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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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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阅览:
352 次


第034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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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计划》详见附件)



(摘自: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深圳市加快打造人工智能先锋城市行动方案》

(《方案》详见附件)



(摘自: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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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

(《条例》详见附件)



(摘自:贵州大数据管理局)


4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标准建设“中国数谷”促进数据要素流通的实施意见》

(《意见》详见附件)



(摘自:杭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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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数据交易所定价服务指南》(1.0版本)正式发布

(《指南》详见附件)



(摘自:深圳数据交易所)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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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AI赋能产业焕新”取得积极进展,下一步计划从四方面推动

7月26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领导出席,介绍整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负责人方磊介绍了国资委“AI赋能产业焕新”工作成效与下一步计划,将从高价值场景、高质量数据集、智算中心和算力调度运营平台、大模型四个方面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在介绍整体情况时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大力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体系化布局,202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增速达到32%,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万亿元,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新赛道新优势加速形成。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宏志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AI赋能产业焕新”工作成效及下一步打算时,王宏志表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王宏志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国资央企在这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在算力、数据、大模型、场景应用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人工智能的发展,关键靠合作、靠生态,我们将同社会各界一道,在基础端、供给端、需求端、政策端共同发力,推动产业发展不断提质加速,更好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负责人方磊


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此前,国资委启动了“AI赋能产业焕新”的工作。目前工作成效怎么样?下一步有什么样的打算?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科技创新局负责人方磊表示,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发展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我们积极顺应形势,主动担当作为,把加快发展人工智能放在国资央企全局工作中统筹谋划,作为产业焕新行动和启航行动部署的主要方向,制定印发行动计划,组织召开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专题推进会,开展“AI+”专项行动,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上同步发力,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积极进展。


1.算力底座加速夯实。截至6月底,中央企业智能算力规模同比实现翻倍增长,在上海、呼和浩特等地建成万卡集群,算力平台初步实现多元异构算力调度,有效支撑千亿级及以上通用大模型训练迭代,自主可控能力逐步提升,为大规模应用落地提供了坚实支撑。

2.基础模型稳步建设。支持“九天”“星辰”等通用大模型强化技术攻关和生态培育,推进多模态大模型与跨模态图像生成能力追赶国内一线水平。持续推动大模型开放赋能,带动产业央企、民企、高校院所等共建行业模型。

3.应用场景加快构建。在新材料、通信、制造等领域打造超百个应用场景,电力、交通、石化等领域初步实现大模型应用,科研、生产、客服等方面降本增效明显。在物流、金融、医疗等领域初步构建一批高质量数据集,开发数据治理工具,逐步对外提供数据加工等增值服务。

4.产业带动持续加强。多家中央企业在第七届数字中国峰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会议上发布软件工厂、5G+AI新通话等标准产品,在智能网联汽车、能源化工等领域强化与华为、科大讯飞等民企合作,形成供需对接,联合打造行业大模型并推动落地,构建良好产业生态。


方磊指出,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加快推动以应用示范牵引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中央企业也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抢抓战略机遇,携手各方力量,加快成为智算资源的供给者、应用场景的转化者和产业生态的培育者。

一是深入挖掘高价值场景并全面开放,开展供需协同合作,形成一批行业应用示范标杆。

二是探索高质量数据集标准体系与建设路径,分批构建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三是有序推进智算中心和算力调度运营平台建设,做强智算能力供给,更好服务中小企业。

四是紧盯前沿提升基础大模型能力,完善大模型测评体系,探索建立一批产业发展共同体,加快推动对外赋能。



(摘自:“数据资产研讨”公众号)



2








国家数据局:打造数据“冷链”,培育壮大数据企业,做强做大数据产业

7月22日,国新办今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政策和规划司负责人栾婕、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发布会上表示,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壮大数据企业,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生态,打造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数据产业。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国家数据局:培育壮大数据企业打造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数据产业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将坚持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我们要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做强做大数据产业。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壮大数据企业,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生态,打造竞争有序、繁荣活跃的数据产业。我们要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务实开展互惠互利的数字经济合作,加强合作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数据治理规则制定,建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国家数据局: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刘烈宏表示,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出台我局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数据力量。


国家数据局:今年数博会定于8月28—30日在贵阳市举办

刘烈宏表示,今年数博会定于8月28—3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今年,数博会将以“数智共生:开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未来”为主题,重点举办专业展览,配套举办成果发布、行业交流活动、系列特色活动等。


今年,我们将更加突出专业性,将邀请相关国家部委发布一批高水平、有特色、影响大的行业研究报告、技术规范、典型案例等,其中国家数据局也将有一系列成果发布。本届数博会还将围绕数字经济新赛道、数据基础制度、数据赋能3个方向,聚焦产业发展、数据空间、国际合作、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数据流通、数字政务、数字乡村、算力协同、数据安全等主题开展行业交流活动,评选发布重磅领先科技成果。


国家数据局: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研究发展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


刘烈宏表示,我们将加快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布局,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在算力布局、网络传输、监测调度、算电协同、安全防护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研究发展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发布了承担数据标注基地建设任务的城市名单。研究制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部署开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打造安全可信流通利用环境。


国家数据局: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加快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数据基础设施等建设


刘烈宏表示,下一步,我们要先立后破,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抓好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制定,加快构建适应数据要素特征、符合市场规律、契合发展需要的基础制度。


国家数据局:把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作为工作主线

刘烈宏表示,国家数据局自去年10月份挂牌成立以来,坚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条主线”,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三个建设”的工作思路,推动数据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数据工作新局面。


国家数据局: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推动算力电力融合发展


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司长杜巍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以算力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


具体包括:

推动多源异构算力协同发展,促进各类新增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

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引导电信运营商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算网深度融合;

推动行业数据和算力协同,实现数据可信流通,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推动算力电力融合发展,强化枢纽节点与非枢纽节点的协同联动,支持绿电资源丰富的中西部非枢纽节点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

推动提升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安全防护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国家数据局:正在组织编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


杜巍表示,近期,国家数据局正在组织编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力争在当前情况下,说清楚数据基础设施的概念、发展愿景和建设目标,凝聚社会共识,明确建设方向,推动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当前,我们聚焦数据流通利用环节,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在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登记、统一接口要求,即统一基础设施底座的基础上,部署开展隐私计算、数据空间、区块链、数联网等多项技术路线试点,自上而下谋划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支持地方城市先行先试,以真实场景牵引技术进步,丰富解决方案供给,促进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主体的高效可信流通利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的要求,持续推进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国家数据局:抓紧起草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


国家数据局政策和规划司负责人栾婕表示,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把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列为重点工作,我们抓紧起草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目标就是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创造有利于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目前,各项文件正在加快完善中。


下一步,我们将落实三中全会关于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任务部署,按照成熟一项、发布一项的原则,推动文件出台,为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国家数据局:正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规范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国家数据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从几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方面,持续做好政务数据共享和公共数据开放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将授权运营作为共享开放的重要补充,重点解决好数据供给和使用管理权责不清、供数动力不足的问题。


主要的办法是,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厘清数据供给、使用、管理的权责义务,激发供数动力和市场创新活力。


我们正在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规范以及相应的信息披露机制,明确合规政策和管理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价格的指导和管理。


其中,对于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我们提倡有条件无偿使用。我们也将支持和配合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围绕部省协同、政企合作,联合相关部门、地区和经营主体开展伙伴行动,共同打造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良好生态。


国家数据局:正在研究制定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政策


张望表示,国家数据局高度重视数据产业的培育工作。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我们围绕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正在研究制定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


一方面,厘清数据产业的内涵和外延,面向市场需求,培育多元化的市场经营主体。

另一方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企业在资源汇聚、技术攻关、产品服务、流通交易、基础设施等方面加快发展。同时,用好政策工具,从投资政策、人才培养、产业集聚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安排。


刘烈宏局长发言全文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对数据工作的关心关注。上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国家数据局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在这个时点上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我们将向大家报告国家数据局贯彻三中全会的具体举措,推动国家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国家数据局自去年10月份挂牌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职能定位,坚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条主线”,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三个建设”的工作思路,推动数据工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数据工作新局面。


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我们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围绕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坚持系统谋划,注重加大政策供给,研究起草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公共数据与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多项制度和规则文件,着力将我国海量数据优势转化为国家竞争新优势。在推进过程中,一些地方加快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推进健全数据授权机制,加快完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加快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布局,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在算力布局、网络传输、监测调度、算电协同、安全防护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研究发展壮大数据标注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发布了承担数据标注基地建设任务的城市名单。研究制定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部署开展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打造安全可信流通利用环境。


我们着力提升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国家数据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发布首批20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挖掘并推广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同时,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机制改革,以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引领撬动各方数据的融合应用,大力推动企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地方数据管理部门也积极探索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建立数据利用的多应用场景和模式,更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在统筹“三个建设”方面,我们加速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印发《数字中国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清单》,部署今年重点任务,成功举办了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高水平举办各类活动470场,115万人次以多种形式参与峰会线下活动。全文发布了《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3年)》,系统总结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重要进展和工作成效。当前,我们正会同贵州方面紧锣密鼓筹备2024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希望各界多多关注、踊跃参与。


我们深化数字化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印发了《数字经济2024年工作要点》,持续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我们统筹谋划数字社会发展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还制定了《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共享数字红利,有力提升数字社会获得感。


我们加大力度推动数据领域国际合作,今年6月份在北京召开中国—新加坡数字政策对话机制首次会议,就数据跨境、人工智能等双方关注议题加强交流合作。落实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推进与14个共同签署“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北京宣言的国家开展政策交流和项目合作。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数据工作夯基垒台、提档加速的重要突破期。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出台我局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进一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统筹数字中国、数字经济和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数据力量。



(摘自:“数据要素X工作坊”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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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局“数字长沙”建设,长沙数字集团正式揭牌成立

7月26日上午,长沙数字集团揭牌成立,“数字长沙”建设布局迈出重要一步。


揭牌仪式上,长沙市国资委向数字集团授牌“长沙市国资国企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为长沙国资国企提供“云、网、安”等基础设施和通用软件应用服务,“数智化”赋能长沙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长沙市数据局向数字集团授牌“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中心”。该中心将联合数据要素生态合作伙伴,提供数据开发运营、数据资产入表服务、产业生态合作和数字人才培训等数据要素全链条运营服务。


“长沙市政务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上线,并进行首单签约,意味着全省第一条政务数据产品生产线率先投产。该平台旨在打造长沙市政务数据运营“总枢纽”,将通过对政务数据登记治理、生产加工、场景运营等,拉长增粗数字经济产业链,打通数据要素变现通道。平台首单签约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中信银行长沙分行等2家金融机构。


现场,数字集团还与长沙城发集团、轨道集团、交投集团、国控集团、燃气集团等5家长沙市属国企,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华为、高德等11家数字生态战略合作伙伴进行集中签约,为加快培育长沙数字经济新生态凝聚强大合力。


长沙数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宁介绍,长沙数字集团将充分释放长沙数据要素价值,力争到2035年,集团资产规模达60亿元,营收达10亿元,成为全国一流的数字产业服务商。


2023年底,根据长沙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部署,长沙数字集团应运而生,以数科集团、人才集团、长沙联交所、乐程信息、奇安星城等企业为主体组建。近年来,长沙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数字经济总量达5000亿元,跻身“数字经济新一线城市”。



(摘自:“长沙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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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国资国企科技创新和人才会议暨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推进会召开

为推动市属国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快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更好提升市属国企科技创新能力和数据要素价值,大力培养发展新质生产力,奋力推动广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7月25日上午,2024年广州国资国企科技创新和人才会议暨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推进会在市政府礼堂召开。


会议由广州市国资委主办,广州数科集团、广州人才集团、广州市国资国企创新战略联盟、广州国企人才发展联盟协办,市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部分高校、科研院所相关领导及签约代表,2023年度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获奖代表,数据资产领域专家100多人参加了会议。


构建“政策+联盟+基金”模式,鼓励支持市属国企科技创新


近年来,广州国资持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政策+联盟+基金”三位一体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发展。广州市国资委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从平台建设、激励考核、资本赋能、成果转化、人才机制等多个方面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市属国企年均研发投入保持增速15%,五年来研发投入累计超千亿。探索推动赋权改革,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对创新人才予以重点倾斜。在市国资委的统筹部署下,市属国企发起成立广州市国资国企创新战略联盟和广州国企人才发展联盟,以联盟带动国企协同创新、科技资源共享。成立2000亿元产投、创投母基金,发挥资本纽带优势和基金产业赋能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创新产业“新赛道”聚焦。


完善创新生态链,推动市属国企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集聚创新资源。市属国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在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上积蓄实力,累计组建技术和工程中心等各级研发机构793个,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60个;累计组建院士、博士后等工作站48个,科技人员达5万人;高新技术企业增至368家,专精特新企业增至250家,其中国家级22家,省级179家。科技企业平台数量在地市国资中位居前列。会上,市国资委对低轨卫星互联网研发基地建设与关键器件和终端研制等15个项目和14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予以授牌表彰。


发挥市属国企主体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属国企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3100余项;拥有专利授权超3.1万项,其中发明专利6500项,成果转化运用2万项,多项成果填补了国内技术和产业空白。广汽集团研发的纯电动垂直起降飞行汽车,已实现全球首飞;研发的超级快充、长续航硅负极电池搭载多款车型,让电动车充电像加油一样快速;埃安智能生态工厂被评为全球唯一新能源汽车“灯塔工厂”。广药集团拥有全国唯一的“国家犬类实验动物资源库”,组建广东省唯一一家聚焦传统中药创新发展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广州数科集团研发AiCoreSystem数据底座及“望道”大模型,结合北斗定位、通信监视技术优势,提供飞行管理、导航通信等保障服务,助力低空经济发展;研制“北斗三号高性能综合导航SOC芯片”,定位业内最低功耗。广州工控集团旗下广钢气体自主研发的“Super-N”系列超高纯制氮系统,在攻关电子气体“卡脖子”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南方宇航研制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和燃气轮机传动部件,为建设航天强国不懈奋斗。广州地铁集团研发自主化城轨CBTC信号系统成套技术装备,在智能化生产和应用方面国际领先。广州建筑集团研发“工程BIM+装配式全过程一体化技术”,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益。广州城投集团旗下白云科技研发的超高性能硅酮结构密封胶产品,打破国外垄断。广州水投集团研发的“城市供水管网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及应用”,攻克了供水管网水质安全世界性难题。珠实集团旗下苏交科研发的全棱镜反光膜产品,解决了我国高速交通建设棱镜反光膜材“卡脖子”问题。广州环投集团研发的机械炉排和高温高压焚烧技术,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州港集团“港口装卸设备全寿命周期一体化智能运维系统关键技术”等项目,荣获中国港口科学进步一等奖。越秀集团旗下皇上皇“传统特色肉制品现代化加工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岭南集团通过利用天敌防治面粉加工过程中粉斑螟虫类储粮害虫危害,填补业内储粮害虫生物防治技术的空白。


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着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深入实施“广聚英才”人才工程。召开广州国资系统高层次人才座谈会,把人才引进培养情况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发挥好广州人才集团、广州国企人才发展联盟招才引才作用,探索从全球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担任企业科研机构负责人。2023年以来,6人入选国家专项人才计划,7人入选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被评聘为全省首批首席技师,总数位于全省国资系统前列。组织市属国企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重点高校开展组团式专场引才,累计签约超千名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金融等专业优秀毕业生。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市国资委制定实施“广州国企人才十条”工作举措,实施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实施办法,设立支持引育创新人才资金奖励。广汽集团和广州地铁2个团队获评“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会议对34名国资系统高层次人才和9个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进行了授牌表彰,并授予华南理工大学等9所高校国企优秀人才培养基地。


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应用“最后一公里”


会上,广州市国资委分别与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和生物岛实验室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广汽集团、广药集团、广州工控集团等市属国企分别与中山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签订了10个科技攻关项目。


未来市国资国企将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推进广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高地,充分结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基础研究深厚、学科交叉融合和高层次科技人才集聚的优势,发挥国有企业“产业链+资本链”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国有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科技载体、科研人才、科技资本等各项科技主体之间的互通共赢、协同发展,建立起企校协同科技创新机制。


会上,广州市国资委发布了市属国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这次发布的“揭榜挂帅”项目共有28个,涉及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领域。接下来,广州市属国企将利用场景资源,加强与各类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形成“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市场阅卷”机制,推动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产业链上的融合。


会议还就数据资产入表进行了专题学习,并要求市属企业加强数据资源盘点、整理、清洗、确权、分析和利用,夯实数据资产入表基础,深度挖潜数据资源,加快数据资源资产化进程,大力推进数据资源化、产品化、价值化,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广州数字经济发展贡献国企力量。



(摘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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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谷设立全国首家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

日前,光谷获批设立全国首个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工作站,将以全国唯一一家知识产权交易所——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为主体,以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及金融等为核心,服务全省数据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建设。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2023年12月,湖北省获批成为国家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光谷作为主力军和先锋队,一直先行先试,在知识产权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做了大量实践与探索。


此次设立数据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工作站,将自建区块链存证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安全保密及可溯源等特性,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快捷的知识产权存证服务。同时,打造数据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探索公共数据资产运营模式,聚焦科创型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效开展,探索数据知识产权证券化、保险等服务。


此外,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还将联动省内各市、州子平台,共同为数据知识产权价值转化提供先行先试经验,最终形成覆盖全省的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体系,力争实现数据知识产权有效确权、交易运营市场持续活跃、投融资渠道不断畅通、高端人才层出不穷四大目标。


近年来,光谷知识产权工作长足发展,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已近120件,相继获批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首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始终位列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第一方阵,数据知识产权服务作为新质生产力要素资源,将成为赋能光谷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之一。



(摘自:“中国光谷”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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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数”成金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厦门市发布一系列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果

7月26日,一系列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果亮相厦门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果发布会,充分展现厦门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的创新实践,为全国数据要素改革探索可复制的经验。


7月26日,厦门数据港产业基地和厦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心正式揭牌,首批数据港产业基地入驻企业和公共数据二级开发主体在现场签约。据悉,厦门数据港产业基地将招引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型企业,搭建数据要素市场产业链,推进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作为省内首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心,厦门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心将建设安全可信的环境,推进安全、合规、高效开展公共数据、非公共数据深化融合开发。


促进政企数据融合应用

高质量推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

是建设厦门数据港的重要举措


会上,厦门市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正式发布,现场同步发布首批22个开发数据目录。市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厦门大数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秦洪介绍,厦门市公共数据融合开发平台将提供丰富可靠的融合开发数据资源、高效通达的场景建设中枢和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空间。


会上,厦门市信息中心向海迈科技颁发全省首张建设信息化领域数据资产登记证书。此次登记的数据资产为“海易招数链宝”,是依托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海量招投标交易、行业公开等数据,开发的一站式招标投标解决方案相关数据产品。海迈科技将基于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开展数据资产化、数据交易等活动。


当前,数据已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会上,2024年厦门市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正式启动。大赛聚焦“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两个重点领域,分别设立赛道,面向全国各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发者征集相关算法模型与创新应用解决方案。现场,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分享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案例——数据驱动的智慧保险应用。


“穿针引线”服务高质量发展

去年全市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00亿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锚定加快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改革目标,厦门不仅通过搭平台、建系统等在“硬”的设施建设上发力,还在标准规范、体制机制等“软”的制度设计上开展一系列创新做法。


近年来,我市数据基础制度逐步健全

出台《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


市数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朱及介绍,以《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为统领,厦门市数据要素市场已初步形成“六个一”的基础框架:出台“一揽子制度”,构建适应发展需要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设立“一个运营中心”,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建设“一个交易平台”,打造“所商分离”的数据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培育“一批第三方服务机构”,构建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服务生态;设立“一个登记中心”,构建“三权分置”数据资产登记体系;打造“一个产业基地”,建设高品质数据产业承载空间。


会上,市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陈海涛对《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厦门市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厦门市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实施方案》等七项重要制度成果进行解读。


以数据要素“穿针引线”

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厦门市数据资源底座不断夯实,数据应用场景日益丰富,打造了“一网统管”平台、“多规合一”平台、“个人信用白鹭分”、“工程信易贷”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应用场景。数据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公共智能算力规模达516P并持续扩大。数字经济持续高速发展,2023年我市数字经济规模超过5000亿元。



(摘自:“厦门数据管理与政务服务”公众号)







跨境动态










1








完善数据跨境流动治理的中国方案

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流动日益频繁,正在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全球竞争的新赛道。为发展数字经济并保障数据安全,世界各国都在加紧构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体系,这对我国同样意义重大。因此,有必要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高度,做好数据跨境流动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不断优化我国数据治理体系,并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协同共治的数据跨境流动全球治理体系。


统筹数据出境安全与数字贸易发展数字贸易与数据安全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2024年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在坚持数据出境安全原则的同时,对数据出境监管予以适度松绑,创造性地设置了便利数据流动的多项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数据跨境流动治理的中国方案。在统筹数据出境安全与数字贸易发展方面,我国的制度创新体现如下。



(摘自:“浦东发布”公众号)



2








香港数字政策办公室成立

7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财政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保险业监管局行政总监张云正一行赴北京金控集团调研座谈。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围绕多元化数据板块汇聚、数据流通交易系统建设、数据资产价值化流程生态、数据跨境创新探索等工作汇报了业务发展总体情况,并就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字经济金融创新等工作进行重点汇报。北京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全面介绍了业务的战略定位、运营模式和前期成果,提出了合作建议。


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团对北京金控集团在数字经济发展、京港金融合作等领域的改革创新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积极欢迎北京金控集团在港拓展业务。双方就下一步合作进行了充分座谈交流,将尽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服务贸易和人工智能领域开放创新,全面深化京港两地数字经济和金融投资合作。



(摘自:“北京大数据交易所”)





行业技术发展动态









算力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时提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新质生产力强调了数字技术革命引致的生产力跃迁的时代内涵。数字时代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数字技术、数字基建、数字硬件、数字服务在全产业数字化发展中的充分应用,关键的影响因素之一是数字时代的计算能力,即算力。202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明确界定了算力的概念,即算力是集信息计算力、网络运载力、数据存储力于一体的新型生产力。


当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算力领跑国家之一,2023年算力总规模达到414.1EFLOPS,算力指数水平排名全球第二。伴随数字技术在经济活动中的深度渗透,算力支持经济发展动能在不断凸显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现实难题。厘清算力支持经济发展的难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建议,是提升新质生产力、助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议题。


充分认识算力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算力是数字技术发展的底层驱动力。现阶段,数字技术表现出快速迭代创新、行业广泛渗透两个特征。算力是加速数字技术创新、促进数字技术深度应用的主要驱动力。由算力驱动的数字技术在行业中的深度应用成为提升数字经济时代下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

第一,数字技术创新和迭代持续提速,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模型等新型数字技术应用不断涌现,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能力的根基是强大的算力。以由OpenAI提出、目前各行业应用较为广泛的GPT模型为例,该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在2018~2020年实现了三次迭代,训练模型所需要的算力从57000PFLOPS增长到310000EFLOPS,对算力需求的年均增长率约为705.9%。第二,数字技术广泛渗透于经济活动。据悉,2022年我国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数字经济渗透率分别增长至10.5%、24.0%、44.7%,2016年以来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2%、5.9%、7.1%。第三,数字技术使得经济活动产生了以数据为载体,通过传统生产要素数字化、数字技术应用两种途径所形成的新型生产要素。数据样本的收集、处理与分析同样需要强大的算力支持,这样才能充分释放数据的生产要素属性,为生产技术改进、数字技术迭代升级、资源分配重组等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算力是新型投资流向的重要引导力。算力领域的资本投资指硬件设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软件服务开发与租赁、半导体产业投资等一系列与算力形成和使用相关的综合投资。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将引导资本向算力领域快速流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型投资增长潜力。第一,算力需求增长推动资本在算力硬件、技术等方面的投资增长。以算力硬件服务器市场规模为例,2022年我国整体服务器市场规模达到了270亿美元,保持6.9%的年增长率,市场份额占据全球第二。从新兴技术应用领域支出来看,2022年我国人工智能技术支出同比增长17.9%,大数据支出同比增长27.4%,物联网支出同比增长23.5%,区块链支出同比增长62.0%,机器人支出同比增长31.8%。算力概念股票在2023年也获得高度关注,相关企业实现了显著的业绩增长,部分算力相关企业扭亏为盈。第二,当前算力需求引导的资本投资带来的经济收益仍处于高位,对资本具有充足的吸引力。以IT支出进行估算的算力投资反映在GDP方面的投入产出比为1∶29,即每在IT支出方面增加1美元可以拉动29美元GDP产出,间接映射出全球国家算力资本带来的经济效应。


算力成为产业变革的源动力。以全球视野审视产业发展变革,世界主要国家都在朝着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新质生产力方向发力。算力是充分发挥数字技术核心能力的底层驱动力,更是产业变革的源动力。为适应全球产业的激烈竞争,各类产业的算力水平整体呈现上升趋势,算力在不同产业中的渗透率逐渐增加,为产业变革带来新的发展潜力。第一,算力需求正在加速向制造业、金融业等多行业、多领域渗透,成为产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剂。在算力的加持下,产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数字技术生产力能够在挖掘数据要素价值、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生产技术改进以及产业间融合发展等多方面充分释放。第二,作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重要底层支撑,算力供给体系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数字产业上下游产业链的迅速发展。以互联网行业为例,在算力加持下涌现出了一批以提供云计算、区块链技术、数据画像算法识别、大数据实时定位等高性能算力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数字企业,满足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算力软件服务方面的需求,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算力支持经济发展的现实难题


算力产业不成熟,应用程度受限。从行业整体的算力应用程度来看,当前算力在某些高科技领域已得到一定应用,但是算力应用的整体普及程度仍然表现出低水平、低质量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产业生态不完善、技术门槛较高、应用领域受限三个方面。第一,算力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的生态系统,包括软硬件供应商、应用开发商、服务提供商等多个环节的协同发展。目前,算力产业生态体系尚未完全成熟,产业链各环节发展不平衡,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算力支持其他领域的应用推广困难。第二,算力的应用需要一定的技术门槛,包括硬件设施、软件平台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技术门槛的限制使得算力的应用范围局限在少数具备强大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大企业,许多中小型企业难以承担高昂的技术投入和维护成本。第三,传统行业对算力的认知不足,算力应用面临着相应的技术储备缺乏、应用场景尚不清晰等多方面挑战。例如,在农业、制造业等行业中的数字化转型尚未完成,利用算力进行数据分析、智能化改造等尚处于不成熟阶段,无法充分发挥算力的潜在价值。


算力投资不均衡,回报周期较长。第一,算力投资集中于少数领域。当前,算力投资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领域,对于其他潜在应用领域的投资力度相对不足。投资的不均衡导致了算力发展在一些新兴领域表现突出,但在传统行业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较慢,尚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算力发展格局。此外,投资集中所产生的羊群效应会在一定程度上带来投资过热,造成资源堆积和冗余,影响算力的边际投资回报。第二,企业间对于算力投资的差异较为显著。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和科研机构对算力的投资能力有限,形成了算力资源分配的不均衡,将导致算力的普及率和应用广度受限。第三,算力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对于算力投资的相关项目,尤其是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的项目,算力投资的回报周期较长,伴随的投资风险较高,会显著影响资本对算力产业及其他相关产业的投资预期。


算力供需不平衡,区域差异显著。当前,我国区域算力分布呈现明显的“东高西低”分布特征,算力供需矛盾区域化特征显著。以区域算力硬件设备出货量为例,2022年我国各区域算力服务器硬件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其中京津冀地区的服务器出货量最高并且算力需求增速最快,估计至2026年算力需求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0.2%;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的算力需求稳中有进,而西部地区则保持相对平稳。东部地区的高算力需求促使算力基础设施、专业人才等多方面的需求增加,但也面临着土地、环境等限制算力供给的问题;西部地区在环境、土地、气候等方面有利于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但算力产业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吸引人才、资本流向当地。


算力支持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提升算力应用程度。一是提升企业算力应用意识,尤其是针对中小企业应通过示范案例,展示算力应用场景和实际效果,激发企业对算力的兴趣和应用意愿。二是推动跨行业算力应用合作,促进算力在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传统行业中的应用,通过建立跨行业合作平台,鼓励行业间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


优化算力投资结构。建议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算力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金融机构需平衡投资领域,加大对传统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投资力度,通过设定专项基金、专项融资通道和优惠贷款等形式,降低算力资源获取门槛;同时,建立相应的风险评估和应用效果评估体系,对算力投资进行科学评估,确保投资资金的高效利用,避免非理性投资和投机行为。


平衡算力区域布局。一方面,把握“东数西算”工程机遇,推动算力投资、算力基础设施区域协调。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国家围绕数据中心与算力空间布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东数西算”国家工程为核心,提出了多层次、一体化、区域协同的数据中心布局方式。伴随“东数西算”工程在全国开展,以算力枢纽节点为中心的项目不断落地,将进一步平衡区域间的算力投资和算力基础设施,缓解算力供需区域差异。另一方面,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算力产业在不同区域的陆续落地将会带来更大规模的人才需求,各地区应把握机会,通过配套政策吸引高水平算力人才,缓解区域间人才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算力已成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充分展示了其在技术创新、投资引导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然而,算力产业仍面临应用不成熟、投资不均衡和区域差异显著等现实难题。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协同努力,将推动算力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实现数字经济的全面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摘自:“中国金融杂志”公众号)




机构动态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参与主办录音制品版权保护研讨会


7月23日,由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所属中传悦众(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共同发起的录音制品版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福建、湖北、江苏等10个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会议围绕完善录音制品版权相关法律法规、解决录音制品传播市场上存在的某些拒不付酬及收费难现象,以及录音制品传播市场侵犯获酬权行为的鉴定措施和处罚标准、代表性案例等进行了分享、交流和探讨。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近年来积极参与版权保护工作,由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打造,中传悦众(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中国文化传媒新文创(IP)平台在知识产权溯源、确权、保护领域进行了很多探索。2024年6月,中传悦众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录音制品知识产权保护展开全范围全方位的深入合作。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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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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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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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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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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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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