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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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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阅览:
421 次


第028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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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1








深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通知》


(《通知》详见附件1)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深圳市财政局)



2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强本市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

《通知》详见附件2)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考附件



(摘自:北京市财政局)



3








赛迪发布《2023-2024中国数据资产发展研究报告》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发布《2023-2024中国数据资产发展研究报告》(下称《报告》),紧跟国家战略部署,调研国内数据资产发展现状,掌握数据价值实现路径,助力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


《报告》从数据资产相关基本概念出发,研究数据到数据资产的市场化进程,基于价值驱动划分数据资源化、数据产品化、数据资产化和数据资本化四个阶段,详细阐述了价值驱动下数据资产化实施路径分析,并参考成熟市场构成综合分析市场管理制度体系和数据基础设施支撑。


《报告》认为,在市场化管理制度方面,需构建数据要素市场制度管理体系,建立隐私保护、风险防范的合规审查制度,保障权属、明晰责任的数据产权制度,集约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授权运营制度,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估值定价制度,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安全治理制度等。


《报告》认为,在数据资产化实施路径方面,需从以下四个阶段出发理解。数据资源化阶段完成原始数据的获取与加工,筛选有价值的数据资料。数据产品化阶段从客户场景、业务应用出发应用算力算法加工数据资源,为数据形成资产奠定基础。数据资产化阶段以拓展数据经济效益和应用赋能为导向的进一步价值提升。数据资本化阶段是在资产化基础上对财报中数据资产独立科目金融价值属性的挖掘,基于数据资产收益及价值共识,赋予数据金融属性,赋能完成数据增信、数据质押融资、数据资产证券化、数据作价入股、数据信托等。


《报告》认为,在数据基础设施方面要保障数据市场化流通的底层支持,包括数据网络设施、存储设施、算力、流通及安全保障设施等,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数据服务,保障数据“采-存-算-用”全生命周期支撑,推动了数据的市场化进程。


在数据资产化发展背景,《报告》指出要结合外部政策体系和底层数据设施全面分析数据资产市场化现状,从创新数据产权制度体系、完善交易评估体系、“优化交易市场规则体系、 健全监管体系和基础设施这几方面推动数据资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摘自:“数据要素知识库”公众号)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1








7亿国资拨款!中国广电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重大项目即将启动

据报道,6月4日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项目,中国广电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正式启动。本次中国广电网络股份公司拟选聘1家单位,提供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并规划项目整体建设思路和建设方案,便于后续子项可按照整体方案中统筹的目标、范围、时间进行细化和落地。这也意味着,中国广电前阵公布的将投资7个亿建设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相关工作已经开始!


超8000万元预期收入的重大项目即将启动


SECTION 01


据介绍,中国广电集团是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整合有线电视网络,组建国家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精神,经国务院批复,由国务院出资,于2014年5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中央文化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8,040.00万元。中国广电集团由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财务关系在财政部单列;由广电总局和工信部按照职责对中国广电集团相关业务实行行业监管。


中国广电集团应中央网络强国、三网融合战略而生,是广电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是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主体,是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建设运营的主体,是广电移动网的建设运营主体。


中国广电集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施“智慧广电”战略,坚持“有线+无线+卫星+国际传播+内容”协同发展,按照“着力加强党的建设,聚焦网络整合发展这一主线,打造融合业务平台、产业平台、控股企业管理平台”的工作思路,推动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智能化建设,依托技术革新研究建设广电移动网络,拓展国际传播渠道,强化市场推广和产品研发,加快资源共享和融合发展,努力将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成为兼具宣传文化媒体和综合信息服务特色的可管可控、安全可靠的新型融合网络,发挥主流舆论传播主渠道和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


根据6月4日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公示项目,中国广电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正式启动。


根据说明,本次中国广电网络股份公司拟选聘1家单位,提供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并规划项目整体建设思路和建设方案,便于后续子项可按照整体方案中统筹的目标、范围、时间进行细化和落地。


服务期设定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完成约定的相关技术服务内容,最高参选限价含税为人民币27万元。此次已明确是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项目,也就预示着后续的主体项目也将能择期而至。


实际上根据广电网以往消息可知,此次将涉及的中国广电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主体项目是年初便已预订的重点项目。


按照今年3月由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可知,2024年中国广电集团部门收支总预算70000万元,且均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部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而按照公示的中国广电集团涉及的项目绩效目标表,本年度的70000万元全部用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本级(上述的中国广电网络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便是中国广电集团公司,中国广电网络股份公司在企业级别方面是中国广电集团公司的二级企业)。


年度总目标:将启动国家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建设,需要完成国家文化专网干线节点支撑平台建设、7个区域中心平台建设、31个(其中7个由区域中心承担区域和省域平台的功能)省域平台建设以及边缘节点建设,引导各级各类宣传文化机构接入国家文化专网,按需部署文化专网赋能平台、文化专网赋能运营支撑平台等业务应用,向文化机构提供数据存储、算力等服务。预期项目实现收入≥8000万元。


国家文化大数据与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


SECTION 02


2020年5月,中央文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通知》(〔2020〕3号文件),要求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分类采集梳理文化遗产数据;对全国公共文化机构、高等科研机构和文化生产机构各类藏品数据,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成果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政企互通、事企互联、数据共享、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数据服务及应用体系。


共部署了八项内容建设,包括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建设、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建设、中华文化素材库建设、文化体验园建设、文化体验馆建设、国家文化专网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云平台建设、数字化文化生产线建设。其中,国家文化专网建设便直接涉及到了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当然,其他的像国家文化大数据云平台等也均与广电网络相关。


至于中国广电此次涉及的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到底是什么、该如何理解?


其实根据2021年1月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国家文化大数据产业联盟发布的《国家文化大数据标准体系》所做的概念解释,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是指支撑文化数据确权、交易与分发管理、用户认证与管理、运营服务与监督等能力的信息化系统,一般部署于国家文化大数据全国中心、区域中心和省域中心等机构,分别形成全国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区域文化数据服务平台和省域文化数据服务平台。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为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文化体验设备和设施及监管部门提供服务。


另外,按照当时设定的文化大数据产业生态,主要包括了供给端、生产端、云端(包括国家文化专网)、需求端等4个环节,各环节之间通过国家文化专网互联实现数据和业务互通。相关各环节具体能力如下:


a)供给端作为文化资源数据采集和供给环节,负责维护由中国文化遗产标本库、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库、中华文化素材库为主构成的文化数据库,主要完成从各类文化机构收集文化资源数据,并向生产端各类数字化文化生产线提供文化资源数据共享服务。


b)生产端作为文化数字内容产品生产环节,包括各类文化生产机构及生产线系统,主要负责对各类文化资源数据进行加工,形成文化数字内容产品,并通过云端的文化数据服务平台进行交易和传播。


c)云端作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运营环节,主要由各级文化数据服务中心、所部署的文化数据服务平台以及各类运营支撑系统组成,实现对各类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进行交易和传播,并负责对文化数据服务进行监管。


d)需求端作为文化数字内容消费环节,主要负责从云端获取文化数字内容,进而向文化消费用户提供文化体验服务。需求端主要包括各类文化体验设施,例如体验园、体验馆、体验厅等。一般情况下,各类体验设施中根据规模和服务能力配置文化体验网关、文化体验驻地网和各类文化体验装备。


e)国家文化专网负责连接供给端、生产端、需求端的各类系统,提供数据传输通道。


通过以上的关系便可以发现,广电网络确实是贯穿于所有的建设环节,是整体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的必须参与主体力量,也意味着各地广电有线公司均能找寻到可期的执行项目。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2








全国首个国家海洋大数据服务平台发布

在福建厦门举行的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主场活动上,全国首个国家海洋大数据服务平台(海洋云)和首批《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司长王华介绍,海洋云是国家级海洋数据和信息产品在线服务平台,可实现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数据在线汇聚、涉海部门海洋信息互联互通、公益数据产品集成服务、国际海洋信息资料交换合作等功能。海洋云发布,将进一步发挥海洋数据要素赋能保障效果,加强海洋数据集成服务,统一海洋数据共享流通技术标准,提升海洋数据产品应用质量。


据介绍,本次发布的《海洋数据开放共享目录》内容包括海洋7大学科、83类要素,整编集成我国自主获取海洋数据、自主研发海洋信息产品和全球海洋环境数据,数据类型丰富、时空范围广、时效性强、成谱系化,可以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防灾减灾等领域,为涉海部委、沿海地方等提供良好服务。目录中的数据,可以通过国家海洋大数据服务平台(海洋云)获取使用。



(摘自:新华社新媒体)



3








三亚市数据局挂牌成立

6月14日,三亚市数据局在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楼挂牌成立。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范维正出席挂牌仪式。


新组建的市数据局负责统筹本地区“智慧海南”建设,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具体负责数字社会建设等职责。


据悉,组建市数据局是三亚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和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大力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创新之举,对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促进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推动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具有重要意义。



(摘自:“三亚市发展改革委”公众号)



4








国家数据局一行赴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调研座谈 

6月4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副局长夏冰,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政策和规划司副司长栾婕等一行赴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调研。


会上,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介绍了业务发展总体情况,并结合医疗健康领域数据流通试点、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支持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等方面工作作专题介绍。   


刘烈宏局长充分肯定了北京市在数字经济领域的改革成效,指出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在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调研组建议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定位,在数据治理、医疗数据流通等领域继续创新探索,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作用。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数局局长沈彬华,市政数局副局长彭雪海,北京金控集团董事长、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董事长范文仲,北京金控集团总经理范元宁,北京金控集团副总经理李岷,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相关同志参与会议。



(摘自:“数据交易网“公众号)



5








评估价值5000万,山东省首例自然资源运营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落地

为有效盘活数据资产,更好释放数据资源价值,加速数据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近日,山东土地集团成功完成财务共享中心“业财资税智能管控数据”“客商价值管理数据”及北京数慧时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数慧时空”)“卫星遥感监测数据”首批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入表价值达505万元,评估价值逾5000万元,成为省内自然资源运营企业中首例数据资产入账入表实践案例。


为切实保障数据的准确性与合规性,本次入表的数据资产,经过严格梳理认定、合规评估、登记确权、经济利益分析、成本归集与分摊等关键环节。其中,财务共享中心数据资产通过精密加工分析与深度融合应用场景,在加强企业管控、降本增效、业财融合、风险管理等方面提供了强力支撑,实现了数据资源的价值实现和价值提升,推动了财务数字化转型步伐向前迈进;数慧时空卫星遥感监测数据产品可广泛应用于自然资源、林业、农业、环保、水利、海洋、城市治理等多个领域,有效促进了时空数据产品的繁荣供给和价值的延伸拓展。


山东土地集团此次数据资产入表,既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二十条”指示精神的有益探索,也是按照财政部《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对数据资产进行的规范核算,为集团进一步科学决策运营、盘活数据要素效能、拓宽价值实现路径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广阔空间。


山东土地集团将充分发挥数据资源集成优势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扩充数据仓库,进一步完善数据资产管理流程制度,持续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快实现数据资产的资本化和价值化,推动全方位数字化转型,擦亮“数字土地”品牌,为打造国内一流自然资源投融资集团注入数字化新动能。



(摘自:“山东省土地发展集团“公众号)



6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一行在江苏调研

6月13日至14日,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一行前往江苏调研。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之常,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新忠,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省数据局局长沈剑荣,省数据局副局长兼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秀斌等一同调研和座谈。


刘烈宏一行先后前往座落在南京的江苏国际数据港、中科南京信息高铁研究院、紫金山实验室、江苏未来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亚信安全科级股份有限公司、满帮集团和座落在苏州的苏州工业园区展示中心、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查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云能力中心、长三角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示范区智控中心等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江苏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产业发展、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座谈会上,江苏省数据集团、徐工集团、南钢集团、江苏联通、天聚地合(苏州)科技等企业分享了推进数据要素赋能实体经济有关经验体会。刘烈宏指出,江苏经济实力雄厚,数据产业基础良好,数字化转型成效明显,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具有先发优势。他期望江苏的企业大力开展数据要素创新应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为江苏经济发展再作贡献。


在听取江苏省数据局、南京市数据局、无锡经济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等单位汇报数据工作有关情况后,刘烈宏充分肯定了江苏抓住机构改革重塑数据管理体制重要契机,坚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线、统筹“数字江苏、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四个建设、做强数据产业、做优政务服务、守牢安全底线的工作思路,要求江苏发挥省市县一体组建数据局的体制优势,推动数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会议强调,各级数据工作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将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主线贯穿省市县各级,不断强化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强语料库和数据集建设,推动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要按照全国数据工作的部署安排,在推进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先导区、数据产业培育示范区、数据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试验区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加快数字江苏建设,在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做出江苏样本,为全国数据工作贡献江苏力量。



(摘自:“四川省数据局”公众号)







各类活动动态


共探数智融合技术创新和实践,大数据与数据库平行论坛精彩回顾


5月30-31日,2024向星力·未来数据技术峰会在上海隆重举办。“数智融合--大数据与数据库”平行论坛,星环科技邀请来自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银联、稠州银行、杭州雅拓等的行业大咖,为大家带来最新研究成果、技术创新和实践经验,通过多维的交流和思想碰撞,为各行业数据技术的发展提供新思路、新观点和新方向。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云大所大数据与智能化部副主任马鹏玮发表了《数智基础设施发展趋势观察》主题演讲。数智化是企业增强自身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传统数智基础设施面临多源数据的采集、存储、计算;数据与智能平台的高效连接两大挑战。面向第一类挑战,数智基础设施技术朝着湖仓一体、多模数据库、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方向不断演进;面向第二类挑战,数据智能平台、向量数据库、RAG等正在兴起。比如多模数据库旨在提供多语言持久性的数据建模优势,通过使用单个数据库存储来降低操作的复杂性,更好地支持不同场景下的多种类型数据处理,星环科技已首家完成中国信通院多模数据库产品测试。


星环科技高级架构师郭卓异发表《数智融合时代下的新一代一站式多模型数字底座》主题演讲。随着企业数据发展的多样化,数据平台向一体化满足多种业务需求的趋势演进,星环科技TDH+ArgoDB+TDC的产品组合能够在各个场景上实现一体化,包括湖仓集一体化、多模型一体化的处理,以及历史与实时数据一体化,本地集群与云平台资源一体化的能力。此次大数据与数据库系列产品新版本发布,TDH 9.4版本实现了湖仓集的资源隔离架构、在线查询分析性能场景覆盖更全面、全面降低TCO等;ArgoDB 6.1一站式实时高性能分析,一体化架构让数据流转无界限;TDC5.0实现集群统管,构建一体化数据与智能平台;TDH社区版让众多爱好者可以零成本、低门槛快速构建数据开发环境。


中国银联智能化创新中心高级总监王颖卓分享了《多元架构下大数据平台融合解决方案》。针对金融大数据发展的技术生态多元化、降本增效多元化、安全防护多元化、服务连续多元化的要求,中国银联大数据平台具备全周期安全体系、融合式技术架构、多模态集群阵列、细粒度容灾能力的核心特征。全周期安全体系通过五层防护、三重加密构建分层防护体系,保证数据安全;融合式技术架构,异构平台、标准化服务、统一管控;多模态集群阵列,相互补位、分时复用,提高资源利用率;细粒度容灾能力,核心任务运行“皇冠模型”。


稠州银行开发中心主任孔利钱分享了《基于分布式架构的数字化转型实践》。稠州银行结合自身情况,基于湖仓一体平台赋能业务数字化提质增效。湖底座实现全栈信创,负责贴源数据存储,解决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存储,打通非结构化和结构化数据应用以及AI人工智能相关应用;仓底座存储常用贴源数据,利用其高效的计算能力,计算并存储各类数据资产,负责复杂转换运算与交互式查询,为下游应用提供数据保障。最终通过构建湖仓高速通道,将两个平台融为一体,实现数据流转秒级响应。整个湖仓平台构建完之后,性能大幅提升。通过“湖仓一体”项目建设,稠州银行数字化转型工作迈出坚实步伐,满足未来5-10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杭州雅拓营销解决方案咨询总监陈千发表了《KunDB支撑数字化营销中台建设》主题演讲。数字化营销正在重塑银行客户经营新模式,杭州雅拓基于星环科技分布式交易型数据库KunDB构建了新一代CRM系统,贯穿整合ACRM+OCRM+CCRM+SCRM的功能,融合数字化营销体系建设,为传统的CRM系统赋予了新的意义,构建全智联客户关系经营体系。秉承解决客户经营最核心问题的主线,为客户成功构建了三位一体两翼的总分支联动经营模式;通过流程引擎画布实现了生命周期&客户旅程式经营;引入事件中心显著提升了客户营销成功率;内部管理层面形成了全自动化工作流;客户经营方案与场景咨询支撑系统运营。


星环科技产品总监王晔倞发表了《KunDB4.0:安全能力与Oracle兼容性提升,支持跨系统多租户部署》主题演讲。星环科技分布式交易型数据库KunDB是兼容Oracle和MySQL的分布式事务处理数据库,提供数据强一致、高可用、高性能、高扩展、应用透明等能力,可在云上和物理机上部署容器化部署运行,一站式解决企业数据存储、管理、计算与安全性问题。KunDB 4.0高可用能力与Oracle兼容性提升,支持跨系统多租户部署。其中,深度兼容Oracle,高度兼容Oracle对象与语法,支持数据快速迁移;高可靠,基于Paxos协议的异地容灾能力,增强数据安全性保障;数据库多租户,支持多个应用共享一个数据库实例,能快速由集中式扩展成为分布式。


星环科技高级研发经理雷天洋带来了《拥有多模态时序分析能力,解锁数据深层价值》主题演讲。在工业、金融等领域,多模时序数据分析不断增加,星环科技分布式时序数据库TimeLyre 9.2新增功能:原生多模态,时序与关系模型混合存储;高性能C++分析引擎技术;热温冷存储分层;分布式极速时序回放分析引擎TransMatrix,可以对时序类数据进行回放分析,具有多源混频回放、原生多模态数据源回放、时序算子库、分布式任务、表达式、事件驱动的编程范式六大特点。基于新技术,TimeLyre 9.2可以支持基于时序数据库的数据湖引擎、作为投研一体化平台技术底座和投研数据中台数据底座等。



(摘自:“星环科技”公众号



跨境动态


国家网信办: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数据跨境流动


6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一级高级法官周加海,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崔淑田,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彭新民,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介绍网络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表示,近年来,为了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国家制定出台了电子商务法等多部互联网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数字经济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服务保障作用。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制定修订,进一步明细了网络市场规则,丰富了网络法律制度。


另外,我们还结合数字经济发展实践,加快开展“小切口”立法,对网络直播、网络支付、在线旅游、网络招聘等活动加以规范,为数字经济发展打造法治化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数据跨境流动制度是数据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我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一直高度重视,注意通过法律手段推进数据跨境流动。


相关部门制定数据安全法等多部法律,构建数据跨境流动的基础制度框架,在此基础上国家网信办和有关部门又制定了一些配套性规定,为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



(摘自:“ 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机构动态


1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积极参与录音制品版权保护工作

6月13日,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所属中传悦众(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将依托中国文化传媒新文创(IP)平台开展全方位录音制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合作,共同探索“音乐+文化传媒”跨界融合发展全新模式,共同推进录音制品版权保护,深化大众对版权保护的理解与尊重,携手共促中国音乐行业与版权保护健康发展。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








“当代青年艺术家的数字化生存”学术研讨会在长春举行

为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2018年度课题研究与调研要点>的通知》的要求,做好“艺术品行业发展现状及数字化、平台化、金融化趋势调研”的调研课题,8月24日,“当代青年艺术家的数字化生存”学术研讨会在长春举行,技术和艺术产生了直接碰撞。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主办,《艺术管理》杂志学术支持,北京多艺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办,新华网吉林分公司、民营美术馆联盟、吉林省工艺美术集团协办。


研讨会由《艺术管理》杂志编辑部主任管理主持,中国数字文化集团董事长助理全荃,中国财富网艺术品项目总监、《收藏投资导刊》副总经理苏娟,吉林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处长朱红,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运营总监傅献民、北京文物保护基金会宫廷文化传承保护专项基金主任孙赫阳,北京多艺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吕佳徽,吉林省工艺美术集团董事长冯宇平,吉林动漫集团总经理王永青参加,来自吉林省的11位青年艺术家进行研讨,发表了自己对数字化生存的感受和思考。


面对 艺术家善用数字化


吉林大学教授李广德就数字化带来的深刻变化进行了观点阐述。他指出,现在用数字化技术来传播思想,是每个人无法拒绝和回避的,所以要学会数字化生存。数字化生存,包括利用数字技术获取创作资源、推广作品,能够更快地收集到素材。


“在传播方面,同样可以数字化。艺术家的作品通过网络得以很好的传播。”李广德说。


应用 大众获取艺术参与感


东北师范大学教师刘洋认为,数字化是一种资源和速度,给艺术家的创作带来便利,同时也带来了新的课题。现在的创作更加碎片化,这就需要艺术家抓住时代的特点,创作出反映时代的作品,弘扬积极乐观的价值观,最重要的是展现自己观看的视角,形成独特性。


充分利用数字化环境,可以让艺术更好地被大众接受,比如中数艺术平台,就能更好地推广艺术家和作品,此外,刘洋认为,对艺术家也应有包装,应当形成立体化网络服务生态。建立艺术中介,形成一体化营销模式,缩小作品与大众的距离,并且提供创作过程的体验,让大众参与到艺术创作中来,能够更好地让大众感受和接受艺术及作品。


吉林省油画学会秘书长王培星说:“数字化技术发展有目共睹,以前我们用胶片相机然后洗照片,后来出现数码相机,再后来出现动漫、游戏、扫描、3D打印等等,所以数字化是未来趋势,会把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技术应用到艺术创作中来,我理解为进步和发展。”


吉林师范大学教师王大壮对中数艺术平台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肯定,“由于受到地域限制,很多艺术家难以进行经常性的交流。包括创作后如何传播也是个难题。通过中数艺术平台,可以对艺术作品及衍生品进行宣传,也能把吉林省的艺术家凝聚在一起交流进步,如果能形成创作、入选、展览甚至获奖的各阶段成果,那么对于艺术家提高创作水平和提升自信心很有帮助。”


剖析 数字化不能决定艺术成就


数字化对艺术一定就更好吗?吉林省书画院画家于飞发表了个人看法:“我认为,数字化对于艺术来讲,有好的方面,但是艺术成果和艺术家水平有关联,跟数字化没有必然联系。我平时研究中国画,数字化就像中国画所说的‘术’,能够表达的更多,但是艺术看的是作品的本质和内涵,数字化不能起决定性作用,就像我们以前并没有现在的先进技术,可是很多作品都是现代人无法超越的一样。”


吉林师范大学教师林双鹏也强调,“作为一名雕塑创作者,我更能够感受到数字化对传统手工艺人的实质性冲击,不光是技术方面的,还有造型审美方面的冲击。目前的3D打印技术越来越成熟,可以说是指数级的改变。目前,国内已经有艺术家创作了完全用3D打印而成的作品,现在的技术可以去掉很多材料、后期等环节,让人有一种危机感。”


分工 单一思维的协作模式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孙玉铭认为,数字化带来空间,也存在弊端。现在人们接受的信息越来越多,同时要面对家庭、科研、社会事务等问题,接受得太多,容易膨胀,反而难以产生跨时代的大师,对于艺术家来讲,更需要单一思维。回到当前的数字化生存环境中来,艺术家专心进行创作,社会精英打造数字化平台,用合理的方式运作,发展壮大为文化团体,这可能就是当代青年艺术家生存的一种模式。


学术新命题 研究新视角


《艺术管理》杂志编辑部主任管理指出,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的艺术发展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命题。随着研究的深入,会发现这一问题的研究更需要艺术家的参与,在这个意义上,这次研讨会就是要倾听来到现场的优秀艺术家对数字化时代的感悟与见解。本次发言可以梳理为以下的研究视角:其一,探索由于数字化而带来的身份认同、角色转换、自我意识流动等变化,尤其是“危机感”;其二,探索由于数字化而促成艺术家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化的趋势,尤其是发挥互联网在宣传推广中的作用;其三,探索利用数字化手段创造新的艺术形式或艺术内容的途径,比如3D打印对雕塑的冲击、比如AI绘画;其四,探索真实性、规范性、艺术性等理论范畴的内涵因为数字化传播的发展所产生的变化,以及艺术家行为准则和社会责任的延伸与调整;其五,探索数字化时代人们对于时间、空间、场所的个人体验或社会体验的变化,以及上述变化如何影响艺术创作等问题。


“国字号”平台 艺术助推器


中国数字文化集团董事长助理全荃总结,通过研讨,让人们从不同的视角审视当代青年艺术家的数字化生存状态,也从不同的角度展现数字化对当代艺术的影响。从危机和加速角度,数字化带来了身份认同和角色转变,从推广和展示角度,数字化让人们从被动转向主动,从3D打印等技术的角度,数字化让艺术形式和手段发生变化,从理论角度,数字化让过去的理论产生变化并生成新的行为准则,最终通过时间、空间的变化,数字化对个人体验和艺术家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对于青年艺术家的数字化助推,中国数字文化集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介绍,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国家级文化产业集团,由财政部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国数字文化集团作为科技型文化企业,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己任,充分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文化科技优势和文化产业优势,坚持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发展方向,不断加强文化载体建设,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培育新型文化业态等方面承担着重要使命。


“中数艺术”是由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投资建设,中数集团与中国财富传媒集团联手打造的“国字号”艺术品在线交易平台。平台获得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获邀艺术家均为近些年来在艺术创作方面崭露头角的青年艺术家。2018年6月20日,“中数艺术”在北京孔庙和国子监博物馆举行平台上线暨首个线下展览新闻发布会,并开始在微信公众号运行。


“六大保障”打造青年艺术家平台


中国财富网艺术品项目总监、《收藏投资导刊》副总经理苏娟介绍,中数艺术平台作为致力于服务青年艺术家的线上艺术市场推广平台,就是要寻找、发现优秀青年艺术家,为青年艺术家的未来点亮希望,让新时代的优秀作品成为新经典。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中数艺术平台将提供六大保障。


一是政策环境保障。


二是国字品牌保障。中国财富传媒集团是国务院和中宣部批准成立,新华社重点打造的综合性、高技术、全媒体的现代传媒集团,与中数集团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两大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强强联手,为青年艺术家们、为广大消费者打造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中数艺术”平台。


三是资源保障。充分发挥新华社全媒体、融媒体强大的传播影响力和国家主流媒体的公信力,为新时代优秀的艺术家们鼓与呼。


四是渠道保障。作为服务上市公司、基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媒体平台,将积极在线下金融高端活动中对金融市场进行全覆盖。


五是技术保障。随着中国财富网平台技术服务水平的不断完善和提高,为中数艺术提供最好的技术保障。

六是团队保障。中国财富网为中数艺术特别成立了项目组,专职维护平台推广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交流活动、举办系列线下艺术展览。


吉林省文化厅产业处处长朱红在讲话时表示,作为文化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宗旨就是为艺术家服务,为文化单位、机构服务,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和文化产业的繁荣。这次研讨会在吉林省举行,体现了中数集团和中国财富传媒集团对吉林省的信任和支持。吉林省艺术资源丰富,既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艺术教育资源,也有包括刀画、剪纸在内的特色民间艺术形态,希望更多的中央直属文化企业、新闻单位能够关心、关注吉林艺术的发展,支持艺术家的成长、成才。省文化厅等部门也会进一步了解本省艺术家的实际需求,更好地为艺术家服务。


吉林大学教师徐健、东北师范大学教师谭玉涛、长春市书画院专职画家张凤军、长春大学教师朴英华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结合自身情况作了发言。



(摘自:雅昌艺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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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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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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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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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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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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