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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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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4日
阅览:
172 次




第062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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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1








省数据局、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培育壮大数据企业行动方案(2025-2027年)》

(《方案》详见附件)



(摘自:江苏省数据局)


2







河南发布《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详见附件)



(摘自: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3







《河南省2025年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要点》发布

(《要点》详见附件)



(摘自: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1








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经验——央企篇

4月2日下午,国家数据局举办“数据价值化 我们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中央企业在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龚永恒,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俞进,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席科学家丁涛,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黄智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杜乐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数据局新闻发言人、综合司副司长高波主持发布会。


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荣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突出强调要“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我国拥有超过1.8亿经营主体,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主阵场”,必须要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去年12月,国家数据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实施《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广泛欢迎。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反映,在推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路径和具体方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困惑。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到了部分央企代表,向大家介绍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经验做法。下面,我简要介绍相关情况,与大家做交流。


一是激发企业“供数”动力和“用数”活力。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源越来越多,这些数据蕴含的价值潜力巨大,企业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日益增强。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测算,数据流动对各行业利润增长的平均促进率在10%左右,在数字平台、金融业等行业领域可达32%。我们鼓励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开发和利用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我们支持企业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数据“授权使用、分享收益”的新模式,让各方主体在创造数据价值的同时,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回报,推动更多优质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培育充满活力、繁荣发展的数据产业生态。 


二是发挥中央企业的带头作用。我们在《意见》中提出,要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加快构建国资央企大数据体系,赋能产业转型升级。我们正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推动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创新,强化数据赋能现代公司治理和数字化转型。引导中央企业数字科技公司加强行业数据资源整合,扩大行业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我们将在能源电力、交通物流、卫星遥感、新材料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动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和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企业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和协同利用,支撑行业供需匹配、竞争调节、协同创新、市场拓展。引导中央企业在数据价值挖掘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数据资产入表。


三是打造更多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标杆。推进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既是要加速释放国有企业的数据资源价值,也是要推动国有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中央企业积极探索数据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带头打造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标杆。国家能源集团创新数据管理体系化建设,打通“能源数据血脉”。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围绕“数据要素×绿色低碳”,以数据赋能企业绿色发展。中国电信集团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在数据赋能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开拓了新做法。中国电科、中国海油分别在数据赋能科技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协同各有关部门、各地方,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激发企业用数创新活力,加快释放数据资源价值。



(摘自:“产业前瞻”公众号)


2








央企“人工智能+”怎么干?国资委最新部署

3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人工智能+”媒体通气会。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加力;将积极引导中央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产投结合、以投促产,持续壮大发展人工智能的长期资本、战略资本、耐心资本。


全方位提升央企在人工智能领域能力


该负责人透露,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央企紧盯发展态势、服务国家战略,全力当好国家智算基础设施的重要供给者、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重要破题者、产业体系化布局的重要组织者,着力提升中央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全方位的能力,在应用、算力、数据、模型等人工智能产业重点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据介绍,在场景应用方面,中央企业在工业制造、能源电力、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行业、超500个场景布局应用人工智能;通过搭建合作平台、加大采购力度等方式,强化与各类企业合作。


在智算基建方面,打造了“息壤”“云骁”“慧聚”等央企算力平台,面向社会开放公益性算力基础服务。


在数据共建方面,在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绿色低碳、工业制造、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已经汇聚一批高质量数据集,参与多个数据标注基地建设。


在模型研发方面,推动运营商自研安全可信基础大模型,中国移动“九天”、中国电信“星辰”、中国联通“元景”等千亿级大模型具备全模态、复杂推理及智能体应用等能力。


央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加力


“中央企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将进一步提速加力。”上述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认为,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继续深化“AI+”专项行动,更加突出应用领航,强化深度赋能,瞄准战略意义强、经济收益高、民生关联紧的高价值场景,强化行业协同、扩大开放合作,加大布局力度,更好服务千行百业。


更加突出数据赋能。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分批构建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提升通用数据集质量和多样性以服务大模型训练,持续参与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开放,突破数据难题,做强做优数据产业。


更加突出智算筑基,夯实算力基座,为技术突破、应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将积极引导中央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产投结合、以投促产,持续壮大发展人工智能的长期资本、战略资本、耐心资本,优化人才引育,建立更加符合行业特点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发挥需求规模大、产业配套全、应用场景多的优势,聚焦关键领域加快掌握“根技术”,深化与各方协同合作,为加快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三大运营商加快布局


会上,三大运营商、国家电网、中国中车相关负责人分享了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新进展。


“未来,中国移动将以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加快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和普惠泛在。”中国移动副总经理程建军表示。


中国电信副总经理黄智勇表示,中国电信体系化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正在打造并不断完善1个智算云底座、1个通用大模型底座、1个数据底座,以及M个内部大模型和N个行业大模型。


中国联通副总经理郝立谦表示,下一步,中国联通将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将元景大模型打造为产业数智化升级的智能引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数字中国建设奉献联通力量。


人工智能重构传统产业范式


中国中车副总裁刘可安表示,中国中车围绕业务全流程、管理全覆盖、客户全周期、产业全领域、行业全生态,端到端贯穿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构建“五高五全”的中车“斫轮”行业大模型体系。聚焦制造业核心价值流,重点打造“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等制造业核心流程场景,构建工业人工智能赋能平台,加快先行先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国家电网副总经理陈国平表示,去年12月,公司建成并正式发布首个千亿级多模态行业大模型等。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将继续深入落实国家“人工智能+”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在新型电力系统融合应用,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摘自:“中国证券报”公众号)



3








国家数据局正式发布第二批20个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

3月29日,国家数据局正式发布《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其中对数据产权、数据产权登记、衍生数据、企业数据、数据交易机构、数据产业、数据标注产业、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等20个数据领域常用名词作了官方释义。


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二批(20个)


1.数据产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数据享有的财产性权利,包括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等。


2.数据产权登记,是指数据产权登记机构按照统一的规则对数据的来源、描述、内容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审核,记载数据权利归属等信息,并出具登记凭证的行为。


3.数据持有权,是指权利人自行持有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合法获取的数据的权利。旨在防范他人非法违规窃取、篡改、泄露或者破坏持有权人持有的数据。


4.数据使用权,是指权利人通过加工、聚合、分析等方式,将数据用于优化生产经营、提供社会服务、形成衍生数据等的权利。一般来说,使用权是权利人在不对外提供数据的前提下,将数据用于内部使用的权利。


5.数据经营权,是指权利人通过转让、许可、出资或者设立担保等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对外提供数据的权利。


6.衍生数据,是指数据处理者对其享有使用权的数据,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通过利用专业知识加工、建模分析、关键信息提取等方式实现数据内容、形式、结构等实质改变,从而显著提升数据价值,形成的数据。


7.企业数据,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


8.数据交易机构,是指为数据供方、需方提供数据交易服务的专业机构。


9.数据场内交易,是指数据供方、需方通过数据交易机构达成数据交易的行为。


10.。数据场外交易,是指数据供方、需方不通过数据交易机构达成数据交易的行为。


11.数据交易撮合,是指帮助数据供方、需方达成数据交易的行为。


12.数据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是指为促进数据交易活动合规高效开展,提供数据集成、质量评价、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调解、风险评估、人才培训、咨询服务等第三方服务的专业化组织。


13.数据产业,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


14.数据标注产业,是指对数据进行筛选、清洗、分类、注释、标记和质量检验等加工处理的新兴产业。


15.数字产业集群,是指以数据要素驱动、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平台支撑、产业融通发展、集群生态共建为主要特征的产业组织新形态。


16.可信数据空间,是指基于共识规则,联接多方主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共用的一种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是数据要素价值共创的应用生态,是支撑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重要载体。可信数据空间须具备数据可信管控、资源交互、价值共创三类核心能力。


17.数据使用控制,是指在数据的传输、存储、使用和销毁环节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控制,如通过智能合约技术,将数据权益主体的数据使用控制意愿转化为可机读处理的智能合约条款,解决数据可控的前置性问题,实现对数据资产使用的时间、地点、主体、行为和客体等因素的控制。


18.数据基础设施,是从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的角度出发,面向社会提供数据采集、汇聚、传输、加工、流通、利用、运营、安全服务的一类新型基础设施,是集成硬件、软件、模型算法、标准规范、机制设计等在内的有机整体。


19.算力调度,本质是计算任务调度,是基于用户业务需求匹配算力资源,将业务、数据、应用调度至匹配的算力资源池进行计算,实现计算资源合理利用。


20.算力池化,是指通过算力虚拟化和应用容器化等关键技术,对各类异构、异地的算力资源与设备进行统一注册和管理,实现对大规模集群内计算资源的按需申请与使用。


数据领域常用名词解释第一批(40个)




  1. 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在不同视角下被称为原始数据、衍生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和服务、数据资产、数据要素等。




2.原始数据,是指初次产生或源头收集的、未经加工处理的数据。


3.数据资源,是指具有价值创造潜力的数据的总称,通常指以电子化形式记录和保存、可机器读取、可供社会化再利用的数据集合。


4.数据要素,是指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参与价值创造的数据资源。


5.数据产品和服务,是指基于数据加工形成的,可满足特定需求的数据加工品和数据服务。


6.数据资产,是指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的数据资源


7.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配置数据这一新型生产要素,旨在建立一个更加开放、安全和高效的数据流通环境,不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8.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9.数据处理者,是指在数据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的个人或者组织。


10.受托数据处理者,是指接受他人委托处理数据的个人或者组织。


11.数据流通,是指数据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的过程,包括数据开放、共享、交易、交换等。


12.数据交易,是指数据供方和需方之间进行的,以特定形态数据为标的,以货币或者其他等价物作为对价的交易行为。


13.数据治理,是指提升数据的质量、安全、合规性,推动数据有效利用的过程,包含组织数据治理、行业数据治理、社会数据治理等。


14.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15.公共数据,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数据。


16.数字产业化,是指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向数字产品、数字服务转化,数据向资源、要素转化,形成数字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过程。


17.产业数字化,是指传统的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通过应用数字技术、采集融合数据、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提升业务运行效率,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进而重构思维认知,整体性重塑组织管理模式,系统性变革生产运营流程,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过程。


18.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指围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通过协同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和数字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持续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和国际合作水平,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的数字经济发展新阶段。


19.数字消费,是指数字技术、应用支撑形成的消费活动和消费方式,既包括对数智化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也包括消费内容、消费渠道、消费环境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还包括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消费新模式。


20.产业互联网,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数据要素推动全产业链数据融通,赋能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推动业务流程、组织架构、生产方式等重组变革,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产业降本增效与高质量发展,进而形成新的产业协作、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体系。


21.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是指城市以全面深化数据融通和开发利用为主线,综合利用数字技术和制度创新工具,实现技术架构重塑、城市管理流程变革和产城深度融合,促进数字化转型全领域增效、支撑能力全方位增强、转型生态全过程优化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22.“东数西算”工程,是把东部地区经济活动产生的数据和需求放到西部地区计算和处理,对数据中心在布局、网络、电力、能耗、算力、数据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的重大工程,比如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推理、机器学习等业务场景,可以通过“东数西算”的方式让东部业务向西部风光水电丰富的区域迁移,实现东西部协同发展。加快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将有效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23.高速数据网,是指面向数据流通利用场景,依托网络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技术,提供弹性带宽、安全可靠、传输高效的数据传输服务。


24.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载体,促进全国范围内各类算力资源高比例、大规模一体化调度运营的数字基础设施。作为“东数西算”工程的2.0版本,具有集约化、一体化、协同化、价值化四个典型特征。


25.元数据,是定义和描述特定数据的数据,它提供了关于数据的结构、特征和关系的信息,有助于组织、查找、理解、管理数据。


26.结构化数据,是指一种数据表示形式,按此种形式,由数据元素汇集而成的每个记录的结构都是一致的,并且可以使用关系模型予以有效描述。


27.半结构化数据,是指不符合关系型数据库或其他数据表的形式关联起来的数据模型结构,但包含相关标记,用来分隔语义元素以及对记录和字段进行分层的一种数据化结构形式。


28.非结构化数据,是指不具有预定义模型或未以预定义方式组织的数据。


29.数据分析,是指通过特定的技术和方法,对数据进行整理、研究、推理和概括总结,从数据中提取有用信息、发现规律、形成结论的过程。


30.数据挖掘,是数据分析的一种手段,是通过统计分析、机器学习、模式识别、专家系统等技术,挖掘出隐藏在数据中的信息或者价值的过程。


31.数据可视化,是指通过统计图表、图形、地图等图形化手段,将数据中包含的有用信息清晰有效地传达出来,以便于数据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数据。


32.数据仓库,是指在数据准备之后用于永久性存储数据的数据库。


33.数据湖,是指一种高度可扩展的数据存储架构,它专门用于存储大量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来自各种来源并以不同的格式存在,包括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


34.湖仓一体,是指一种新型的开放式的存储架构,打通了数据仓库和数据湖,将数据仓库的高性能及管理能力与数据湖的灵活性融合起来,底层支持多种数据类型并存,能实现数据间的相互共享,上层可以通过统一封装的接口进行访问,可同时支持实时查询和分析。


35.隐私保护计算,是指在保证数据提供方不泄露原始数据的前提下,对数据进行分析计算的一类信息技术,保障数据在产生、存储、计算、应用、销毁等数据流转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可用不可见”。隐私保护计算的常用技术方案有安全多方计算、联邦学习、可信执行环境、密态计算等。常用的底层技术有混淆电路、不经意传输、秘密分享、同态加密等。


36.安全多方计算,是指在一个分布式网络中,多个参与实体各自持有秘密数据,各方希望以这些数据为输入共同完成对某函数的计算,而要求每个参与实体除计算结果、预期可公开的信息外均不能得到其他参与实体的任何输入信息。主要研究针对无可信第三方情况下,安全地进行多方协同的计算问题。


37.联邦学习,是指一种多个参与方在保证各自原始私有数据不出数据方定义的可信域的前提下,以保护隐私数据的方式交换中间计算结果,从而协作完成某项机器学习任务的模式。


38.可信执行环境,是指基于硬件级隔离及安全启动机制,为确保安全敏感应用相关数据和代码的机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目标构建的一种软件运行环境。


39.密态计算,是指通过综合利用密码学、可信硬件和系统安全相关技术,实现计算过程数据可用不可见,计算结果能够保持密态化,以支持构建复杂组合计算,实现计算全链路保障,防止数据泄漏和滥用。


40.区块链,是分布式网络、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集成的新型数据库软件,具有多中心化、共识可信、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主要用于解决数据流通过程中的信任和安全问题。



(摘自:“数据资产管理大讲堂”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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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到中国石油调研

3月26日上午,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到中国石油调研昆仑大模型和石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情况,与中国石油、中国移动、华为、科大讯飞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刘烈宏指出,中国石油昆仑大模型在油气产业链研发应用成果值得肯定,中国石油打造创新联合体、坚持场景驱动等典型做法值得借鉴。希望中国石油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加快推动行业大模型应用,进一步提高石油行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数字中国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冰,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负责同志,国家数据局相关司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摘自:“国家数据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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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调研百度智能云海口数据标注基地 聚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3月26日下午,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一行莅临百度智能云(海口)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基地调研,深入了解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及产业应用实践。海口市副市长冯勇、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黄鹏陪同调研,百度智能云政务行业解决方案总监高祥银、百度智能云标注基地区域负责人肖梦珂全程接待并讲解。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百度智能云海口数据标注基地展厅,通过数字化展陈系统,直观了解基地在数据标注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力、行业解决方案及社会价值。陈荣辉副局长对基地规模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数据标注流程表示肯定,并重点关注了数据要素流通机制创新、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议题。


在数据标注作业区,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标注团队的工作场景。高祥银总监介绍,百度智能云依托海口基地构建了"采-存-治-用-管"全链路数据服务体系,通过AI辅助标注工具将效率进行大幅提升,已支撑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能制造等多领域应用场景落地。陈荣辉副局长与一线标注人员亲切交流,询问技术难点与职业发展路径,强调"数据标注是释放数据价值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持续强化技术赋能与人才培养"。


调研组指出:“海南自贸港具备制度创新与数字产业融合的先天优势,百度智能云海口基地的探索实践,为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提供了重要参考。”调研组建议深化政企合作,共同探索数据资产登记、数据交易合规等创新机制,推动数据从“资源”向“资产”转化。


此次调研标志着国家数据局与海南在数据要素领域合作的深化。未来,百度智能云将持续发挥技术、生态优势,携手政府及合作伙伴,共同探索数据要素价值释放新路径,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摘自:“海口数字科技创新平台”公众号)




6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以来,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持续组织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标准规范,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正面典型示范引领,督促指导个人信息处理者不断提升合规水平,取得了积极治理成效。2025年,中央网信办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入治理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相关部门将围绕以下重点问题开展系列专项行动:


1.App(含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App(含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未按照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处理个人信息,无相关功能或未使用相关功能时调用位置、媒体文件、通讯录、设备等非必要权限或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未提供个人信息相关投诉渠道,未提供有效的更正删除个人信息及注销账号功能,提供个性化信息推送等功能但未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以及开屏等场景频繁“意外”跳转广告页面等问题开展治理。


2.SDK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SDK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未按照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或与App明确的规则处理个人信息,未使用SDK相关功能时调用位置、媒体文件、通讯录、设备等非必要权限或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未提供个人信息相关投诉渠道,提供个性化信息推送等功能但未向App提供停止收集个人信息或关闭该功能的选项等问题开展治理。


3.智能终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穿戴产品,智能音箱、智能门锁、智能摄像头等家居产品,智能平板、智能学习机等学习终端,未提供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高频次、高精度、长时段超范围收集非必要个人信息,以及相关功能开启后需在后台持续收集个人信息或者需在云端计算和分析的,但未向用户进行显著提示等问题开展治理。


4.公共场所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人脸识别信息。聚焦交通运输、住宿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物流商贸、休闲娱乐等公共场所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但未履行单独或书面告知同意等法律义务,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未采取加密等严格保护措施,以及未依法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问题开展治理。


5.线下消费场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聚焦自动售卖、扫码点餐、出行乘车、入场停车、商超支付、扫码充电、房屋租赁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强制关注公众号、强制注册会员,强制收集非必要的手机号、生日、性别等信息,物业前台收集个人信息用于用户授权以外的目的,未经同意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以及上述场景中个人信息处理者未尽有效保护义务造成泄露等问题开展治理。


6.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案件。聚焦网络借贷、求职招聘、出行购票、教育、医疗、旅游住宿等领域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暗网电报等境外渠道以及境内渠道违规售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个人信息泄露或被攻击窃取等违法犯罪案件开展治理。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有序推进系列专项行动中的各项任务,集中治理各类典型违法违规问题,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理;同时,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重点治理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特此公告。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28日



(摘自:“网信中国”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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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上线

3月26日下午,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一行莅临百度智能云(海口)人工智能基础数据产业基地调研,深入了解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及产业应用实践。海口市副市长冯勇、海南省发改委副主任黄鹏陪同调研,百度智能云政务行业解决方案总监高祥银、百度智能云标注基地区域负责人肖梦珂全程接待并讲解。


调研组首先参观了百度智能云海口数据标注基地展厅,通过数字化展陈系统,直观了解基地在数据标注领域的核心技术能力、行业解决方案及社会价值。陈荣辉副局长对基地规模化、专业化、智能化的数据标注流程表示肯定,并重点关注


7、全国首个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上线


3月26日,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上线暨授权运营生态孵化中心揭牌活动在南京举行。作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江苏率先在国家统一平台登记首批公共数据资源,同步构建全省统一的数据流通枢纽与产业生态引擎,成为全国首个省市一体化数据流通枢纽。


这一平台的启用,标志着江苏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迈出关键一步,是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路径,为全国数据赋能实体经济探索出“江苏方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新忠,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省数据局局长沈剑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等单位领导和全省13个设区市数据局、数据中心、数据集团主要负责人以及多家数商代表出席本次活动。


全国首个,上线省市一体化数据流通枢纽


近年来,江苏汇聚起海量的高质量公共数据。


仅2024年,省公共数据平台就新增汇聚数据556.77亿条,治理后形成标准数据315.72亿条。省公共数据平台日均交换数据3.32亿条次,向社会开放数据1.69亿条,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加速构建,数字场景日益丰富。


作为全国首个省市一体化数据流通枢纽,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秉持“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理念,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与合规应用。


作为该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方,江苏省数据集团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个平台、一套规则”的要求,建立健全“两级主体、分级授权”的运营机制,完善数据资源应用规程、数据产品开发规范等配套政策,发布授权运营数据目录,着力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


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新忠表示,平台要坚持建章立制筑基,以健全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注重聚数用数,以平台赋能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繁荣营造生态,以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秉持公共数据取之于公、用之于公,将高效释放公共数据要素价值、全方位赋能千行百业发展作为授权运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江苏省数据局局长沈剑荣强调,从供数、开发主体、价格等维度推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核心目标是破解数据供给与需求间的“堵点”,通过公益共享和市场配置“双轮驱动”,既保障民生领域免费用数,又激活产业用数市场活力。


据悉,为确保授权运营“有数据可供、有海量数据可供、有高价值数据可供”,江苏将开展公共数据攻坚三年行动,构建全省公共数据“一本账”,全面梳理形成高价值数据清单,强化集中规范供数,从源头上保障公共数据有效供给。沈剑荣表示,江苏将一次性打开“正门”,“旁门”“后门”全关上,确保全省公共数据资源以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式高效规范供数。


生态立新,构建省级数据产业“强磁场”


数据要素的价值在于应用、活力在于生态。当天,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孵化中心正式揭牌。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生态孵化中心,该孵化中心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数智城,由省数据集团和南京市建邺区共建。中心以“建生态、搭平台、定规则、配资源”为使命,打造数据开发、应用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省数据集团董事长成晓光介绍,孵化中心首批已引入6家数商企业,覆盖金融、医疗、交通等领域,年内将扩容至50家,形成“数据汇聚—加工—应用”的完整生态链。


据悉,该孵化中心引入隐私计算等数据安全技术,确保数据开发全程安全可控,并通过物理空间集中管理,降低企业协作成本。“配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孵化中心将加快数据从资源向生产力的转化,成为江苏数字经济发展的‘加速器’。”成晓光表示。


按照部署,省数据集团作为省级运营主体,将以平台上线和孵化中心设立为新起点,加快构建统一高效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体系,协同行业部门做好重点场景培育,争创一批国家级示范场景,依托生态孵化中心,发挥龙头企业的牵头作用,大力吸引上下游企业,繁荣数据要素市场生态,助力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有力支撑。


揭牌现场,依托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以及生态孵化中心,省数据集团与百望股份、天聚地合、联通产业等首批开发主体签约。


在生态建设方面,江苏持续加大资本支持产业的力度。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框架下,省数据集团牵头组建了省数据产业和平台经济基金,首期规模15亿元,利用“耐心资本”支持全省数据产业发展,让更多优秀企业和创业者与省数据集团形成业务协同和股权纽带,持续繁荣我省数字产业生态。


政企协同,共筑数字产业“新高地”


公共数据被视为新时代的“战略石油”,江苏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和生态孵化中心,为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搭建“黄金通道”。26日,《江苏省首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和《江苏省首批公共数据产品目录》两张清单正式发布,涵盖城市治理、金融服务、交通运输等多类高价值数据,目前已全部实现技术对接。首批产品目录为数据产品开发提供了标准化指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正式启用后,将迅速扩大高质量数据供给规模,持续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推广,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数据粮食”。据悉,结合“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江苏将在智慧城市、医疗健康、新型工业化等领域重点培育国家级示范场景。


省数据局明确,未来将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加快制定和发布全省一体的授权运营公共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供需精准对接。



(摘自:“数据资产讲堂”公众号)


8








江西要求全面清理政务数字化项目

3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印发《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提出清理退出到期和低效无效部门预算项目、全面清理政务数字化项目、全面清理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等措施。


《若干措施》的三十项措施中,第二条为全面清理政务数字化项目。梳理省级政务数字化项目建设情况,摸清项目投入、运行状况、维护成本及模式等底数。开展“一部门一系统”成效评估,对使用率低、重复性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系统,以及未实际运行的“僵尸”系统等,制定分类处置措施。推动政务数字化系统集中管理,对纳入统一数字底座的云、网、数、端等系统运维进行集中采购,推动省直部门开展统一运维,降低运维成本。



(摘自:“经济观察报”公众号)




各类活动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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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新闻发布会,国数局局长刘烈宏:以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为契机,全面吹响数据领域“改革攻坚”的冲锋号

3月3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郭宁宁,福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永礼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情况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数据局局长 刘烈宏: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对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关注。本届峰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承办,将于4月29日至3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2025年,是“数字福建”建设2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正式提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10周年。此次峰会的主题是“二十五载奋进路 数字中国谱新篇——数智引领高质量发展”。会议主要包括开幕式、主论坛、20个左右分论坛,以及数字中国创新大赛、“闽江夜话”“有福之州·对话未来”等特色活动,并设现场体验区,预计将有超过800位企业家、30位院士、以及诸多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人士齐聚峰会。


相比往年,第八届峰会将体现以下四个特色亮点:


首先,紧扣“数字福建”建设25周年,深入学习和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200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作出了建设“数字福建”的重大战略部署;2015年,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首次正式提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数字中国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我们将依托峰会平台,积极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创新理念和重大实践。


其次,以本次峰会为契机,全面吹响数据领域“改革攻坚”的冲锋号。第八届峰会将聚焦突破数据领域堵点难点问题,围绕如何进一步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如何进一步统筹好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如何进一步丰富并用好已有工具箱为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架桥、铺路、筑基,如何推动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等,策划各类交流活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峰会将集中发布10余项有重要影响力的政策文件和一批典型案例,包括《数字中国发展指标体系》《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4年)》《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4年)》等,有力吹响数字中国建设“改革攻坚”的冲锋号。


再次,坚持让企业唱主角,办一届企业有获得感的大会。本届峰会将搭建分论坛、行业生态大会、专题会议、主题交流活动等4种对话交流机制,邀请企业、高校和部委共同交流数字中国建设最新实践、探索数字中国建设路径和策略,组织100余场重要对话活动。我们将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对话交流的平台,分论坛企业演讲比例不低于60%,创新大赛赛道全部交由企业、科研机构组织执行。支持并欢迎企业聚焦主题召开行业生态大会,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和华为公司将围绕云生态、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产业、产业数智创新举办4场生态大会。


最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勤俭、务实、高效的办会理念,厉行节约,加大场馆、物料复用水平。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共同打造一届精彩、高效、成功的峰会。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谢谢。


答记者问


海报新闻记者:


我们知道,国家数据局组建一年多时间,能否介绍一下数字中国建设取得的最新工作进展?根据《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部署,今年要实现一系列阶段目标,下一步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方面还有哪些工作考虑?谢谢。


刘烈宏: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年多来,我们加大数字中国建设统筹力度,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实施《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开展试点试验,数字中国建设加快推进。


数字经济提档加速。2024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取得长足进步,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中国“灯塔工厂”数量占全球比重超四成,智能产品、直播电商等成为消费新热点。


数字政务服务升级。数字政府在线服务指数继续保持全球领先,2024年以来推出3批3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累计办件量5100万件。推动制定《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累计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共享政务数据超过5400亿次。


数字文化繁荣发展。数字文化资源扩容提质,数字赋能传统文化保护、“红色文化”资源建设、数字技术为数字文化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依托虚拟拍摄、图像渲染算法等数字技术打造的国产动画电影《哪吒2》票房登顶全球动画片票房榜首,赋能数字文创、影视特效等产业集群协同发展。


数字社会幸福感增强。全国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迭代升级,互联网医院数量超3300家,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市和县区,社会保障、适老改造等数字服务加快发展。


数字生态文明多维度覆盖。生态文明数字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已基本建立,构建起多维度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本次峰会现场体验区将设置数字生态文明专区,集中展示山水林田湖草沙和空天地一体的数字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数字领域国际合作高水平开放。与一批国家签署了数字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朋友圈”不断扩大;电商出海、算力出海、数字文创出海等新模式涌现,一大批“小而美”的合作项目惠及百姓衣食住行;数据跨境流动新规出台;中拉、中国-东盟、中国-上合组织国家之间的数字经济合作水平不断深化。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条主线,努力完成“十四五”规划和《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目标任务。一是建立健全数字中国建设统筹推进机制,推出数字中国发展指标体系和发展指数,综合反映数字中国建设运行态势。二是指导重点地区开展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抓紧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分别印发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和里程碑进展。四是擦亮“一会一展”金字招牌,高质量办好第八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和2025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服务数字经济和高技术发展,促进国际国内交流合作。


谢谢大家。


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谢谢。


刘烈宏: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全国数据系统坚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条主线,围绕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更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来介绍相关进展成效。


在夯实制度体系方面,2024年以来,国家数据局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围绕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出台了21份政策文件,搭建起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


在数据流通交易方面,我们着力培育数据流通交易生态,支持24家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统一开放、繁荣活跃的数据市场正在加快构建。据测算,2024年,全国数据市场交易规模超16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其中,场内市场数据交易规模同比实现翻番。


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我国数据资源生产总量持续攀升,2024年同比增幅预计超过20%。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上线以来,截至3月30日,已经审核通过的登记数据700项,涵盖的存储数据规模达到239.23TB。


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正推动研究制定41项数据领域国家标准,组织北京、上海等18个城市,开展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联网、数据元件、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6种典型技术路线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规模化部署、系统化应用。


在数据要素赋能方面,2024年以来,我们联合14个部门深入实施“数据要素x”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全国大赛,参赛主体覆盖超过30个行业大类,参赛队伍超过1.9万支,吸引汇聚近2万个参赛项目,最终遴选出数据开发利用优秀项目119个,数据要素正深入各行业、各领域,释放出千姿百态的乘数效应。


当前,在各地区、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制约数据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的因素逐步减少,相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基本都有了较为明晰的解决方案、较为丰富的工具箱、较为科学的方法论。比如,对于数据烟囱、信息孤岛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与面向政府内部的数据共享、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等方面的制度机制一起,为数据“供得出”“架桥”。对于隐私安全问题,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可信数据空间等相关政策文件,正在推进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旨在通过制度和技术双轮驱动、协同发力,保障数据流通“有规可循”“流通可溯”,为数据“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铺路”。对于高质量数据服务以大模型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发展问题,推动各行各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进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促进中文语料积累和有效利用,为助力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筑基”。也就是说,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们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提供了工具箱。欢迎大家使用工具箱,优化工具箱,释放公共数据、企业数据的潜在价值,更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谢谢。


第一财经记者: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请问作为数据主管部门,国家数据局将从哪些方面发力?谢谢。

刘烈宏: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人工智能+”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话题。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应该说,算法、算力、数据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三个基本要素。这三者相互独立又深度协同,共同按照规模定律(Scaling Law)推动人工智能的迭代创新发展。人工智能的发展离不开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高质量数据作为人工智能应用的底座,不仅对通用大模型具有很强的保障支撑作用,对行业大模型更加重要。中国在人工智能领域取得的成果与数据工作的创新实践密不可分。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持续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算力是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石。国际上有人说,人工智能的尽头是算力,算力的尽头是电力。在中国,电力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西部的绿电资源。过去一年,我们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大力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协调推进算力建设与能源设施协同布局。今年底,我们要实现60%以上新增算力在国家枢纽节点集聚,新建大型数据中心使用绿电占比超过80%。


其次,持续推进高质量数据供给。高质量的数据供给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不竭动力。人工智能时代,Token作为模型处理文本的最小单元,通常是指一个单词或者单词的一部分、字符或者其他有意义的文本片段,已经成为一个新的衡量标准。据有关机构研究表明,2024年初,中国日均Token消耗量为1千亿,现在每日消耗量已经达到10万亿级,1年增长100倍。行业应用和典型场景的落地,是推动人工智能进化普及的关键一环。基于我国海量数据资源和丰富应用场景的优势,我们将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产业赋能、终端应用和场景培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做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作,“人工智能+”行动到哪里,高质量数据集的建设和推广就要到哪里。进一步推动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最后,持续推进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和“人工智能+”行动是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当前,全国数据系统正在加快建设高质量数据集,高质量数据集也已经开始在数据交易所挂牌交易。刚才我们说到,据有关研究表明,2024年,中国数据生产量同比增长20%,数据流通交易量同比增长超过30%。我们将逐步完善数据市场规范,构建数据流通交易标准体系,细化流通交易规则,推动发布数据流通交易标准示范合同,降低数据流通交易制度性成本,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效率,更好地助力“人工智能+”行动。谢谢。



(摘自:“国脉数据资产”公众号)


2








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成立大会暨首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1日,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以下简称“推进组”)成立大会暨首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数据局相关司主要负责同志,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及23家数据交易机构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推进组工作规则》,明确了制定数据交易专业术语标准、建立统一的数据交易规程、构建数据流通交易合规审查体系、完善数据产品描述体系、推进重点领域数据产品互认互通等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推进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倡议》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全国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降低数据流通交易成本,促进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和价值释放。后续,推进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数据流通交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摘自:“国家数据局”公众号)



跨境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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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数据局召开中非数据领域国际合作座谈会

3月26日下午,省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述东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讨论研究湖南对非数字经济和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有关工作。来自省商务厅、长沙市数据局、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三一重工、中科云谷、山河智能、威胜集团、爱尔眼科、湖南大学中非研究院、中非经贸合作促进研究会等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代表汇聚一堂,共同探讨中非数据领域合作的新机遇、新图景。


座谈会上,与会单位介绍了对非数字经济和数据领域国际合作的基本情况,数字企业出海面临的实际问题、政策诉求,并对湖南如何发挥中非经贸博览会、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及自贸区等平台作用,全面服务国家战略,助力湖南提升国际经贸合作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会议指出,中非合作正处于新的历史起点,数据领域的合作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湖南作为中非经贸合作的排头兵,要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优势,加强与非洲各国的沟通交流,推动数据领域合作项目落地生根。会议强调,全省数据系统要主动对接和融入国家战略,协同各相关单位和企业,着力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发展与安全、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关系,为提升湖南在中非数据领域的经贸合作水平注入强劲动能。一要用好战略强合作。要用好中非“十大伙伴行动”、中非合作2035年愿景、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等国家战略,强化湖南对非数字经济和数据领域合作。二要优化设计强合作。省数据局将邀请湖南大学中非研究院、中非经贸合作促进研究会等机构协助开展顶层设计和深度研究,从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方面优化合作方案,确保合作项目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三要依托平台强合作。省数据局将邀请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举办的相关活动,积极创新构建合作平台,打造数字化转型展示中心、中非数据人才培训基地,为双方企业提供更多合作机会。四要主动开拓强合作。要紧盯应用场景落实国家战略,协同推进跨境光纤网络、5G智慧园区、绿色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并探索在工程机械、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领域的合作机会。五要完善机制强合作。省数据局将推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政策扶持、安全合规、标准制定等机制,协同各方推动中非数据领域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摘自:“湖南省数据局”公众号)



行业技术发展


人民网发布首款智能硬件“AI之眼”


到了博物馆、景区,没有导游怎么办?3月27日,在成都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智慧媒体论坛上,人民网正式发布智能硬件“AI之眼”。


据了解,这次发布的是“AI之眼”1.0版本“AIyou(爱游)”。作为人民网研发的首款智能硬件,“AIyou(爱游)”可以与用户自然地进行语音交互,提供专业的导览解说服务,还能模仿真人导游的语音语调、表达方式和讲解风格,为用户提供接近真人导游的导览服务。


借助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和自然语言处理技术,“AIyou(爱游)”能够自主理解用户,了解用户的方位、用户在看什么、听到什么,从而理解用户意图,回应用户需求。它可以通过向专业导游、优秀讲解员学习,获取丰富的知识库和讲解技巧,解说内容生动有趣。


“AIyou(爱游)”产品负责人靳国庆介绍,可穿戴终端正在进化为AI随身助理,未来有望成为个人计算和人机交互入口的主流设备。


“AIyou(爱游)”采用轻便的头戴式或耳戴式设计,方便户外活动与运动场景。通过集成麦克风、摄像头等传感器,可以解放用户的双手和双眼,实现多模态交互、智能讲解授课、智能导航导览三大核心功能。


通过多模态交互,“AIyou(爱游)”实现了更加自然、智能的人机交互方式;在智能讲解方面,“AIyou(爱游)”系统支持多轮对话和上下文理解,能够根据历史对话生成连贯且有深度的回答,提供更为精准的讲解服务;在智能导览上,“AIyou(爱游)”可对导游的导览路径进行学习和优化,模拟出类似真人导游的导览体验。


“AIyou(爱游)”的发布,标志着人民网在“人工智能+服务”领域的探索迈入新阶段。未来,“AI之眼”将是一个开放的开发平台,可为广大开发者和行业合作伙伴提供便捷调用、软硬一体的多模态AI服务。无论是博物馆的文化之旅,还是景区的休闲游览,“AIyou(爱游)”这位贴心“导游”,将开启智能导览新旅程!


近年来,人民网逐步以数据驱动向智能业务拓展,加快全体系向智能互联转型升级。2022年5月,人民日报社主管、依托人民网建设的“传播内容认知全国重点实验室”顺利改组,标志着人民网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内容科技领军企业。实验室聚焦认知智能与认知科学交叉研究,面向党政党媒、大型企业,心灵教育、文旅健康等行业,推出了人民智媒大模型、“写易”智能创作引擎、“人民审校”内容风控平台和主流价值语料库等AI产品,取得良好市场反响。


3月17日,人民网“梦幻灵境”AI展演中心在吉林长春正式启用,这是继武汉、南宁之后,人民网在全国布局的第三个AI展演中心。“梦幻灵境”将全球最前沿的人工智能技术转化为一个个节目,进行集中展演,帮助观众通过沉浸式观赏体验,了解人工智能的价值与风险,上演以来获得用户高度评价。这也是人民网打造运营的首个线下实体项目,为地方政府创造了文旅新名片、科普新载体、招商新场景,也为人工智能行业提供了技术展示、新品发布、产品推广的全新平台。



(摘自:“人民网”公众号)




机构动态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海量资源与便捷服务的移动阅读新时代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作为国家图书馆联合国内多家公共图书馆共同打造的“数字图书馆移动阅读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便捷的移动阅读体验。


平台简介


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与中国多家公共图书馆合作,推出数字图书馆移动阅读平台,提供便捷移动阅读体验。该平台汇聚了4万余册电子图书、上千种电子期刊,以及各地图书馆的特色数字资源,实现随时随地的在线阅读。


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此外,国家图书馆还为注册用户提供涵盖图书、期刊、报纸、论文、古籍、工具书等在内的多种数字资源在线服务,包括音视频、数值事实和征集资源等。平台拥有4万余册电子图书、上千种电子期刊等,注册用户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享受全方位数字资源服务。


馆内资源与检索功能


丰富资源和学术支持


在线平台汇集4万余册中文图书、460余种期刊,为用户提供多元化阅读体验及学术支持。 平台汇集了4万余册中文图书、460余种大众期刊,以及千余种有声、视频、公开课资源,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阅读体验。多种数据库资源也为科研用户提供了强大的学术支持。


检索功能的优势


国家数字图书馆不仅提供丰富的资源,还具备强大的检索功能。强大的检索功能允许用户轻松找到纸质馆藏信息,满足多样化的阅读和学术需求。 用户可以轻松检索到国家图书馆的纸质图书馆藏信息。


资源特点及差异


特色资源与内容差异


当然,由于国家数字图书馆提供的资源均为国家免费出品,提供的是国家免费出品的传统文化类书籍,与第三方阅读工具内容存在显著差异。 这里主要汇集的是传统文化类的书籍,若您希望阅读言情小说或玄幻小说等类型,可能需要寻求其他平台。



(摘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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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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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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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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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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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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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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