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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三年培育计划丨文旅消费扩容提质 各省各地有何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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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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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疫情的好转,多地恢复旅游企业部分经营活动,国内部分旅游市场正加快复兴步伐。3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出台19条硬措施促进消费扩容。其中多处提及文化和旅游内容,并明确提出,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
相关举措

连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陆续出台相关举措,拿出了疫后重振旅游业的“大招”。为文化旅游产业促消费、扩容提质给出了意见,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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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
13条政策,打造3大品牌

2020年3月1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陈冬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本市立足政府帮扶、行业互助、企业自救,制定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目前,13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为企业渡过难关送去“春风”。


北京市将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推出系列精品线路,打造“漫步北京”“点亮北京”“畅游京郊”三大品牌。陈冬透露,计划推动旅游业与动漫、影视、演艺、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将推进环球主题公园等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计划打造100个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启动10个精品酒店的建设工程,完成500家乡村精品民宿的提质工程;将加快推进“一键游北京”项目。


2. 上海
5心计划、5节联动、8大主题畅游、1本文旅护照

近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消息称,紧抓文旅行业转型窗口期,用丰富供给来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将推出“五心计划”“五节联动”“八大主题畅游”“一本文旅护照”等一系列措施。


据介绍,上海将启动“五心计划”,联合大平台大流量文旅企业,以“信心、安心、称心、暖心、欢心”为主题,按照“立足本地、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节点时序,推出一批高质量、高品质的文旅产品,有节奏地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加强“五节联动”,推动市民文化节、国际影视节、上海旅游节、国际艺术节、英雄联盟S10全球总决赛五大节庆活动,吸眼球、聚人气、增信心,拉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延伸消费;策划“八大主题畅游”,结合季节时令特点,适时推出健康、文博、会展、夜间等八大主题旅游季,引导市民看上海、逛景点、住酒店、看大戏、购特产;推出“一本文旅护照”,组织全市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单位,集成折扣优惠和在线服务措施,带动提升综合消费等。


3. 云南
省内游恢复有序恢复,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

3月19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旅行社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恢复开展除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以外的旅游经营活动。


虽然还在疫情防控期间,云南省已谋划准备文化旅游业的恢复发展和市场提振计划,启动“亲近自然·静心养性”文化旅游线路产品大赛,将围绕“休闲、度假和康养”的疫后出游需求,推出文化和旅游融合线路产品,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省文旅厅相关人士表示,全省将以旅行社、在线旅游企业恢复部分经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文旅融合,抓紧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加快培育旅游新业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稳定导游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创新营销方法,扩大云南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巩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成果,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4. 贵州
10条措施提振文旅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贵州省文化旅游行业受到重创,损失超过190亿元,部分文旅企业经历“寒冬”。为重振文化旅游业,贵州省出台了十条举措帮助文化旅游企业恢复发展。为了帮助景区渡过眼前难关,当地旅游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旅游景区管理公司、酒店申请贷款贴息和贷款展期。


为重振文化旅游业,贵州省紧急出台了10条措施,从财政资金补贴、项目奖励、文旅惠民、信贷支持、融资担保等方面帮助文化旅游业渡过眼下的难关,加快复苏的步伐。



 5. 天津
2020重点安排10个休闲旅游项目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天津市2020年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安排意见》,其中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强商贸会展、文化旅游等服务业投入。两类项目清单中,共有10个休闲旅游项目。


天津市2020年安排重点建设项目346个,其中有3个休闲旅游项目:伊甸园旅游水镇项目、华侨城运河水街文旅项目、水果侠文化中心项目。2020年安排重点储备项目304个,其中有天津临港水晶湖项目、天津蓟州自然乡村度假小镇、天津蓟州奥悦冰雪体育旅游度假小镇等7个休闲旅游项目。



 6. 福建
2000万专项资金帮扶旅游企业

福建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出台措施纾困解难,提振文旅企业发展信心,为疫情结束后旅游市场复苏积蓄力量。随着福州市疫情防控形势趋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各大景区的复工准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福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支持旅游企业共渡难关实施办法》,从年度旅游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2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支持福州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流动性贷款贴息补助、兑现奖励补助、疫情结束后旅游企业恢复市场的营销活动补助等,支持和帮助福州市旅游企业共渡难关。


据了解,南平市启动了“清新闽东北、健康武夷+”旅游市场全面复苏行动计划,冀减少疫情对旅游业的负面冲击。平潭国际旅游岛智慧文旅工程已于近日开工,将建设覆盖平潭的智慧文旅信息化平台,满足游客在全域旅游中吃、住、行、游、购、娱的全场景需求。



 7. 河北
年内将发放1500万元体育消费券

日前,2020年河北省体育消费券发放平台“惠美体育”小程序上线,年内将面向健身人群发放共计1500万元的体育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分为通用类消费券和冰雪类消费券。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河北省提出今年实施扩大消费十大专项行动,体育消费激活行动是其中之一。河北省体育局日前宣布,今年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发放体育消费券,以扩大健身人群规模,激活居民体育消费。通用类消费券适用于所有运动项目消费(包括冰雪项目消费),冰雪类消费券则仅限于冰雪项目消费。体育消费券每周限量发放,每个消费者每周各种面值的体育消费券合计最多领取3张,并且每种面值限领1张。为保证发放的广泛性和公平性,体育消费券采取线上平台发放方式,面向所有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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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湖南
“春暖潇湘”湖南文旅网络消费季启动

3月17日,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同程集团联合主办的“春暖潇湘”湖南文化旅游网络消费季启动仪式在长沙举办,活动以在线直播方式进行。湖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宏森等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同程集团现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运用互联网思维,紧紧围绕“全域化”“联动化”“网络化”“惠民化”,共同构建“湖南文化旅游消费商城”大平台,推出文旅消费狂欢节、线上线下全媒体营销、好物节暨公益义卖、春暖潇湘直播旅游专场、旅拍大赛等五大系列活动。“湖南文化旅游消费商城”也正式上线,该商城整合景区门票、酒店、文创产品、演艺、美食等产品,推出“一卡游湖南”“动漫体验”“酒店民宿”等栏目,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消费季期间,当地相关部门将发动各方提供惠民产品,同程集团以及湖南省内各文旅消费平台等将积极参与让利。湖南181家景区面向参加抗击疫情的广大医护人员推出门票优惠。



 9. 湖北
加强导游培训 景区有序开放

近期,湖北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旅游企业积极行动,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导游培训和队伍建设,保持导游队伍稳定。湖北广大导游人员在配合防疫工作的同时,承担起宣传湖北、传播湖北文旅的责任与义务,为旅游业恢复发展做准备。


湖北各市(州)文旅部门积极响应,就维护导游合法权益、减免2020年导游会员会费、电子导游证延期换发等事项陆续下发通知,保障导游人员权益,保持导游队伍稳定。湖北各地文旅部门还纷纷组织开展线上培训等活动,吸引广大导游人员参与其中。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开展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在线免费学习的通知》,由中国旅游培训网提供支持,为湖北省旅游从业人员提供免费在线培训。


3月22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湖北省旅游景区应对疫情有序恢复经营的指导意见》,稳步推动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对疫情低风险地区的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工作,实行分区域分项目恢复开放;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的旅游景区继续闭园;旅游景区及邻近区域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暂不开放,风险降级或解除后按程序恢复开放。  


低风险地区的旅游景区,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大空间、开放式街区、自然类景区优先;景区游览功能服务优先;景区内部大空间区域优先,室内场馆暂不开放;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旅游景区暂不开放。

  

控制游客流量。科学合理设置景区承载量,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核定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确保游客间距1.5米以上。要有效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做好游客流量关口前置管控。   


落实实名登记。应实行实名制购票,采取适当方式完整记录入园游客联络方式、来往交通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踪。鼓励景区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封闭式景区入口实行入园体温必检并登记在册。开放式景区根据属地联防联控要求设立卡口,做好游客管控措施。


 10. 广东

12条措施:专项资金扶持、优惠券鼓励开展省内联游

3月20日,经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广东省委宣传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广播电视局等联合发布《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扩大市场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广东文化旅游体育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缓解生产经营压力。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汪一洋表示,《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大资金支持、扩大市场消费、加强保障等3个方面着手,推出12条措施,促进广东文化旅游体育业平稳健康发展。汪一洋介绍,广东将按照疫情分级分区精准防控要求,指导文旅体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通过线上视频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将安排4亿元专项用于文旅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生产经营困难,振兴市场,重点支持住宿业、旅行社、景区、度假区、文化娱乐场所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对文旅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文艺院团、演出场馆因疫情影响取消的演出活动给予停演补贴。此外,广东将推出惠民大礼包,拉动消费提质升级,加大力度实施景区门票收费减免;鼓励各地发行文旅体优惠卡、优惠券,推出文旅体消费季、消费月活动。重点推出“广东人游广东”和“全域旅游在行动”两项旅游振兴重点活动 ,增强民众参与力度,提升消费力。鼓励各地市开展省内联游,并给予资金扶持。


 11. 浙江
杭州开放17处景点,短途游省内游慢慢恢复

记者获悉,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就“关于浙江省旅行社和在线服务平台恢复部分经营活动”已作出具体通知。据了解,目前,旅行社、在线旅游平台的首批产品开始恢复上线接受预订。杭城各大旅行社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将慢慢恢复周边短途游和省内游,开启浙江人游浙江的模式。


景区方面,杭州已于近日宣布了西湖景区17处收费景点、西溪湿地、良渚遗址公园全部免费开放,优惠截止到五一假期前。住宿方面,从途家平台最新的民宿浏览量和预订量来看,五一期间出现一个明显高峰,次高峰来自端午假期,最长的预订已经到了8月,游客已经表现出非常明显的出游意愿。而今年的五一将迎来5天的小长假,有旅游专家预计,五一假期将会迎来今年第一个旅游消费高峰,但“防控型的旅游”还是至关重要。



 12. 安徽
全省约150家景区恢复开放


安徽省坚持分区分级推进景区恢复开放,让城乡百姓畅享锦绣江淮的秀美春光。从江南到淮北,从皖东到皖西,安徽省达到开放条件的景区陆续按下“重启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9日,全省约有150家景区恢复开放,包括黄山、九华山、天柱山、天堂寨、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三河古镇、八里河以及古徽州文化旅游区的徽州古城、棠樾牌坊群鲍家花园等8家10处5A级景区。


为感谢医务工作者为抗击疫情作出的巨大贡献,安徽旅游景区纷纷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含港澳台地区)推出全年免除门票政策。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安徽省向医务工作者推出免票政策的景区约300家,包括黄山、九华山、天柱山、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古徽州文化旅游区、天堂寨、绩溪龙川、八里河、三河古镇、万佛湖等10家5A级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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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江苏
3个方面、12条措施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扩大有效优质供给、激发大众消费潜力、加大保障支持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措施,为提升全省文旅消费水平全方位“保驾护航”。


《措施》提出,引导高等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等规划建设小剧场,推出实景演艺项目,到2022年,培育出2至3个具有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旅游演艺精品项目。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重点建设区的建设为牵引,开发运河主题文旅产品和线路,打造“千年运河·水韵江苏”旅游品牌。支持开发非遗主题旅游产品,深度开发江苏特色文旅商品和纪念品。借助南京入选“世界文学之都”、扬州入选“世界美食之都”“东亚文化之都”等契机,打造一批国际文旅融合发展品牌。


《措施》明确,将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鼓励景区、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举办促销活动。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到2022年,江苏全省高等级热门景区、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试点打造“分时制步行街”,到2022年,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推进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到2022年,建成12至15个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


 14. 海南
30条措施、6个方面

3月20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以下简称《重振计划》)。《重振计划》共有三十条措施,涵盖财税金融扶持、旅游项目打造、刺激旅游消费、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入境旅游、加大人才培养等六个方面。


《重振计划》明确,海南将尽快出台支持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用地政策,制定旅游用地分类指导意见。旅游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可按商服用地基准地价的60%确定,允许临时旅游设施按规定使用临时用地,允许在非生态核心区适当建设旅游配套设施。海南将通过降低旅游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减负,如出租方为旅游企业免除租金的,可以减免其2020年1至6月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数额不超过所减免的租金。


《重振计划》指出,将深入落实《海南国际旅游消费年实施方案》,推出一揽子旅游宣传促销计划,打造“阳光海南,度假天堂—健康游、欢乐购”目的地形象。鼓励旅游企业邀请全国医生护士、公安民警等一线抗疫英雄来海南度假休养。鼓励省外游客自驾游海南,2020年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试行减免小客车过海费用政策。


 15. 重庆
3个重点文旅项目

近日,记者从市文化旅游委获悉,重庆今年将开工建设中欧国际艺术创意城、三千年重庆文旅城、国际温泉谷康养示范基地三个重点文旅项目,以有效提升重庆文旅品质,释放文旅产业发展潜力,培育发展新动能。


三千年重庆文旅城意向选址北碚金刚碑附近,以重庆独有的巴文化、美食文化、开埠文化、陪都文化、三峡文化等为主线,以体验重庆三千年历史文化为核心,拟打造远古巴渝风情街、东周巴国忠义阁、三国益州托孤堂、盛唐综艺馆、清朝西南八会馆、三峡风情街、巴渝民宿街等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重庆文化会客厅和历史文化旅游目的地。


 16. 四川
218家景区限流开放、将举办260项文旅活动

按“有序、受控”的原则,截至3月11日,四川省679家A级旅游景区已限流开放218家。同时,在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方面,四川省开始暂退部分旅游质保金,以缓解旅行社现金流压力。目前已办理暂退质保金的旅行社有522家,暂退质保金1.31亿元。今年,四川也将适时召开2020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第六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第七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2020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等等,继续擦亮四川文化旅游品牌。


四川文旅行业已有所筹划,发布会表示:将举办超过260项丰富多彩的文旅活动。包括天府绿道文化旅游节等大型节会活动70项,峨眉山音乐节等文化艺术类活动73项,还有民族民俗活动30项,大型赏花踏青、农日采摘体验等特色活动90余项。


一批四川省标志性文旅项目也将于2020年底前对外开放。例如全球最大室内滑雪场项目——成都融创文化旅游城、投资31亿打造的自贡大型恐龙主题乐园、投资29亿打造的绵阳华夏历史文化科技产业园区,还有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项目。


 17. 江西
2.5天弹性作息、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

倡导健康出游,发放消费卡券,号召干部职工带头消费……3月19日,江西省政府发布《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为文旅消费注入强心剂。同时,为提振消费信心,今年二季度起全省试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休闲度假。弹性作息减少的工作时间,将通过延长其他工作日时长调剂补回。此外,江西积极推出“十大网红线”“百家康养游”等各类文旅产品,且将于4月至6月间面向全省发放面值50元、共计20万张的“爱江西·健康游”电子消费券以促短期消费。


据介绍,目前江西全省旅游景区正在分类、分区、分步恢复开放。江西将加大景区门票减免的惠民力度,省内5A级、4A级旅游景区和5A级乡村旅游点对星期五下午进入景区游览的游客给予门票半价优惠,各地各景区可结合实际出台本地游的门票减免等优惠政策。


 18. 山东
投入消费引导资金1.2亿元

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山东省精品旅游景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力争到2022年,全省5A级景区总数达到15家,建成精品旅游景区50家(2020年创建10家,2021年、2022年分别创建20家);全省旅游景区在国内外知名度大幅提升,游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突出文化特色,彰显景区活力”“打造智慧景区,优化游客体验”“丰富景区业态,延长产业链条”“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综合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景区品质”“规范景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等六方面重点任务,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宣传引导、严格督导考核、严格评选程序等五项保障措施。


同期,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全力促进消费回补,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


《意见》提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加强运行调节,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促进消费回补等。在全力促进消费回补方面,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制定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在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市、县三级投入消费引导资金1.2亿元,加大文旅资源网上推介力度,提高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组织评定首批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试点县,对各类旅游产业要素提档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服务贸易稳定增长。鼓励银行机构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利息、罚息和手续费等方式,降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19. 山西
3大品牌

3月19日,2020年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对2019年度山西文旅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新一年度山西文旅工作的重点。2020年山西文旅将以“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为牵引,以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支撑,从“供”“需”两端发力,深化文旅融合,坚持项目为王,实施精品战略,夯实发展基础,突出质量提升,培育壮大文化旅游战略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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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广西
云上游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壮族三月三·相约游广西”文化旅游线下活动全部取消,同时借助网络力量,突破地域限制,创新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冲击力的主题宣传品,通过“云游”“云听”“云看”“云参与”等形式,向全国、全世界展示“秀甲天下,壮美广西”的独特魅力,这是我区首次大规模开展线上游广西活动。


宣传打造广西文化旅游品牌,让游客“云游”体验广西丰富多彩的自然风光和民族风情,激发群众疫情结束后的出游热情。


 21. 陕西
3亿资金扶持、推出各类惠民活动

目前,复苏市场、振兴经济成为各地的重点工作,而文旅振兴不但能满足市民精神生活,更能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多区县都在实施振兴文旅的政策,而陕西文旅企业也在推出众多惠民政策,带动文旅市场复苏。3月初,西安市召开全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大会,推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工作方案”,共计22条“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为文旅产业注入了“强心剂”,西安拨付3亿元资金重点扶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


记者了解到,目前陕西文旅企业也在通过各类惠民活动推动陕西文旅市场复苏。陕旅集团推出“四星级床位嘉奖来陕旅客”活动,免费推出26000余张床位邀请外地游客来陕西。曲江文旅集团和西安旅游集团则通过政府统一安排,进行旗下众多景区免费三个月的活动,让广大游客互惠,进一步了解西安旅游魅力。


 22. 辽宁
49条举措促销费兴文旅

2月28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科学应对疫情开展“春台行动”进一步促进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用49条具体举措精准对接旅游业防控解困,全力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市场复苏繁荣,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据了解,“春台行动”将持续到今年底,包括“报春行动”“丽春行动“迎春行动”“驻春行动””4个子行动,涵盖了旅游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其中,“丽春行动”将指导推动全省各级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景区、星级宾馆等文旅场所有序开放,文旅企业有序复工,逐步开放乡村旅游,依法依规监管文旅企业复市后疫情防控情况。


 23. 吉林
培训1.7万名旅游从业者 

一手抓紧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一手精准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吉林省文旅系统坚持两不误。记者近日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省内A级景区已逐步开放,截至目前,万科松花湖滑雪场、北大湖滑雪场、长白山万达滑雪场、庙香山滑雪场、长白山景区、长白山讷殷古城、长春世界雕塑园、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伪满皇宫博物院全部恢复运营。


如何利用疫情期间文旅企业营运空窗期,提升员工素质,稳定员工情绪,维护企业活力,吉林省文旅厅从3月15日至12月31日对全省1.7万名已取得导游证人员和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在线培训、“云课堂”,进行免费培训,鼓励他们在疫情期间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从业能力和知识储备。


 24. 宁夏
10项举措,召开线上政策对接会

3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出10项举措助力文旅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激活文旅消费市场。


《措施》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做好相关支持政策的梳理汇总、宣传解读和贯彻落实工作,帮助文旅企业解决经营困难。加大对文旅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全区文旅项目的审核和资金拨付进度,适时调整全区文旅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文化企业、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点恢复生产能力。


《措施》还提出,加大“引客入宁”奖补力度,将2019年“引客入宁”奖补资金由1000万元追加到2000万元,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文旅企业提前兑现奖补资金。提前下达一批重点项目补助资金,提前发放各类创评扶持奖励资金。


《措施》明确,将加快出台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策划系列活动,推动文旅消费惠民。不断优化智慧旅游信息平台,安排专项资金完善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功能,支持建设一批智慧型景区、饭店和乡村旅游点。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支持旅游企业推出促销引客政策,开展推介活动,对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加大对全区文旅企业人才培训、轮训力度,对文旅企业自行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推进网上办理,做好文旅企业的服务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近日召开线上政策对接会,对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文旅企业支持政策进行解读,为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助力其复工复产。


对接会上,自治区财政厅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小微文旅企业贷款、政府贴息和免除再担保费用的办理方法、程序进行解读,对银川市水洞沟景区和吴忠市4家农家乐面临的具体问题进行指导,助力文旅企业用好用实优惠政策。自治区税务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线上办理减税免税、申领发票等业务的方法,并就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如何申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等问题进行解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就中卫市金沙岛景区因疫情导致无法进行项目建设,专项投入没有达到申报要求的问题给予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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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青海
景区线上游

近日,为支持文旅行业复工复产,青海省文旅厅创新推广方式,通过与专业技术公司合作,对茶卡盐湖景区开设直播,全方位介绍景区历史、景观和旅游产品等文旅资源,上线1小时就吸引超过10万人观看互动。


据了解,为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青海提前启动年度文化旅游企业奖补工作,设立文旅行业重振专项资金;同时,指导文旅企业全面享受税收减免、社保金缓缴、失业金返还、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在资金支持、项目扶持、线上人才培训、产品研发创新、发挥数字文旅优势等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引导各地争创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26. 内蒙古
加强与多国文旅交流合作

3月18日,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内蒙古拓宽“朋友圈”,加强与多国的文旅交流合作。


2020年,内蒙古将继续讲好“中国故事”“内蒙古故事”,持续深化与俄罗斯、蒙古国毗邻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赴新加坡、冰岛、瑞士、比利时等地开展“欢乐春节”活动;与墨西哥中国文化中心合作开展中国内蒙古文化年活动。


同时,内蒙古还会推进满洲里市边境旅游试验区建设,支持二连浩特市创建跨境旅游合作区,继续打造“万里茶道”国际旅游品牌,编制“万里茶道”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加强与海外旅行商、旅游企业和航空公司的合作,做好内蒙古旅游的海外宣传推广工作。



 27. 黑龙江
A级景区恢复开放

黑龙江省文旅厅20日向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下发《关于加快A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的通知》,加快旅游景区复工复产进度,温泉和戏水娱乐景区暂缓开放。通知要求,加快旅游景区复工复产进度。各市(地)文旅部门要抓紧向当地政府汇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低风险县(市、区)室外A级旅游景区尽快实现全面恢复开放,室内A级景区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随其他大型室内场馆开放时间适时开放。温泉和戏水娱乐景区暂缓开放。



 28. 甘肃
启动全国医务工作者优惠活动,重点项目云招商签约

3月19日,甘肃省政府第四督查组对全省文旅行业复工复产情况开展调研督查。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甘肃省文旅厅及时分行业、分类别制定防疫指南和复工指导意见,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为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完成暂退旅行社质保金工作,提前下拨项目资金和行业补助扶持资金,启动“你是人间四月天”全国医务工作者优惠活动,借助网络创新开展“艺术战疫”“宅家游丝路”等活动,狠抓重点项目网上招商签约和新建续建项目开工复工,同时及早谋划“一会一节”,整体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9. 新疆
有序恢复各项旅游业务


3月1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下发《关于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文化经营场所和旅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和恢复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文化经营场所和旅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或恢复开放。



30. 西藏
推进景区“5通4有”工程

2020年,西藏自治区将进一步积极发展文化事业,深化文旅融合。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和“地球第三极”旅游品牌。推进景区“五通四有”工程。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全产业链转变。降低游客进藏成本,提高便利性。加大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深化文旅融合,发展文创产业。培育“旅游+”新业态。力争旅游接待量超过4700万人次,收入超过600亿元。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夯实基层文化阵地。加快补齐基层新华书店建设短板。加快推进西藏自然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广电艺术中心建设。推进城乡区域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四讲四爱”教育实践活动。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有力淡化宗教消极影响。确保县级艺术团100%有排练场所,推进乡村演出队建设。命名第一批西藏自治区非遗特色县、乡、村。办好文化产业园区,拓展“文创西藏”品牌建设,深化西藏特色文化产业之窗。




通知要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和文化经营场所要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有序恢复开放;A级旅游景区全面开放,旅游星级饭店恢复营业;旅行社可以启动疆内旅游经营活动;旅游宣传营销全面展开,做到疫情防控和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疫情期间,景域驴妈妈集团集结文旅资源优势,推出三场公益直播,邀请文旅行业大咖专家畅谈文旅疫后发展,为景区、旅游目的地进行在线义诊,中国文旅产业振兴大会成功举办;动员200+文旅机构,“抗疫先行动”,文旅人在线云签约,加强疫后文旅振兴信心;邀请100位县长为家乡好货代言,在线直播义卖,并将定期举行,广泛推进文旅助农。


此次疫情对文旅业冲击极大,但于危机之中我们也看到了各界政府领导提振文旅的决心,疫情文旅必将雪霁初晴。奇创旅游集团、景域驴妈妈集团也将与大家并肩抗战,用专业智慧及优质渠道为各地文旅发展赋能。


本文内容综合中国旅游报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报、华商报、中新网、人民网 各省文化和旅游部门官网、北京日报、昆明日报等编辑整理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作为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与培育工作的承接方,围绕“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发展现状,从文化振兴乡村入手,以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为目的,制定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三年培育计划》,打造传统文化产业化以乡为单位的重点培育案例,以金融、资本、产业的视角发现“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资源优势,推动“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产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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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  0755-88266885

文章来源丨 奇创旅游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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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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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注册申报人承诺书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作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申报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本机构符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中关

于申报机构的条件要求。

2、本机构保证提交的注册文件真实、完整、无虚假记载,并对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当注册文件或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本机构将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有关变化情况报告深圳文交所并更新注册资料。

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本机构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机构类型
  机构名称
确认
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顾问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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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发行主体
  境内注册的非金融类企业法人
  成立时间满三年;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债券已募足、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状态、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主体评级不低于AA-,债项评级不低于AA
(二)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申请类型
确认
挂牌申请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确认
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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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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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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