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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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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5日
阅览:
417 次

第045期文化大数据政策及新闻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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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1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数据局印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总体建设方案》

(《方案》详见附件)



(摘自:中国政府网



2







江苏发布《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

(《意见》详见附件)



(摘自:江苏人民政府



3







江苏发布《江苏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办法》详见附件)



(摘自:江苏人民政府



4







山西省数据局发布《山西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详见附件)



(摘自: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报告》详见附件)



(摘自:中国人大网



行业动态(协会/联盟)


1








全国数标委成立!

10月28日,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数标委”)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在京召开。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全国数标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相关行业专家、标准化组织代表参加会议。


全国数标委主要负责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流通、智慧城市、数字化转型等基础通用标准,支撑数据流通利用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以及保障数据流通利用的安全标准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刘烈宏在会上说,建设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离不开数据标准,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有助于打通数据市场需求、生产、消费、价值实现,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赋能作用。在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利用方面,通过标准化,可有效规范数据格式,改善数据质量,优化数据资源供给,降低数据开发成本。


“此外,数据标准有利于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同时可为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统一遵循,推动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数据空间、数场等各类设施,按照统一目录标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接口要求建设,实现区域、行业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调发展。”刘烈宏说。


数据标准化工作涉及面广、开创性强,为扎实开展数据标准建设,国家数据局将从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加大对标准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推进数据标准化工作在理念、思路、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构建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数据标准化工作格局,同时加大对重点标准的支持力度,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急需、急用标准研究和制定。


据介绍,全国数标委秘书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由国家数据局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数标委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等制度文件,以及全国数标委2024至2025年工作要点、下设工作组组成方案。



(摘自:“中国发展改革”公众号)



2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

“着力将中国海量数据优势,转化为国家竞争新优势”。在10月29日在北京举行的2024全球数据技术大会上,国家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荣辉在致辞时作出上述表述,他表示目前国家数据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数据领域重点支持的方向,以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成为基础性战略资源。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陈荣辉指出,一年来,国家数据局研究起草数据流通交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多项制度和规则文件,着力将我国海量数据优势转化为国家竞争新优势。


近年来,国家各地区各部门围绕促进基础体系建设,在数据技术方面开展探索,形成隐私计算、区块链、数联网、数据空间等多种技术与解决方案,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基础设置一体化建设、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奠定坚实的基础,成为助力数字化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陈荣辉强调,要加快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国家数据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数据领域重点支持的方向,“目的就是要更好的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动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公关,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他介绍了未来国家数据局的重点工作方向。其一是加强数据技术创新应用。开展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关键技术的攻关,推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与数据技术的交叉融合。为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其二是推动重点领域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政策体系,加速研究个人数据的开发利用政策,围绕物流、低碳经济等十余个重点领域,推动数据资源的开发和融合利用。


其三是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面向数据高效流动利用,统筹推进国家数据基础设施治理建设,构建协同高效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分类施策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建设,为构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撑。


其四是构建协同数据产业生态。加强产学研用协同,打造数据产业创新融合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生态体系。加快培育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推动各类业态协同发展,提高数据产业生态塑造能力。


其五是持续深化数据领域投资合作。充分发挥周边多边、双边机制的作用,以产业对接为重点,加大政府间的数据和政策协调,增强数据互信,促进数据跨境流动。



(摘自:“央广网”公众号)


3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莅临数字济南体验馆参观调研

10月29日,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副司长张彗星莅临数字济南体验馆参观调研,济南市大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熙陪同。


在数字济南体验馆,张彗星参观了艺术门厅、序厅、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五大功能展区,深入考察了济南市以数字机关先行,带动政府、经济、社会数字化应用显著成果,详细了解了体验馆的运营模式、服务内容以及体验馆在数字济南建设中的地标作用。


张彗星对数字济南体验馆可见、可感、可知、可参与方式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数字济南建设给予了高度肯定,对其中呈现出的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应用及未来发展充满期待。


数智融合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济南市构建“1+4+N”框架体系,以机关数字化带动政府数字化,进而推动经济和社会数字化。济南大数据集团倾力打造数字济南体验馆,立足数字技术示范引领中心、数字化成果展示交流中心、市民参观互动体验中心、城市治理展示平台“三中心一平台”功能定位,全面系统梳理数字济南建设成果,营造全感官、沉浸式体验空间,助力济南打造全省领跑、全国一流的数字城市。



(摘自:“济南大数据有限公司”公众号)



4








全省数据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11月1日,全省数据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梳理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省数据局局长王前虎同志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全省数据系统自筹建以来,面对人员紧缺、任务繁重的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有力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有序推进数据机构改革,加快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不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做优做强数字经济,统筹推进数字化建设,全省数据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数据领域内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要准确把握数据工作总体形势,重点聚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一条主线”,夯实数据基础制度和数据基础设施“两个基础”,强化规划、政策、项目、改革、统筹“五项抓手”,做好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夯实数据基础设施、激活数据要素活力、统筹数字化建设、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六方面重点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注入强劲数字动能。


会议强调全省数据系统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着力筑牢思想根基;提升综合能力,建设过硬干部队伍;锤炼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加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专业数据队伍,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力推进全省数据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相关领导及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数据主管部门、数字经济主管部门及赣江新区经发局主要负责同志,相关下属事业单位、数字平台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政务服务办等相关部门、高校、机构、数字经济企业参加会议。



(摘自:“江西发改”公众号)



5








浙江省海洋大数据增值应用中心在杭揭牌成立

10月30日,浙江省海洋大数据增值应用中心在杭州揭牌成立。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厅长杨胜杰和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书记于建为中心共同揭牌。


中国科学院院士苏纪兰、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受邀出席,浙江省数据局等省市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人民数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浙江海洋大学、人寿财险、浙商财险等40余家合作单位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该中心由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与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共同发起成立,旨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海洋强省建设要求,在以中心为载体联动聚合海洋大数据技术链、价值链、增值链上的各方力量,加大对海洋大数据增值应用领域的探索,激发海洋数据要素价值和乘数效应,加快海洋新质生产力培育,更好赋能海洋经济和产业发展,推动海洋经济乘“数”而上、加“数”前行。


中心实行非实体化运作、开放式发展,依托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平台、技术和数据优势,采取“中心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运行方式,开放性吸纳省内外海洋数据、海洋碳汇、海洋金融、海洋保险等领域的企业院校等力量加入,多方联动打造海洋大数据增值技术供需交汇与增值赋能的平台,致力于海洋大数据增值应用技术支撑、模式创新和制度标准构建,联动打造海洋大数据增值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和产业生态,确保海洋数据资源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


为加快海洋数据增值应用创新和落地验证,揭牌仪式上,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代表中心分别与象山县、温州市洞头区、嵊泗县、台州市椒江区政府签订了海洋大数据增值应用试点合作框架协议,将围绕拓展海洋大数据增长应用,探索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等目标,合作开展海洋数据资产化、数据赋能海洋新型渔业保险、“数据+蓝碳”赋能海洋产业发展等领域探索试点,力争尽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和赋能产业发展模式。


揭牌仪式后,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毅、人民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光魁,分别围绕海洋大数据增值、大数据技术应用、数据要素助力海洋产业发展等作了精彩的主旨演讲。



(摘自:“浙江海洋经济”公众号)



6








全国首个县域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在苏州相城启动

昨天(10月30日),相城区举办数据产业交流会。现场,全国首个县域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苏州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专区暨相城数据服务商城启动。


培育数据产业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培育数字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环节。苏州深入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实践,依托苏州大数据交易所、苏州大数据开发者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构建“场景需求牵引数据加工,数据加工促进数据供给”的工作机制,深入探索苏州数据要素市场化实践,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活动中,苏州市相城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揭牌成立,致力于打造成为集产业投资、项目招引、数据资产运营等于一体的数据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商。苏州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专区暨相城数据服务商城启动,将助力地方营造更加优良的数据产业服务生态。相城区数商联盟成立,将以数据赋能相关优势产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相城专区作为数据资产开发运营基础设施,通过连通政府、企业、社会等各领域数据节点,建立安全可信、合规透明、可计量的通道和环境,创新性实现“内部流通使用,外部跨体系、跨行业、跨区域、跨主体赋能”的“内外双循环”模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探索数据要素生产、流通、应用、收益分配机制,为相城区数据要素创新应用提供一站式服务。


相城数据服务商城以群众、企业所需为牵引,全面推动更多数据商企业集聚、更多数据产品上架,并提供高效对接、精准匹配的交易撮合服务,挖掘切口小、方法巧、效果灵的数字化应用,助力相城营造优质营商环境。



(摘自:“苏州政务服务”公众号)



7








江苏省数据集团今日正式揭牌!

10月23日,江苏省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南京举行。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马欣揭牌并讲话。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司勇主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江苏省数据局局长沈剑荣,江苏省国资委主任谢正义分别致辞。江苏省数据集团董事长成晓光介绍集团情况。


江苏省数据集团是全省数据要素整合的重要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重要行业数据运营可靠第三方以及江苏省级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主体。集团将重点布局数据开发与运营、政企数字化服务与数字产业投资三大版块。


组建江苏省数据集团是江苏积极响应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也是江苏数据产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江苏省数据集团注册资本30亿元,由江苏省政府和江苏交控、凤凰集团、江苏省国信集团、江苏有线、江苏省农垦集团、江苏省沿海集团、苏豪控股集团等七家省属企业共同出资设立。


现场,江苏省数据集团与南京大学、紫金山实验室、中国电子数据产业集团、江苏交控、高投集团、中国联通江苏分公司、江苏省联社、聚合数据公司8家企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摘自:“数据要素X工作坊”公众号)



8








全国首家!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成立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推进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及数字重庆建设,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积极探索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新模式。


2024年8月,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与我校共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新型特色学院——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


10月23日,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成立大会在学校B校区图书馆一楼大厅成功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市科协主席潘复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代小红,合川区委书记郑立伟,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阳,市教委二级巡视员陈渝,市应急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阎掌峰等相关部门领导,携手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通信运营局、华为云、腾讯云、科大讯飞等知名企业的代表共70余人出席大会。大会分为成立大会、主题报告和主题讲座三项活动,成立大会包含揭牌授牌、合作签约、院士分享等环节;主题报告和主题讲座活动上,与会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围绕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探索及实践开展交流研讨。


校长孙泽平教授在致辞中表示,受陶行知先生和卢作孚先生教育思想的影响,学校十分重视政校企合作、产学教协同育人。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大数据发展局与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共建全国首家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对此深感荣幸和责任重大。为此,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与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中国移动等高校和企业深入合作,开展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应用人才培养、应用研究和社会服务,努力将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城市数字化治理领域的教育、科研、服务一体化平台和职普融通、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新型特色学院。


合川区委书记郑立伟表示,学院揭牌成立是合川区教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喜事,也是校地携手探索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新路子的创新实践。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应把民族精神内核融入治理活动中,助推学院长久发展。学院的成立是起点,而研究文化内核和现代技术的结合是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着力点。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阳表示,学院拥有一流的教师队伍、先进的办学理念和丰富的实践平台,专业聚焦、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相信一定能够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前沿技术、时代担当的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人才,期待未来能够与学院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全方面的深入合作。


市教委二级巡视员陈渝表示,相信学院在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一定能够打造优质的教育资源,构建特色的课程体系,培养数字化治理人才,为未来超大城市治理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由此,针对学院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学术创新;二是深化产教融合;三是做好智库服务。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大数据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代小红表示,在新工科建设背景下,实践教学是培养优秀人才的关键环节。对此,学院未来的发展和建设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积极提供实践基地,为学子们创造更多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机会。二是鼓励创新创业,积极拥抱人工智能,通过改变思维方式、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适应快速发展的时代需求。三是建立国际化视野,与国际高校合作,引入全球先进的数字化治理经验,全方位更新和改变人才培养与城市治理模式,从而为重庆这座超大城市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随后,执行校长董志宣读了学院成立、干部及专家聘任文件。学院面向超大城市的运行管理和时代发展需求,采用产教创融合共生、政企校联合培养模式,不断探索培养适应于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新模式的综合性人才。经学校与市大数据发展局充分讨论,决定成立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专家委员会,聘请潘复生院士等30余名政校企行业专家为专家委员会成员。专家委员会将在学院的发展规划、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咨询和指导作用。


接着,大会举行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揭牌仪式和合作签约仪式。学院将与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全面合作,引入国际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与方法;与电信运营商、数字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华为、阿里、腾讯、科大讯飞、中新(重庆)教培基地等16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紧密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培养学生成为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的工程型、创新性、高素质、国际化的卓越工程师。


最后,由学院专家委员会主任潘复生院士进行专题分享。潘院士指出,数字化治理是智慧城市高效治理的核心。而针对如何推动学院未来高效发展,潘院士提出以下看法:一是应将“人才引进”“人才使用”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推进;二是学院办学应与政府管理工作有机衔接,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应主动融入城市数字化治理中;三是要考虑以更高水平、更高格局,立足国际视野布局和规划学院建设方案;四是坚持宏观和微观相结合,实现各学科交叉融合;五是打破现有规则,以宪法的立法宗旨考虑数字化治理。


在“‘科教融汇·数智赋能’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探索”主题报告会上,教育部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联盟理事长、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卢苇,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斌,市城市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苏继申,国家应用数学中心主任、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重庆师范大学教授、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名誉院长杨新民,重庆渝数科技公司董事长、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专家委员会专家李戈多分别作了题为《示范性软件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实践》《数字赋能重庆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数字赋能,积极探索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系统工程的理论与实践》《全域数字化改革探索与建议——数字重庆建设探索与实践分享》的主题分享,为学院提供了关于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的前沿理论和实践案例,还为学院的师生及研究人员搭建了一个深入了解、探讨和交流数字化治理创新思路与解决方案的平台,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在数字化治理领域的教育与科研发展,为培养具备数字化治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科教融汇·数智赋能’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之人才培养探索”主题讲座上,中国汽研院、重庆电信、重庆移动、重庆联通专家分别作了题为《中国汽研智能网联汽车产教融合及其应用》《AI+赋能超大城市治理》《融入时代大局加快个人成长》《数字重庆建设推动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的主题分享,为学院师生提供了一个深入了解数字化治理领域人才培养需求、趋势及策略的平台,还促进了教育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有助于学院构建更加符合行业需求的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从而培养出更多具备实战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数字化治理人才,为超大城市的数字化治理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学院将不懈致力于构建“政产学研用”紧密融合发展的智力支撑体系,建立完善政企校合作的体制机制,建成职普融通、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新型特色学院。在此基础上,建设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研究院和重庆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培训基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数字化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积极引入新加坡等国在城市数字化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高端人才,支撑构建完善超大城市数字化治理的知识体系、话语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贡献力量。



(摘自:“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公众号)



9








三季报数据入表总金额超10亿,前三甲就占一半

截至2024年10月31日,A股超5000家中,54家公司三季报披露数据资源入表,总额10.94亿,较上半年增11家。2024年三季报显示,36家企业将数据资源计为无形资产,总额3.95亿;4家企业计入存货,共2.15亿;24家企业计入开发支出,合计4.83亿。其中,数据资源入表规模前三为中国联通2.04亿,南京熊猫2.01亿,中国电信1.51亿,占了总额将近一半。


2024年伊始,《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自此,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大幕拉开:2024年一季度18家公司抢尝“头啖汤”,成为首批披露数据资源相关情况的企业;2024年半年报披露相关数据公司的43家中27家为首次披露;2024年三季报披露后,共有54家公司三季报披露数据资源入表,总额10.94亿。从变动趋势看,三季报首次披露入表的有20家,取消入表的有7家。三季报入表总金额较一季度和半年报分别增加144,416.81万元和14,338.25万元,增长率分别为2283.87%和10.51%。


从企业性质看,私营企业和中央、国有企并列各26家,均占48.15%。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引领作用日益显现,占据此次“入列”公司总数的逾六成。


从行业看,三季报数据资产入表企业主要分布在15个行业,较半年报新增了社会服务、轻工制造、综合、有色金属4个行业。入表数量最多的行业是计算机15家,其次是交通运输8家,传媒6家,分别占入表企业总数量的比重为27.78%、14.81%、11.11%,这3个行业合计占入表企业的半数以上。企业所属行业特征逐渐显现,新兴产业占据“半壁江山”。


从列报项目看,计入无形资产的最多,高达80,897.87万元,其次是开发支出48,302.06万元、存货21,540.23万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小商品城、开普云、圆通速递、华大基因、南钢股份、神州数码和药易购等9家公司将数据资源计入“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观典防务计入“存货”和“无形资产”;同方股份等26家公司仅计入“无形资产”;南京熊猫等3家公司仅计入“存货”;中国电信等15家公司仅计入“开发支出”。


计入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数据资产越多,意味着公司的商业模式是以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驱动技术创新,而计入存货的数据资产越多,意味着公司可能更多以数据作为一种交易性资产进行销售和流转。当前数据资产入表的公司数量和入表规模较小,还处于初期探索阶段,随着我国数据要素进一步发展,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数据资产定价体系逐渐建立,预计未来数据资产入表规模将会快速增长。



(摘自:“数据要素社”公众号)


10








重磅!数据资产有望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近期,《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71.9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45.1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4.2万亿元,国有土地总面积52371.4万公顷、全年水资源总量25782.5亿立方米。


专项报告进一步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64.2万亿元、负债总额12.8万亿元、净资产51.4万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23.3万亿元,事业单位资产40.9万亿元。专项报告提出,下一步将资产盘活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持续降低闲置资产存量。


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作为长期政策专项报告介绍了全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最新情况。在工作成效方面,专项报告介绍,资产管理效益明显提高。2023年,全国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和节约资金用于保障重点支出,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等发挥重要作用。中央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盘活闲置房屋,存在闲置办公用房的部门大量减少,闲置面积大幅下降。


对于如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提出五方面举措:


一是推进制度建设,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加强顶层设计,配合做好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


二是深化盘活利用,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将资产盘活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持续降低闲置资产存量。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发挥财政部门“管总统筹”的职能作用,持续助力教育、卫生健康、科技等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指导并探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有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五是持续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落实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地方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政府储备物资资产报告制度;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准确登记入账和信息化管理。


探索推动数据资产等纳入报告范围对于国有资产管理的下一步工作安排,报告提出,将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金融资本服务保障能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在不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方面,规范报告数据口径,确保各类国有资产应报尽报。强化对新类型新业态国有资产管理的研究论证,探索推动数据资产等纳入报告范围。


此前,在2月8日,财政部印发,提出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要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因地制宜探索数据资产管理模式,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更好发挥数据资产对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其中,也提及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应当将数据资产管理情况逐步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数据资产管理新引擎——清雁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此前,清雁科技推出了创新的。这一平台集数据资产的发现、价值提升和应用于一体,旨在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全面盘点和深入挖掘数据资产的潜力。通过实时监控资产动态,加强合规监管,清雁科技为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提供了一个高效、可靠的数据资产管理解决方案,释放数据的无限可能。


“清雁数据资产管理平台”产品集数据资产发现、价值提升、资产应用为特色,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国资企业实现数据合规管控,激活数据资产价值,提供数据资产增值的一体化服务。提供全面的数据资产增值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汇集盘点、数据权属鉴定、数据合规梳理、数据质量评价、数据价值评估、数据资源入表、数据授权管理、数据开发利用等核心功能,系统地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及国资企业完成数据资产价值挖掘、升值和资产变现。



(摘自:“清雁科技”公众号)


各类活动动态


1








数聚江西·智启未来2024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举行

10月24日至25日,2024数据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华为数字中国行•江西新质生产力峰会在赣州举行。中国工程院院士蒋昌俊出席。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成本和认证中心主任卢延纯,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于施洋,赣州市市长李克坚,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党组成员王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吴刚分别致辞。赣州市领导王建冬主持大会。工信部、省工信厅、省政务服务办、省数字产业集团以及深圳、南京、苏州、福州等地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深圳市工赋数字化促进中心等数据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华为、亚信、蚂蚁密算、工信通科技等知名数商企业领导嘉宾共计3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赣州市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化战略合作协议,赣州市政数局、赣州市国投集团(市数字产业集团)、深圳数据交易所三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要素评估计价中心赣州基地揭牌,数据基础设施试点工作启动,“赣南数据港”上线发布,数据资产评估定价研究报告发布。中国工程院院士蒋昌俊,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名誉理事长、国家信息中心原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杜平,华为公司公共事业系统部数字政府首席专家聂俊宇作了主题演讲。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以及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关心支持下,赣州市围绕打造赣深数字经济走廊,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数字化治理,着力推动数据产业创新发展,数据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数据经营主体持续壮大,数据产业生态持续优化。赣州市将以此次大会为契机,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三年行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赣南数据港”。衷心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赣州,热忱欢迎各位企业家布局赣州、投资赣州,助力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摘自:“江西改革”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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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贵安(长沙)算力交流座谈会成功举办

10月24日,以“发展算力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为主题的贵阳贵安(长沙)算力交流座谈会成功举办。


本次活动由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长沙市数据局、贵阳市投资促进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及贵阳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联合主办,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承办,旨在加强贵阳贵安和长沙两地算力产业的交流与合作,携手探索算力发展新机遇。


座谈会上,贵阳市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主任赵立飞在致辞中表示,贵阳贵安生态良好、景色宜人,交通网络便捷。同时,贵阳贵安资源丰富,电力充足,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生产总值持续增长,重点产业蓬勃发展,实现了传统产业与新兴行业的互相促进。此外,贵阳贵安还重视人才引进和服务,出台多项招引政策,为企业提供专业性、实效性的“贵人”服务,投资贵阳正逢其势、正当其时。


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燕,长沙市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进出席活动并发表讲话。赵燕表示,贵阳贵安近年来在智算、行业大模型培育、数据训练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将智算中心、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数据标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实施“数字活市”战略。其算力网一体化、数据治理和法律环境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诚挚邀请长沙企业到贵阳贵安考察指导、投资兴业,将汇集各级优惠政策、基金,以及最和谐的营商环境,让大家投资安心、发展省心、生活顺心。吴进表示,算力产业是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沙和贵阳在数字经济和算力领域各有优势,希望双方合作共建算力网络、共享算力基础设施、共同培育算力产业生态和开放算力应用场景,以推动算力产业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探索算力产业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


会上,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云岩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贵州省算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分别进行了精彩的算力推介,详细介绍贵阳贵安在算力产业方面的独特优势、发展前景和合作机遇。


活动现场,贵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长沙市数据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创局三方代表签订了关于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地在以算力为代表的领域将展开全面合作,共同推进城域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在活动交流环节,长沙和贵阳贵安两地的企业代表们分享了算力数字底座的发展思路。他们积极发言,阐述各自在算力产业方面的经验和见解,探讨算力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机遇,表达对未来合作的期待和愿景。


本次交流座谈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加强了贵阳贵安与长沙两地算力产业的交流与合作,还推动了双方在算力领域的深度合作与创新发展。与会代表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交流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深化互利合作,共同推动两地算力产业发展。



(摘自:“贵阳市大数据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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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数据标注产业大会暨供需对接会”在京顺利召开

为推动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数据标注基地快速形成面向产业的规模化服务能力,10月22日由国家数据局数字科技和基础设施建设司指导,国家数据局人工智能专班主办,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所和中国电信集团数据发展中心共同承办的首届“数据标注产业大会暨供需对接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本次大会发布了“人工智能数据标注产业图谱”,组织成都、沈阳、合肥、长沙、海口、保定、大同七大数据标注基地进行招引推介,促成了地方数据标注基地和33家企业的合作签约。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魏凯,中国电信数据发展中心副主任张鑫,中国电子数据产业集团首席科学家、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国丽,华为混合云行业总经理刘朋冲,海天瑞声联合创始人、总裁李科,中国航信智能创新部副经理郭卫泳,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郎佩佩等受邀参会并作了主题分享。来自七大数据标注基地的领导、代表,以及数据标注产业链的企业代表300余人现场参会,共同探讨行业发展趋势和合作机会。


会上,中国信通院、中国电信、沈阳市数据局、保定高新区、中国电子、航天科工等单位代表上台共同发布了“数据标注产业图谱”,通过解读数据标注产业的资源分布信息,助力产业快速发展。


在数据标注基地企业招引推介环节,七大数据标注基地的代表详细解读地方数据标注基地面向企业的招商政策,分享基地建设的最新进展,并公布与各界合作的诉求。全体参会嘉宾围绕七个数据标注基地的核心诉求进行热烈交流,共同探讨热点问题。


经过充分的供需对接,本次大会见证了七大数据标注基地与需求方达成合作意向,并举行签约仪式,促成了数据标注基地与33家企业的合作签约。


本次会议由数据标注产业大会和数据标注产业供需对接会构成,通过主题演讲、图谱发布、招引推介、供需对接、合作签约等环节,促进数据标注基地与企业的深入合作,助力数据标注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摘自:“电信大数据”公众号)


跨境动态


美国推出“开放银行”规则,使金融数据来源者更容易获取和共享数据


2024年10月22日,美国最高消费者金融监管机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敲定了期待已久的“开放银行”规则,该规则将赋予消费者对其个人金融数据更大的权利、隐私和安全保障。该规则要求金融机构、信用卡发行方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在消费者要求下,免费解锁其个人金融数据并将其转移至另一提供商。


消费者将能更轻松地转向提供更优利率和服务的提供商。通过激发竞争和增强消费者选择权,该规则将有助于降低贷款价格,并改善支付、信贷及银行市场的客户服务。希望借此为拥有4000多家贷款机构的市场注入更多竞争,并使消费者更容易将其银行账户与新的应用程序关联。


“太多美国人被困于利率和服务糟糕的金融产品之中,”CFPB局长RohitChopra表示,“今日之举将让人们更有能力在银行账户、信用卡等方面获得更好

的利率和服务。”今日发布的规则确保消费者能够访问和分享与银行账户、信用卡、移动钱包、支付应用及其他金融产品相关的数据。该规则旨在解决限制消费者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集中问题。消费者将能够访问,或授权第三方访问,包括交易信息、账户余额信息、发起支付所需信息、即将到账的账单信息以及基本账户验证信息在内的数据。金融服务提供商必须免费提供这些信息。


该规则使美国更接近于建立一个竞争性强、安全、可靠且开放的“开放银行”系统。今日的规则是CFPB为最终激活2010年由国会颁布的《消费者金融保护法》第1033节这一沉睡法律权威所作努力的一部分。这是CFPB在美国加速推进负责任的开放银行的首项重大规则,CFPB将继续制定更多规则以涵盖更多产品、服务和应用场景。这些规则将通过赋予人们更多自由来更换银行或提供商以及货比三家,从而增强竞争。这种增加的选择将激励金融机构提供改进的产品,以吸引新客户并留住老客户。


今日的规则还建立了强大的隐私保护机制,要求个人金融数据仅能用于消费者请求的目的。它确保第三方不得将消费者数据用于消费者不希望的其他目的,即使这些目的对第三方有利。该规则还有助于推动行业摆脱“屏幕抓取”这一仍然普遍但存在风险的做法,该做法通常涉及消费者向第三方提供其账户密码,由第三方通过网上银行门户无差别地访问数据。


通过赋予消费者对其金融数据的更多控制权,《个人金融数据权利》最终规则将通过以下方式激发更多选择和增强竞争:退出提供糟糕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和银行:消费者将能够将其银行数据转移至另一家银行,确保消费者在转换金融机构时能够保留大部分银行历史记录。人们无需支付费用或克服公司设置的转换障碍。寻求更优的产品和信贷利率:消费者将能够进行比较购物,并转向提供更好利率(如更高的存款利息或更低的贷款利息)的竞争对手。它还可以帮助包括信用记录较短的年轻人在内的消费者获得信贷或以更优条件获得信贷,因为贷款机构可以使用其他机构持有的数据(如收入和支出信息)来发放贷款。


实现安全支付,包括“银行支付”:该规则确保消费者能够安全地共享支付信息,这有助于实现通常所称的“银行支付”。此类产品使消费者能够向商家、同行及其他人付款,以及在其自己的账户之间转账。该规则将有助于为长期以来存在反竞争行为的支付市场带来更大的竞争。


最终规则通过以下方式加强了消费者数据的保护:禁止“诱饵与转换”数据收集:第三方仅能为提供消费者所请求的产品而收集、使用或保留数据。他们不能秘密地为自身无关的商业目的(例如,通过使用消费者数据提供贷款,同时也用于定向广告)收集、使用或保留消费者的数据。


该规则并不禁止任何特定用途的数据使用,但要求所有使用都必须以提供消费者所求产品所必需为依据。设立撤销和删除权利:当个人撤销访问权限时,该规则要求立即终止数据访问,且默认做法为删除数据。除非明确重新授权,否则访问权限的保持不得超过一年。为防止出现“暗模式”,撤销访问的过程必须简单明了。


该规则的遵守将分阶段实施,大型提供商将比小型提供商更早受到规则约束。金融机构将根据其规模被要求遵守规则;最大机构须于2026年4月1日前遵守,而最小覆盖机构则须于2030年4月1日前遵守。某些小型银行和信用社不受此规则约束。


评论指出,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本次宣布的这些规则使美国更符合英国和欧洲的情况,英国和欧洲此前已经将金融数据共享规则编纂成法。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八年来一直在致力于所谓的第1033条改革,这些改革源于2010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金融监管《多德-弗兰克法案》中的一项条款。自该法律通过以来,与个人银行账户相关联的第三方应用程序大量涌现,但对于如何最好地共享信息却没有明确的规则。信息可以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进行共享,该接口允许两个网站轻松相互通信。但是,“屏幕抓取”——消费者分享其银行登录详细信息以便机器人复制其金融信息,这种做法受到监管机构的诟病——在美国仍在使用。


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规则将迫使银行建立系统,方便消费者获取其金融数据,如交易历史、账户余额和支付细节。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表示,要求免费提供这些数据,并希望这些规则能阻止屏幕抓取的使用。银行是否可以向第三方收取数据共享费用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银行游说者认为,鉴于建立促进数据共享的系统成本,银行应该有权选择收取费用。


这些规则的一个目的是使消费者更容易使用第三方应用程序,并刺激银行之间更多的竞争。美国大约有4000家银行,从拥有超过2万亿美元(1.8万亿欧元)存款的摩根大通等巨头到拥有数千万美元存款的地方贷款机构不等。资产超过8.5亿美元的银行和金融科技公司将受这些新的数据共享规则约束。


开放银行的倡导者还认为,它可以为美国更广泛地采用直接账户支付(称为银行支付)铺平道路,作为通常收取更高费用的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可行替代方案。



(摘自:“清华大学智能法制研究院”公众号)


行业技术发展动态










1








央国企“AI+数据资产”工作坊首次出京在福田举办“AI+”数据合规体系赋能金融五篇大文章研讨会

10月24日,央国企“AI+数据资产”(深圳)工作坊暨“AI+”数据合规体系赋能金融五篇大文章研讨会在深圳市福田区国际金融科技城举办。该活动由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主办,清华大学经济管理深圳研究院、深圳市金融科技协会、金证股份、数据要素社等单位协办。


本次研讨会作为“AI+数据资产”专家工作坊活动首次走出北京,在深圳市福田区圆满举办,标志着福田区在推动“AI+”“数据要素×”领域的工作成效得到社会的积极认可,同时也为央地合作,赋能地方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福田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相关同志、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华润集团、光大银行深圳分行、金证股份、盟浪科技、航天智慧院、中科鼎创、房讯通、紫金诚征信、瑞然投资、绿源数据等行业,逾30名代表参会。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数字经济专委会主任助理肖云先生解读了国家政策背景,从国家建成科技强国的战略部署、三中全会提出释放数据动能、发展AI等新质生产力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AI+专项行动”加快构建产业多模态优质数据集,打造大模型赋能产业生态,及“央企AI+四项重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号召。最后,肖云主任对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支撑部委相关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数权经济研究室主任钟宏教授带来《央国企“AI+数据资产”赋能产业焕新》课题成果分享,展示了清华大学在推动央国企“AI+数据资产”生态合作的生动实践。为解决“AI+数据集”建设这一痛点问题,他提出了央企共建“AI+数据资产”生态的解决思路,即央企共建生态共享AI+数据能力培育战新产业链。他特别分享了央国企“AI+数据资产”生态实验室共建机制,主要包括共建央企生态、共建标准体系、共建人才体系、共办应用大赛、构建产业生态等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何晶晶女士带来《“AI+”数据合规体系赋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题介绍,通过案例成果详细阐述了“AI+”数据合规体系如何赋能金融五篇大文章,并展示了央行金融科技监管沙盒有关内容,提出鼓励央企与地方共推信贷沙盒申报。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课题组专家史延莹女士对央国企“AI+数据资产”信贷试点项目申报进行了详细说明,鼓励有条件的央国企积极参与,共同推动金融科技信贷试点工作的落地实施。


与会嘉宾围绕央国企“AI+数据资产”生态实验室共建及信贷试点方案展开了热烈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从各自角度纷纷发表见解,从地方技术创新、数据合规、市场应用、央地合作模式、政务数据合规利用、ESG绿色信贷等多个维度进行了深入交流,形成了多项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紧张而充实的研讨,为推动央国企与地方在人工智能和数据资产领域的合作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工作坊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参会嘉宾纷纷表示,央国企在“AI+数据资产”领域的合作,将为地方数智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注入新的活力。通过共建生态实验室,央国企将能够更好地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的发展,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福田区作为全国三大金融强区之一,在数据要素和AI大模型赋能金融业发展方面已形成了诸多优秀案例。未来,福田区将继续开放合作、加大创新,深化与央国企及社会各界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人工智能与数据资产化的深度融合与发展。



(摘自“深圳市金融科技学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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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tner发布2025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

Gartner发布2025年企业机构需要探索的十大战略技术趋势。


Gartner研究副总裁高挺(ArnoldGao)表示:“今年的重要战略技术趋势涵盖了AI的必要事项和风险,以及计算技术和人机协同等前沿趋势。追踪这些趋势将帮助IT领导者以负责任、和合乎道德的创新方式塑造企业机构的未来。”以下是2025年重要战略技术趋势。


代理型AI(AgenticAI)


代理型AI通过自主规划和采取行动实现用户定义的目标。代理型AI为实现能够分担和补充人类工作的虚拟劳动力带来了希望。Gartner预测,到2028年,至少15%的日常工作决策将由代理型AI自主做出,而2024年这一比例为0%。这项技术的目标导向型功能将实现适应性更强、能够完成各种任务的软件系统。代理型AI有望实现企业首席信息官(CIO)提高生产力的愿望。这一动机促使企业与厂商探索、开创和建立能够提供稳健、安全和可信的代理型AI所需的技术和实践。


AI治理平台(AIGovernancePlatforms)


AI治理平台是Gartner不断发展的AI信任、风险和安全管理(TRiSM)框架的一部分。AITRiSM使企业能够管理其AI系统的法律、道德和运营绩效。这种技术解决方案能够创建、管理和执行负责任的AI使用策略、解释AI系统的工作原理并提供透明度以建立信任和问责制。


Gartner预测,到2028年,采用综合AI治理平台的企业将比没有这类系统的企业减少40%与AI相关的伦理事件。


虚假信息安全(DisinformationSecurity)


虚假信息安全是一个新兴技术类别。该技术能够系统地辨别信任度,旨在提供一个能够确保信息完整性、评估真实性、防止冒名顶替和追踪有害信息传播的方法体系。Gartner预测,到2028年,将有50%的企业开始采用专为应对虚假信息安全用例而设计的产品、服务或功能,而目前这一比例还不到5%。AI和机器学习工具的广泛可用性和高级状态被用于恶意目的,预计将增加针对企业的虚假信息事件数量。如果这种趋势不被加以控制,那么虚假信息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且持久的损害。


后量子密码学(PostquantumCryptography)


后量子密码学能够保护数据免受量子计算解密风险。根据量子计算过去几年的发展情况,目前广泛使用的几种传统加密技术将被淘汰。由于改变加密方法并非易事,企业必须有更长的准备时间,才能为一切敏感或机密信息提供强有力的保护。Gartner预测,到2029年,量子计算技术的进步将使大多数传统的非对称加密技术变得不安全。


环境隐形智能(AmbientInvisibleIntelligence)


环境隐形智能是由成本极低、体积小巧的智能标签和传感器实现的,这些传感器能够提供大规模、经济实惠的的追踪和传感。长远来看,环境隐形智能将使传感器和智能技术无缝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到2027年,环境隐形智能的早期示例将以解决当前问题为主,例如零售库存检查或易腐货物物流等,通过实现低成本的实时物品追踪和感知来提高可见性和效率。


节能计算(Energy-EfficientComputing)


IT以多种方式影响可持续性。在2024年,碳足迹是大多数IT组织的首要考虑因素。计算密集型应用,例如AI训练、模拟、优化和媒体渲染等由于能耗最高而可能成为企业碳足迹“大户”。预计从2020年代末开始将出现一些新的计算技术,如光学、神经形态和新型加速器等。这些新技术将被专门用于特殊任务,例如AI和优化,并显著降低能耗。


混合计算(HybridComputing)


新的计算范式正在不断涌现,包括中央处理单元、图形处理单元、边缘、特定应用集成电路、神经形态以及经典量子计算、光学计算范式。混合计算结合不同的计算、存储和网络机制解决计算问题。这种计算形式能够帮助企业探索和解决问题,使AI等技术能够突破当前的技术限制。混合计算将被用来创建比传统环境更高效的变革性创新环境。


空间计算(SpatialComputing)


空间计算利用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等技术,以数字方式增强物理世界。它将实体和虚拟体验之间的交互提升到一个新的级别。在未来五到七年内,空间计算的使用将通过简化工作流程和增强协作能力来提高企业效率。Gartner预测,到2033年,空间计算市场将从2023年的1100亿美元增长至1.7万亿美元。


多功能机器人(PolyfunctionalRobots)


多功能机器人能够执行多项任务,它们正在取代为重复执行一种任务而专门设计的特定任务机器人。这种新型机器人的功能性能够提高效率和投资回报率(ROI)。多功能机器人可以与人类一起协作,能够快速部署和轻松扩展。Gartner预测,到2030年,80%的人类将每天与智能机器人打交道,而目前这一比例还不到10%。


神经增强(NeurologicalEnhancement)


神经增强利用读取和解码大脑活动的技术提高人类的认知能力。这项技术能够使用单向脑机接口或双向脑机接口(BBMI)读取人的大脑,在人类技能提升、下一代营销和提升表现这三个主要领域具有巨大潜力。神经增强将提高人类的认知能力,帮助品牌了解消费者的想法和感受并增强人类的神经功能,从而获得最佳的结果。Gartner预测,到2030年,30%的知识工作者将通过BBMI等技术(资金来源包括雇主和个人)提升自己的能力,并凭借这些技术来适应工作场所中AI的崛起。这一比例在2024年还不到1%。



(摘自:“Gartner公司”公众号)


机构动态










吉林探索数智创新助力中小博物馆提质升级


近期,利用数字技术,长春市文庙博物馆“开科取仕——科举文化专题展”成功搬上了云空间。


这座始建于1872年的文庙是长春市区建设最古老的文化遗迹之一。在近5万平方米的空间上,长春市文庙博物馆集中展示了历史、建筑、雕刻、绘画、书法等文化元素,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如今,它也变得越发现代了。


“这都要归功于‘点亮文博之光’行动计划,它让我们馆在软、硬件方面都得到很大提升,从里到外有了一番新气象。”长春市文庙博物馆工作人员邢海波说。


目前,吉林省共有112家博物馆,但多数是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的中小型博物馆。为了缓解博物馆发展不平衡现象,“点亮文博之光”吉林省中小型博物馆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应运而生。


长春市文庙博物馆是第一批加入“点亮文博之光”行动计划的中小型博物馆,项目组现场调研之后,针对其存在的问题,专门制定了提升方案,还组织了多次相关培训。


邢海波感受最深的是,自从用上了“雕龙云”博物馆运营云平台,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升。“这个平台包括了自动办公、业务处理、藏品展示、公众服务、安全保障等内容,这些功能我们以前是没有的,说实话我们也买不起这样的服务。”


此外,项目组还将馆内部分展览制作成全景展览,并为多件重要文物藏品进行三维数字化制作。邢海波表示,这些举措对于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和对外展示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点亮文博之光”行动计划今年6月获评国家文物局“2023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前不久又在第十届全国文博技术产品及服务宣传展示活动上获评“十佳案例”。


“点亮文博之光”行动计划由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文物局)指导,伪满皇宫博物院和长春市文博数智创新研究院(博物馆数智创新实验室)协作推进。


该计划于2022年8月正式启动,截至2023年年底,其通过“雕龙云”博物馆运营云平台等系统为28家博物馆提供了包含藏品管理、参观预约、活动管理、自动讲解、资讯管理等云服务。其中,6家试点单位在2024年博物馆定级评估中实现“晋级”目标。


伪满皇宫博物院信息部主任艾雪松表示,“点亮文博之光”行动计划的实施不仅为吉林省中小型博物馆的提质升级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也为全国博物馆事业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据了解,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文物局)已启动“点亮文博之光”行动计划(二期)项目,推动更多中小博物馆实现提质升级,推动文物事业在传承中华文明、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摘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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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机构已按深圳文交所规定建立持续督导的工作流程,有能力在企业挂牌交易后进行信息披露和规范运营的持续督导工作。

4、若本机构受聘担任企业私募融资顾问,将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深圳文交所许可,不得以召开推介会议、发放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宣传资料、公开放映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影像资料等方式对拟挂牌企业进行推介。

(2)仅在深圳文交所认可的媒体上发布企业相关信息,不通过其他未经企业和深圳文交所认可的途径或手段发布企业相关信息。

(3)不从事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非法兜售原始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购买所谓“原始股”;

b、以未挂牌公司将要在深圳文交所挂牌、可获得高额回报的原始股为幌子, 或者编造虚假的公司业绩、许诺丰厚的投资回报率,或以其他欺诈性语言和行为, 诱骗投资者购买未挂牌公司股权;

c、通过传销、举办联谊会等形式,向投资人兜售拟挂牌公司股权。

5、本机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悉《公司法》、《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义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过去没有、今后亦绝不组织或参与“非法证券犯罪活动”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6、本机构严格遵守《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板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持续督导活动,接受深圳文交所的监管。若在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愿无条件接受深圳文交所警告、约谈、暂停资格、取消资格等处罚。

10、本机构对持续督导期间涉及的企业商业机密事项保密,不自行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也不以任何形式予以公布。本机构将依法缴纳因督导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11、本机构在相关业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皆为本机构的个体行为,如给企业或其他利害相关者造成任何损失,本机构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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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政策规划和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使用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项目有经营性收入,不支持公益性项目(没有收益,或项目收益主要来自土地出让、政府回购、政府补贴等)
(三)财务
  净资产: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债券余额: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的40%;非公开发行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60%(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
  资产负债率:对于一般产业类企业,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不超过75%;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可申请放宽要求
  净利润: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最近3年平均净利润足够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
  政府应收款占比: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下的,政府类应收款占净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对于债项评级AA+及以上的,比例不受限制。

  补贴收入比例:财政补贴与营业收入比例不超过3:7



"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推荐基本条件"

 

(一)属于文化、旅游产业;

(二)存续期至少满2年;

(三)有核心产品或知识产权、商业模式清晰;

(四)最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近一年企业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已完成过一轮融资企业;

(六)近两年持续增长,企业年收入年增长率不低于10%;

(七)负债率不高于70%;

(八)核心团队成员有资深行业背景且有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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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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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产权转让”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司郑重声明:

1、本次产权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产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我国担保的有关法律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若本次产权转让涉及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的,我方承诺已就股权交易事项按照公司法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通知其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及征询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明确告知行权股东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我方将在产权交易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就信息公告的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书面通知其他股东,我方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及深圳文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5、我方承诺在实施本项目产权转让信息正式披露时,按照前述规定通过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遵守产权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本申请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申请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申请,且同意转让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全部或部分用于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1、申请与承诺:信息预披露申请人就转让事项的承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应由转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是授权代表签字,应附有授权委托书。

2、标的企业名称: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填列。

3、注册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济性质)、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填列。

4、所属行业 :依据评价函[2004]238号文中的《企业主要业务分类与代码(暂行)》,分十六大类。

5、经营规模: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按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上代码填列。

7、标的企工商登记的股东情况填列。

8、主要财务指标:依据审计业股权结构:按标的企业报告和企业财务报表填列。

9、资产评估情况:依据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备案表填列。

10、内部决策:指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的内部决策情况。

11、其他披露的内容:指项目转让方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权利限制状况、标的公司或有债权、债务,涉诉等重大事项。

12、转让方简况:参照上述方式填列。

13、持有产(股)权比例:指产权转让以前转让方在标的企业中所拥有的股权比例。

14、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产权转让存在标的企业除转让方以外的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需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名称进行对列明,并在提交本申请表时一并提交已征询其他股东是否行权的书面文件以及送达证据。

15、交易条件:指包括价款支付、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置等相关交易条件。

16、受让方资格条件:指对意向受让方提出的包括财务状况、相关资质等方面的要求,须逐条填列,且不能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7、信息发布期:指转让信息在文交所网站及报刊媒体公开披露的持续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18、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列本表。

19、国有产权涉及管理层拟受让的需填列“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管理层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表”根据管理层情况,分别填列自然人表或法人表。

20、表中选择项请在□内填列相应字母或打“√”。

21、除特别说明外,表中采用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货币单位为万元。

22、本申请登记表所填内容即是公告内容。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本所不对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进行对外公告。

23、表中各栏、各项指标内容如已完成的,需如实、准确填列。未完成的可无需填写。

24、申请人填写本申请表前,可参考《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

25、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

26、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范、清新、洁净,使用A4纸统一打印、粘贴。

本须知未能解释的栏目,如有疑义,请与本所联系,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我司遵纪守法,遵守行业规范要求,在“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之前以及挂牌期间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

2、我司承诺向贵所提交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挂牌企业申请材料及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我司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3、我司同意按照贵所的“文化产业策略联盟挂牌平台”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4、我司对挂牌企业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我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对挂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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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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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资产管理平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资产托管平台”资产登记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托管申请人: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以下简称“艺术金融中心”)进行艺术品资产托管时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特提供本风险揭示书,供您在申请托管前参考。若您选择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的业务,则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请您慎重考虑自身情况后再参与各项业务,客观理性地认识到您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进行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宏观经济风险:艺术金融中心的交易产品受多种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且这些因素的影响机制非常复杂,如果因宏观经济变化而导致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您必须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二、政策法规及市场风险: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政策,由于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均可能会对您的交易产生影响,您须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三、鉴定评估风险:鉴于目前针对艺术品尚无全面、权威、统一的鉴定、评估程序及估值方法,艺术资产的鉴定、估值指资产方通过鉴定估值专家委员会或国内具有一定检验鉴定资质及评估资质的第三方专业鉴定、估值机构,通过严密的鉴定、估值流程,对拟托管的资产作出合法、合规、中立的评价报告的一系列活动。本所为第三方托管服务平台,不对托管资产的真伪和价值做任何保证和承担责任。相关鉴定评估结论及价格是出具的第三方意见,仅作为托管、买卖艺术品决策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您主张其他权益的依据。

四、业务风险 :若您参与的交易因市场变动导致与您预期不符,会造成一定的损失,您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艺术金融中心不保证托管资产一定能经由本中心托管业务交易成功。

五、入库及毁损灭失风险:托管资产入库,艺术金融中心将按照委托保管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藏品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藏品与协议规定不符,艺术金融中心有权及时通知托管方并进行退回处理;实物商品在保管、运输、展示等过程中会产生破损、遗失等意外情形,可能会导致实物贬值或产品逾期销售,您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技术风险:用于进行交易的电子通讯设备(如有)可能被网络黑客和计算机病毒攻击,这些均可能给您带来一定的风险并可能使您遭受损失。

七、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瘟疫、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艺术金融中心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八、信息泄露风险:由于您对自己相关信息保管不善,或您的计算机、移动通讯工具被病毒侵入、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您身份被冒用,产生错误、虚假交易等。

九、审核驳回风险:您需按照艺术金融中心的要求提供托管申请文件、资质文件、产品信息以供严谨审核。艺术金融中心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权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您所提交的托管申请事项,且不保证经过审核后一定通过您的托管申请。

十、资金退还风险:涉及您托管艺术资产的资金将按照相应合同所约定的方式进行在合同相对方之间进行流转,本所不设资金池,仅收取相应合同约定的固定比例服务费。除合同约定的出入金方式外,本所不予接受资金转入、提取申请,超出合同约定的入金将遵循同账户进出的原则予以退还。

上述一至十项所提及之风险如发生,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

本揭示书列举事项,并不能详细列明全部风险和可能影响市场异常波动的所有情形,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也可能会给您带来损失。在进行投资前,应确保自己已经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和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投资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特别提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敬告您,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承受能力认真谨慎思考后参与艺术金融中心各项业务。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是一种创新的业务模式。您在参与各项业务时,请认真阅读并谨记以下劝导:

1、请合理配置个人资产,不要以个人全部资产投入平台业务中。

2、请理性管理个人资产,不要拿生活必须资金、自用住房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参与其中。

3、请客观评估自己投资抗风险能力,选择恰当的交易品种。

4、请正确运用投资策略,留有适当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5、请认真了解所交易的品种,不能仅凭市场传言盲目操作。

6、请认真了解并掌握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所需的必要知识和相关法规,提高自我认知和保护的能力。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郑重提醒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相关板块仅提供平台服务,您在参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业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及盈亏由您自行承担,务必对此有清醒的认知。

本风险揭示书为试行版本,试行期限以本平台通知为准。

请切记风险!

您保证已经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并对以上风险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损失。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关于托管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公司/本人自愿将持有的“托管资产”托管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艺术金融中心艺术品资产托管平台,现就标的资产权属相关事宜作如下承诺:

1.本次托管资产权属均为本人所有且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亦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托管资产交付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2. 本公司/本人向贵所提供的文件、证件及有关附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或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已确认上述内容并签章同意提交本承诺函。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古建资产托管平台”资产托管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乡村振兴要素交易平台”登记备案声明与承诺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

本人/机构郑重声明并承诺:

1、本人/机构在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托管的股权/资产状况清晰,并已如实说明在办理股权/资产登记托管时的全部真实情况。

2、本人/机构向贵所提交的申请表单、信息、材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本人/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3、本人/机构通过线上向贵所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与线下提交的托管信息、材料完全一致。

4、本人/机构同意按照贵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相关业务,并予以遵守,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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