它们像繁星一样点缀在我们的生活中,记录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而当这些数据遇上人工智能,它们之间的碰撞就像璀璨的烟火,为我们揭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科技新世界。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踏上这场奇妙的探索之旅,看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如何携手共创未来!


01数据之海,AI为舵


想象一下,我们身处于一个无边无际的数据海洋中,每一个数据点都是一滴水,汇聚成了这片浩瀚的大海。想要在这片海洋中找到有价值的信息,就如同大海捞针。但有了人工智能,这一切变得触手可及。AI变成了那艘能够在大海中畅游的巨轮,带领我们穿越数据的迷雾,发现那些隐藏在深处的宝藏。


在医疗领域,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结合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通过对海量医疗数据的深度分析和挖掘,人工智能可以帮助医生更准确地诊断疾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这不仅提高了治疗效果,还为患者带来了更好的就医体验。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有望在疾病预防、药物研发等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02世智能决策,数据先知


在商业领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结合更是掀起了一场革命性的变革。以往,企业在做决策时往往依赖于人的经验和直觉。但现在,有了大数据的支持,企业可以对市场、用户、产品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而人工智能则可以基于这些数据,为企业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帮助企业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比如,一家电商平台想要推出一款新产品,它可以先通过大数据分析用户的购买记录、浏览习惯等信息,了解用户的需求和偏好。然后,人工智能可以根据这些信息,预测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定价策略等关键因素,从而帮助企业制定更精准的市场策略。这样一来,企业不仅可以降低市场风险,还能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03个性化体验,因你而你异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结合,也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今,无论是网上购物、听音乐、看视频,还是出行、旅游等方面,我们都能享受到越来越个性化的服务。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


以在线音乐平台为例,通过对用户的听歌记录、收藏列表、搜索历史等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人工智能可以准确地推断出用户的音乐偏好和口味。然后,它可以根据这些信息为用户推荐更加符合其喜好的音乐曲目和歌单。这样一来,每个人的音乐体验都变得独一无二,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挑战与机遇并存


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结合虽然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数据安全问题、隐私保护问题等都需要我们给予高度的重视和关注。在这个信息高度互联的时代,如何保护用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进步,我们也需要不断地学习和适应新的变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只有不断学习和创新,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但无论如何,人工智能遇上大数据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它们之间的融合不仅将改变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更将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站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节点上,我们有幸见证并参与到这场伟大的变革中来。让我们一起期待并努力推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未来的更多可能性吧!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看到一个更加智能、便捷和美好的世界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人类的智慧和努力。在未来的道路上,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让科技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创美好未来!



(摘自:“ 科技趋势解读”公众号)



机构动态


“圳造”品牌工程将于6月15日亮相2024第七届全球跨境电商节


3月19日,深圳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共同举行“2024第七届全球跨境电商节暨第九届深圳国际跨境电商贸易博览会”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了本届活动的诸多亮点,其中“圳造”品牌工程及“圳造”展区将于6月15日博览会现场正式亮相。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擦亮新时代‘深圳品牌’、培育多样特色品牌、大力传播深圳品牌“的发展思路,践行“美好生活深圳创造”理念,深圳广电集团推出“圳造”品牌工程,通过系列品牌节目和品牌活动扩大深圳品牌的影响力,提高深圳企业的竞争力,代表深圳品质走向全球。


作为“圳造”品牌出海的重要落地活动之一,“2024第七届全球跨境电商节暨第九届深圳国际跨境电商贸易博览会”将于2024年6月15日—17日在深圳会展中心(福田)正式开幕,本次活动由深圳跨境电商协会与深圳广电集团共同主办,以“文化跨境、品牌出海、智量强国”为主题,届时将正式宣布“圳造”品牌工程关于品牌出海、跨境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本次展会将汇聚全球海内外超1000家跨境电商参展商。现场设置综合品牌生态区、跨境电商精品区、并重磅打造“圳造”展区,为深圳品牌搭建跨境交易的展示平台,实现与全球卖家现场对接销售,助力企业产品出圈出海。



(摘自:湾区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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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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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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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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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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