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是文化产业大国,其文化产业十分发达,产值占GDP的20%左右,总体竞争力位居世界首位。美国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政府为文化产业发展所创造的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机制,其完善的融资体制、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更是为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基于相对成熟的文化市场体系,美国政府采取了自由市场的机制模式,要求文化产业发展服从于市场,这在文化产业融资融资层面表现的尤为突出。美国的文化产业在市场运行过程中自发地形成了由融资、评估、完工保证、风险管理、产权交易等只能构成的科学体系。其融资模式以市场化的民间金融机构为主要融资来源,政府并没有发展文化产业的项目融资计划,只是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SBA)为中小企业提供保证,但民间成立的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则对此类企业直接融资。同时,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文化企业可以通过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吸引私募基金、养老资金和保险资金等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建立方式多样、渠道多元的融资体系。
韩国由政府主导建立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机构,完成包括融资、资产评估、完工保证、技术评价和其他相关服务。韩国政府未发展新兴产业,以非市场的政府资源设立各种融资机构,直接投资或间接融资于高科技产业和文化产业。同时,具有无形资产的文化企业所发行的公司债券已逐渐为市场所接受。
日本的做法则介于美国、韩国之间,日本政府重视文化产业,但不“包办”,而是采取在胜负推动的基础上,由政府和民间金融机构共同介入到文化产业融资中。日本政府在技术开发的“行政指导”方面。在信贷、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基于文化企业等创新企业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以促进“创新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在日本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企业的热情不断升温,已经成为文化产业主要的融资渠道。日本文化产业的迅速发展不仅因为得到了政府财政政策的大力支持,更重要的是得益于多元化、顺畅的投融资模式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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