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受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邀请与多家单位共同起草的《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指南》团体标准,已完成立项、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评审、修改、审查、批准及备案等标准制定流程,经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批通过,批准《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指南》团体标准(T/CI643-2024)正式发布。

作为本次标准的参编单位之一,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全程深度参与了该标准的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交易所对多个关键环节提出了重要建议,包括自愿披露信息的规范、入表数据对象的界定、数据主体的合规性要求以及基准数据的发布机制等。这些建议均被充分采纳,为标准的完善做出了积极且重要的贡献。团体标准文件给出了数据资产纳入财务报表的全过程指导,描述了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源进行规范的会计处理的内容,适用于计划将数据资源转化为具有可计量性、可交易性和可融资性的数据资产的企业。
作为深圳文交所在文化大数据工作开展中的重要抓手,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通过融通交易平台为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据内容提供确权评估、匹配撮合、交割结算等专业合规高效的交易服务,充分发挥其文化数据交易和价值发现的中介平台的核心优势。为进一步推进数据入保工作,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推出的登记服务平台,可实现数据资源的权属合规,更好地保障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的权利安全,为资产运营、交易的价值发现打下良好基础,为推动数据的资产化资本化保驾护航。不久前,保利文化集团旗下保利乐享文娱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就在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完成了数据入表,实现了首例国有文化央企数据入表的成功案例。
未来,深圳文交所将持续参与行业标准落地与执行等相关工作,以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为依托,全力推进文化数字化战略,并为推动行业的标准化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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