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 对第三方估值提出要求
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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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强化投资者保护,促进直接融资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10月12日, 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起草了、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认定规则》)。《认定规则》提出其他债权类资产被认定为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应当同时符合的条件中第(四)条要求:“公允定价,流动性机制完善。采用询价、双边报价、竞价撮合等交易方式,有做市机构、承销商等积极提供做市、估值等服务。买卖双方优先依据历史成交价格或做市机构、承销商报价确定交易价格。若该资产无历史成交价格或报价,可参考其他第三方估值。提供估值服务的其他第三方估值机构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处理利益冲突,同时通过合理的质量控制手段确保估值质量,并公开估值方法、估值流程,确保估值透明。”
《认定规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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