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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乡村运营师”大赛(第二届)公告——乡村文旅文创设计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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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04日
阅览:
9 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高校院所及社会各界深度参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县镇村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智力、科技支撑,依托“双百行动”计划,南澳县将联合深圳市南山区对口帮扶汕头驻南澳县工作队、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共同举办南澳县“乡村运营师”大赛(第二届)——乡村文旅文创设计大赛。大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目标



针对南澳县各村发展基础、发展动力存在差异,资源禀赋、乡风民俗各有特色的实际情况,组建策划设计运营人才团队实地调研,根据县镇村特点打造文旅文创独特品牌,一村一策形成乡村运营发展项目,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进乡村产业业态提质升级。


1.支持以解决农村发展问题为根本目的,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情况、研究真问题,为乡村振兴寻找新路径、提供新方法、拓展新思路,通过乡村运营实践,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2.以举办竞赛活动为契机,吸引设计团队、运营团队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合乡村资源,推动产业升级。通过竞赛孵化出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能够解决乡村发展实际问题的乡村运营项目,提升南澳乡村的整体竞争力。


 3.巩固第一届“乡村运营师”大赛成果,强化“边赛边引边落地”机制,围绕产业发展、美丽圩镇、乡村创业等开展产业项目对接,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产”的良性循环。


4.优化落地机制,持续跟进竞赛优质项目,协助完善项目方案,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探索建立乡村运营长效机制,确保项目能够持续运营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带动南澳全域特色产业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众绘乡村·链动南澳”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深圳对口帮扶协作汕头指挥部


主办单位:中共南澳县委、南澳县人民政府、深圳市南山区“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办公室、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联合主办单位:高校校友联合平台、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汕头市投资促进协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对口帮扶汕头驻南澳县工作队、南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会乡村规划建设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城市规划学会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专业委员会


媒体支持: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深圳特区报、凤凰网、南方+、南澳县广播电视台



四、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设有乡村建设及乡村文创两条赛道,聚焦南澳乡村特色资源,通过空间策划与文创设计双轮驱动,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与乡村高质量发展。(竞赛成果要求详见附件1,南澳县各乡村简介详见附件3)


赛道一:乡村建设


“空间焕新・农文旅融合”为导向,聚焦创新业态植入、闲置资源活化、乡村风貌提升、精品空间营造。选取9个定向选点村,分别为2个田园型村庄:西山村(西山农村、西山盐村)、六都村;2个山地型村庄:后烟墩村、后花园村;5个滨海型村庄:山顶渔村、东澳村、澳前村、九溪澳村、吴平寨村。参赛团队需选择其中一个村庄的重要节点、成片区域或全域作为参赛标的,研究内容包含“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实施运营”等。


赛道二:乡村文创


“文化赋能・创意焕活”为导向,聚焦乡土文化深度挖掘、非遗技艺创新转化、文创产品多元开发、品牌价值系统提升,推动文化IP与产业经济协同共振。任选南澳县41个行政村其中一个或多个开展设计,参赛团队的研究内容包含“产品策划-产品设计-落地经营”等三方面内容,设计创意可从南澳的山、海、史、庙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中获取灵感。



五、报名要求



报名表及团队遴选文件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


(一)参赛对象


为全方位提高大赛的影响力、可实施性和落地性,整合联动各方资源,为后期项目招商运营赋能,大赛面向国内外征集设计作品,参赛对象包括高校团队(指导教师、在校大学生)、文旅文创运营团队(有落地实操项目经验的团队)、规划设计团队(规划、建筑、景观等设计团队)、独立团队(独立工作室、专业个人等)等多元团队。


为贴合竞赛“乡村运营师”主题,促进村主体与各方后续合作,鼓励参赛主体组建跨专业团队参赛,每个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超10人,现场调研人数不超5人(超过部分自行安排)。


(二)报名条件


1.基础条件

高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学院及专业信息。教师需提供学校、学院、研究领域及职称信息;

运营团队、规划设计等公司企业——提供公司简介(具体形式不限)及公司资质等相关执业证明、提供参赛人员职称/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执业资格证明;

独立工作室、独立个人——提供个人简介,包括相关工作履历介绍/职称/学历/曾获证书等相关执业资格证明。

注意:以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参赛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参赛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报名。相互间有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报名同一赛道参赛。母公司和其下属子公司不可以同时报名同一赛道参赛。同一单位可同时报名两个赛道,但每个赛道仅可报名一支参赛队伍;同一位参赛人员仅可加入一支队伍(不分赛道),不可重复参与。


2.相关业绩

提供和所选赛道匹配的相关项目业绩,落地项目为佳(不超过5个)。


3.意向选点

选择乡村建设赛道的参赛团队需提交一个意向设计村(组委会根据参赛报名情况确定各团队实际设计的村庄,遴选团队现场调研结束后各参赛团队需确认最终选点设计村)。


(三)团队遴选


根据参赛团队的基础条件及相关业绩计算评分,报名及团队遴选文件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将遴选出乡村建设赛道评分前12名、乡村文创赛道评分前8名,共计20个参赛团队进入竞赛阶段。同时将建立备选团队名单,乡村建设赛道评分第13-15名、乡村文创赛道评分第9-10名,共计5个团队名额作为备选的替补团队,如需备选团队参赛,组委会将通知参赛团队负责人。


1.基础条件:高校会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所选赛道的契合程度进行评分;公司企业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与所选赛道的契合程度,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等级进行评分;独立工作室及个人则根据个人工作经验与所选赛道的契合程度,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等级进行评分。


2.相关业绩:根据提交的业绩数量、与所选赛道的契合程度,业绩案例的质量和具体情况进行评分。业绩质量根据不同赛道进行分别评分:

(1)乡村建设赛道:项目获奖情况、是否有落地建设、实际运营收益情况、实际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2)乡村文创赛道:产品获奖情况、是否投入使用、实际使用效果及市场范围、产品知名度等方面进行评分。



六、赛事安排



本赛事分为团队遴选阶段、竞赛阶段及实施阶段。团队遴选阶段将根据参赛团队提供的报名及团队遴选文件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遴选的参赛团队方可进入竞赛阶段。竞赛阶段评选出的优秀获奖团队可进入实施阶段。主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团队遴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

(二)遴选团队现场调研:2025年8月25日—26日

(三)竞赛成果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

(四)线上方案评选:2025年10月20日—22日

(五)线下方案评选:2025年10月23日

(六)颁奖与招商运营推荐会(汕头市南澳县举办):2025年11月6日

(七)展览与招商运营推荐会(深圳市南山区举办):2025年11月18日

(八)项目实施指导跟踪、落地支持:2025年11月-



七、奖项设置



本赛事设有20个奖项,其中特等奖一名(不分赛道),乡村建设赛道奖项共11名、乡村文创赛道奖项共8名。奖项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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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获奖证书及奖金外,组委会将为优秀获奖团队安排两场招商运营推荐会(于汕头市南澳县安排颁奖与招商运营推荐会、于深圳市南山区安排展览与招商运营推荐会),洽谈招商引资项目合作事宜。


同时对优秀项目实施指导跟踪、落地支持,成立共建乡村工作站,组委会促成优秀获奖团队与对应村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对于具备落地条件的优秀项目,聘请优秀获奖团队成员为对应村“首席乡村运营师/设计师”。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实现村校企多方力量共同议事决策、精准对接需求、合力解决问题。团队将具有以下权益:


1.约定团队所设计项目在一年之内,作为村重点项目优先推动落地。

2.团队将作为村内乡村建设/乡村文创项目首位考虑合作的设计团队,优先对接项目资源,共同促进乡村振兴。



八、其他事项



(一)人身安全


参赛者在开展调研时,要增强安全意识,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对个人人身安全及行为负责。县主办单位仅负责协调团队与乡村的联系对接,不承担任何因参赛者个人行为、意外事件等导致的人身安全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


(二)成果责任


参赛成果需为原创成果,参赛者对其负完全责任,不得存在材料和数据造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成果必须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包含违法、违规内容。


(三)成果权利


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创作者所有,创作者享有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主办方拥有5年对作品的优先使用权与独家商业开发权。作品若实现市场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与创作者的分成激励(另行签署协议)。


(四)解释权


本赛事规则的进一步完善由组委会负责。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组委会。



九、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3798262903/18143077258

报名邮箱:naxxcyys2@163.com

附件:

附件1 竞赛成果要求.docx

附件2 报名表及团队遴选文件提交要求.docx

附件3 南澳县各村简介.pdf


 南澳县“乡村运营师”大赛组委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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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前往个人中心查看报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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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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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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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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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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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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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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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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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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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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