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
要闻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数字化创新研究:驱动200亿交易额的多维路径——基于政策赋能、价值重构与生态共建的模式思考
可分享至: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4日
阅览:
73 次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线上平台2025年交易额突破200亿元(数据自2025年1月至4月底),并计划冲击千亿元目标。这一成绩标志着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突破性进展。本文将从政策支持、文化数据价值体系建构、交易平台规范治理、产业生态搭建与多元合作模式及创新场景应用等维度,剖析其创新模式的核心逻辑,为文化数字化战略发展提供理论参考样本。

——吕文静

深圳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研究院院长


6809b4ebdd064.jpg


6809b4f452ed6.png


深圳文交所交易额迅速增长得益于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与国有资产交易规范的双重政策赋能与制度保障。从顶层设计的角度,深圳文交所紧跟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步伐,积极响应相关政策号召,成为战略落地的生动典范。它精准定位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核心基础设施”,精心打造“数据确权、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场景应用”全链条服务体系,为文化数字化的纵深推进筑牢根基。从地方层面,深圳文交所得到中宣部文改局、广东省委宣传部国文办、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广电集团等多部门的悉心指导与鼎力支持。


该机构积极落实《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依据各项文化政策指引,持续优化内部业务架构与运营流程,大胆探索文化大数据要素资本化路径,精心培育文化数字生产线产品,踊跃投身相关各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具体制度的支持与文化政策精准引导中,深文交全方位拓展业务边界,提升产业影响力,强化了交易平台的公信力与资源集聚能力,从点状的文化产业创新逐步拓展为具有生态搭建能力的有效发展系统,为文化产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与创新可能性。


6809b4fcbbc9a.png


文化数据要素的价值释放依赖于管理机制与资产化路径的创新探索。深圳文交所首创“数据确权—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场景应用(文化数据价值管理)”全链条服务体系,依托区块链和隐私计算技术,构建覆盖文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信交易生态,两年内完成超万组文化数据资产交易。其路径在于通过有效的文化数据价值管理体系,例如文化企业数字入表等路径,将文化企业数据资源转化为可量化、可流通的数据资产,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并构建融资交易制度基础,进而实现有效的价值发掘与创造。同时,通过标准化交易机制破解“数据孤岛”,通过市场供需动态定价。例如,黄金珠宝、数字认证等垂类子平台形成差异化定价模型,实现有效的价格评估与认定。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文化资源通过创新性的数字化转化手段,得以突破传统物理形态的局限,衍生出全新的价值呈现形式与拓展空间。深圳文交所构建起科学且符合市场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量文化资产的历史底蕴、艺术水准、社会影响力以及市场供需状况、稀缺性程度、开发运维成本等多重要素。这一机制确保文化产品价格精准映射其价值,不仅为交易双方提供公允且具说服力的价格参考,更是激发了文化资产的市场活力,推动其在市场中顺畅流转、优化配置,实现价值与价格的良性互动循环。


6809b5051ab4a.png


深圳文交所深知在文化产权交易与文化数字化发展的新兴领域,规范治理是保障市场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该机构具体通过“市场导向、核心功能、配套服务、建章立制”四轮驱动,构建规范化治理体系。依托区块链技术,构建起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可信交易环境,确保每一笔文化数据交易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借助隐私计算技术,在保护数据隐私的前提下实现数据的有序流通与共享,有效防范数据泄露风险。从管理制度创新的角度,深文交制定覆盖数据资产化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流程,包括合规审查、价值评估等环节。从风险管控的角度,深文交将财政部提出的“谁出资、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嵌入交易流程,确保企业运作的规范性与国有资产安全。


同时,文交所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文化数据的确权登记流程标准化,到交易环节的合规性审核,再到后续的监督管理与纠纷调解,全方位制定细致且具操作性的规范准则。通过强化日常运营监管,定期开展内部审计与风险排查,确保各项交易活动严格遵循既定规则,为市场参与者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生态,赢得了市场的高度信任与赞誉。


6809b50d4b086.png


深圳文交所努力打造综合性文化资源流通平台,为文化资源供需双方搭建起高效、便捷的对接桥梁。一方面,广泛汇聚各类文化资源持有者,无论是公立博物馆、艺术院校、国有文艺院团等公有制文化单位,还是民营美术馆、文化创意工作室、自由艺术家等多元主体,都能在此展示、登记文化数字资产、作品或文化产品。另一方面,精准匹配文化企业、投资机构、收藏爱好者等资源购买者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资产选择。凭借强大的资源整合与创新孵化能力,持续推出契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新服务。持续推出各类展览展示应用场景为用户打造沉浸式文化体验空间,突破时空限制拓展文化消费场景;线下应用场景体验产品将数字文化与实体场景深度融合,赋能传统文化场所数字化升级;孵化各类子平台及文化IP服务生态产品深挖文化IP潜力,助力其衍生开发与授权合作;大数据智能服务精准剖析文化市场趋势,为文化企业提供决策支持,提升创作效率与质量。


此外,文交所积极探索文化企业融资新模式,例如提供文化企业数据价值管理等创新举措优化文化企业资产结构,增强融资能力,为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支持。


该交易平台以“连接器”角色构建文化数据要素流通枢纽。从生态闭环的角度,孵化十余个子平台(如影视要素、文化IP),形成“数据—创意—产品—消费”闭环,推动数实融合交易场景。从区域协同的角度,分别在福建、四川等地建立专业中心,实现“一区域一平台”布局,激活县域文化资源。


6809b516632d2.png


秉持开放合作理念,深圳文交所积极筹备创办深圳数字文化产业创新研究院、区域国别声音资产研究院等重要研究机构,联动产业界、学术界、科研界等各方力量,实现“产学研转用”五维联动发展模式。其依托产业界提供实际需求与应用场景,重视学术界贡献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关注科研界攻克关键技术难题,联合各方紧密协作实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项目孵化与资本对接,这一合作发展模式全方位为文化产业赋能,推动文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垂类应用场景孵化方面,推出十余个聚焦特定文化产业领域的子平台交易生态,黄金首饰珠宝平台为行业提供精准资源配置与交易服务,文化艺术品平台助力艺术珍品交易流通与价值发现,文化IP平台盘活优质IP资源,数字认证平台保障文化数字资产权益等。同时,与各地方政府紧密携手,建设区域文化大数据专业中心文化体验中心,深度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域文化标识的数字化产业集群。通过多样化、深层次合作模式,深圳文交所凝聚起各方智慧与力量,全方位拓展文化产业版图,激活文化产业发展的“一池春水”。


6809b51fc7808.png


深圳文交所积极探索文化数字化创新场景应用,让沉睡的文化资源在数字化浪潮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在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领域,借助合作方高精度扫描、三维建模、数字修复等先进技术,将大量文物、古籍、传统音乐等转化为高清图像、虚拟模型、数字音频等数字资产形式。这些数字资产不仅完整保存了原貌特征,还借助虚拟博物馆、在线古籍阅读平台、数字音乐库等渠道,实现广泛传播与共享,让更多人领略传统文化魅力。文化数据与影视行业深度融合,通过大数据分析挖掘文化故事元素,为影视创作提供丰富素材,精准定位受众喜好,助力打造爆款影视作品;特效制作环节运用文化数据模型,实现逼真视觉效果与文化内涵展现双重提升。在游戏领域,文化数据赋能游戏场景构建、角色设计、剧情编写,开发出富含文化教育意义的游戏产品,使玩家在娱乐中汲取文化养分;动漫制作方面,以传统文化故事为蓝本,结合数字绘画、动画制作技术,创造出极具文化辨识度与艺术感染力的动漫角色与作品。地方文旅融合发展进程中,文化数据应用通过分析游客偏好、地域文化资源分布,开发出定制化文化旅游线路及衍生产品,不仅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更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提供全新思路与模式。


综上所述,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的实践经验表明,文化数字化进程需以制度创新为根基、技术融合为工具、生态共建为目标,构建效率应用与安全规范并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其经验可归纳为四大核心启示。第一、制度先行:顶层设计驱动要素流通规范化。文化数字化需依托国家战略的刚性约束与政策弹性,通过《数据二十条》《文化数字化战略意见》等制度框架,明确数据权属界定、交易规则与收益分配机制。深圳文交所通过“数据确权—资产化—流通应用”全流程标准化服务,为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模板,在保障数据主权的前提下激活了市场活力。第二、技术赋能:可信生态破解数据流通瓶颈。区块链与隐私计算技术的深度融合,构建了去中心化、可追溯、防篡改的交易环境,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深圳文交所依托技术工具打通“数据孤岛”,两年内完成几十万组文化数据资产跨域流通,其黄金珠宝、数字认证等垂类子平台的差异化定价模型,更证明了技术对文化资源价值发现的撬动作用。第三、生态共建:多元协同激发全域价值裂变。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协同网络,深圳文交所打破行业壁垒,联动地方政府、科研机构与文化生产者,构建“产学研转用”一体化生态。其“一区域一平台”布局(如福建、四川专业中心)不仅激活县域文化资源,更以“中央枢纽+区域节点”架构实现文化要素的全域整合,推动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的深度绑定。第四、价值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的动态调适。文化数字化需警惕过度商业化对文化原真性的侵蚀。深圳文交所通过优化文化企业数据价值管理体系的构建,保留文物、古籍等资源的公共文化属性,借助虚拟博物馆、数字古籍库等公益性场景实现文化普惠。这种“商业价值挖掘—文化价值反哺”的双向机制,为全球文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提供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中国范式。


随着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的深度应用,深圳文交所有望推动文化数据从“资源流通”向“智能创造”升级。一方面,通过AI辅助创作、虚拟人IP孵化等技术,重构文化内容生产链条;另一方面,基于数据资产的信用评估、风险预警等治理工具,赋能文化产业决策科学化。其目标不仅是实现交易规模从千亿向万亿的跨越,更在于构建“数据驱动创作—创作反哺生态—生态增值数据”的良性循环,最终成为全球文化数字化创新的核心策源地。深圳文交所的实践,验证了“制度—技术—生态”三位一体模型的可行性,为文化强国战略提供了可操作的落地路径。其贡献不仅在于探索出文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深圳方案”,更以“数据确权机制”“垂类定价模型”“区域协同架构”等原创性成果,为全球数字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升级提供了中国智慧。未来需进一步深化文化数据跨境流通、智能合约法律效力等前沿议题研究,持续完善这一“中国范式”的理论深度与实践广度。



相关推荐
×

您已成功提交活动报名信息

可前往个人中心查看报名状态

深圳
SHENZHEN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08号
电话:0755-88266839
邮箱:szwenjiaosuo@126.com
QQ:3446235353
北京业务联络处
BEIJING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58号晋商博物馆1c
电话:010-84244880
邮箱:szwenjiaosuo@126.com
QQ:1124357341
扫一扫
扫描二维码
拍卖经营批准书:4406441100002018   广东省文物拍卖许可证:粤文物证2019001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1783号
Copyright 2025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 粤ICP备11099274号
用户登录
确定
短信登录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
用户登录
获取验证码
确定
密码登录
忘记密码
立即注册
×
手机注册
发送验证
已有账户?立即登录
注册
×
完善资料
姓名:
公司名称:
地址:
保存
×
找回密码
获取验证码
立即登录
免费注册 >
下一步
×
密码重置
立即登录
免费注册 >
确定
×
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

“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托管类型
确认
深圳文交所
掌柜文化金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