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资人俱乐部——合格投资人准入标准
(一) 个人合格投资人准入标准
1. 定义: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50万元且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 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
2. 个人合格投资人准入条件:
a) 个人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签字并按手印);
b) 合资格投资者申请登记表(个人)(签字并按手印);
c) 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签字并按手印);
d) 个人投资者承诺书(签字并按手印);
e) 个人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
f) 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字并按手印);
g) 提供拥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资金证明(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且能提供相关资产证明),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财力证明(注: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 A4 纸的同一页面)(签字并按手印)。
(二) 机构合格投资人准入标准
1. 定义: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金融资产价值不低于50万元且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2 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
2. 机构合格投资人准入条件:
a) 符合机构合格投资人准入标准
b) 资金证明:提供净资产300万元资产证明
c) 专业能力:机构业务承接人具有较强投资和市场研究能力
d) 制度建设:需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业务规程和风险控制能力
e) 合规要求:机构申报前2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755-88266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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